林格现在所在的这个国家罗曼斯有两个邻国。一个是在正北方共享超长边境线的费玛王国,另一个则是在东北方向以中央大山脉为主要分界线的罕默德王国。
林格的家乡在北方与费玛王国的边境线上,小时候让林格一家支离破碎的战争就是费玛王国发动的,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件事。费玛王国再往北,则是与罗曼斯不接壤的纳维亚王国,一个拥有辽阔国土的强大王国。它与地球上的俄罗斯有很多相似之处,它也有很多国土位于寒带,东西跨度也是一样的大。
中央大山脉,就位于罗曼斯、费玛、罕默德和纳维亚四大王国的交界处。具体从位置上讲,中央大山脉位于罗曼斯王国东北方,费马王国正东方,纳维亚王国东南方,罕默德王国正西方和西北方。
它是一个南北绵延的超大山脉群,到目前为止,就连魔法师们都不能确定它具体有多大,因为没人从南到北飞过中央大山脉全境。它的南段分别位于罗曼斯王国和罕默德王国境内,目前仍然是未开发的原始森林。中段则是费玛王国与罕默德王国的分界线,两侧则是大陆上最大的两个沙漠。这里人迹罕至,探索过的魔法师说那里连植被都非常少,极其荒凉,不过山却高得吓人。北段则基本上全部位于纳维亚王国境内,也是原始森林,只不过较之南段寒冷了一些。
林格还没有完整地了解过这个世界的地理,不过单就看它由南到北森林-沙漠-森林这样奇怪的地貌分布,林格估计应该是受特殊的陆地和海洋环境影响的。这个世界里的魔法师大多知道,中央大山脉最北端靠东是临海的。那个海叫做极风洋——是的,林格没有记错,是洋!一个巨大的几乎完全被陆地包围起来的地中洋,据说面积不比任何一个王国的国土小,每年夏季沿海地区都会受到极风的肆虐,所以被称之为极风洋。
这得是要有多大的地中海才能刮得出台风啊?!林格不得不感慨这个魔法世界的神奇。
不过这个话就扯远了,回到中央大山脉上来。对于罗曼斯王国的人来说,那边处于山中没有被开发过的原始森林位于东北方向,所以就习惯性地称之为东北大森林。除了山脉中,其余大部分平坦地区都已经有人定居。不过由于中央大山脉太大,即使有很多人都往里面探索,有猎人浅入打猎,没有被探明的地区仍然很多。再加上每年都有人在山中寻到宝物的消息传出来,因此探索者对于东北大森林的探索热情还是非常高的。
从王都出发乘船一路向北,林格一行人用了一周多的时间离开南方平原来到这个到处都是山的地方。林格意识到他们乘船经过的这条河,其发源地正好就是中央大山脉,这着实让他们赶路方便了不少。
实际上林格倒觉得没什么,毕竟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他不可能依靠飞行去赶路。但是一同前去的其他几位充当保镖的魔法师们却有些不耐烦。飞行对6级魔法师来说,不算是什么多困难的事情,即使是5级魔法师也能短途飞他个几分钟——逆流而上的船的速度实在是没办法与飞行相比。
保镖队伍里普遍都是5、6级的实力,面对从王都到东北大森林这大概600多里的直线路程,毫不夸张地说:6级魔法师只要一天就能飞到,5级稍微慢一些,但也只要一天半。而这里的路程单位“里”与地球“公里”基本相同。可惜队伍里有些低级魔法师和普通人受不了飞行时的颠簸、风吹,保镖团们也带不了那么多人和行李,所以只能就着他们乘船。
而弯弯曲曲的水路走起来肯定比直线距离600多里要长不少,再加上逆流而行,以及中途停船补给,时间就被拉到了一周多。
林格到地方的时候是凌晨。从船舱里下来的时候,东面连绵起伏的群山正从朦胧的黑暗当中脱离出来,太阳从它们的背后升起,能看到一点点橙红色。
“那边就是东北大森林了啊!”林格不由得感慨到。他上一次出生在华夏的一个丘陵城市,也并不是没有见过山。不过祖国的西部地区他从来没有去过,所以就没有见过那些雄伟的山群。晨曦时分,高耸的大山腰上还笼罩着白雾没有散去,而这样的山峰一座接着一座,个个郁郁葱葱,确实非常壮观。
“是啊!林格先生是第一次来这里吧?”码头边的水手一边拴着绳子一边冲林格笑道,“要是经常来这的人,可不会每次都这么感慨。”
“那是,我的确是第一次来到东北大森林呢!这山看着新鲜呢!”林格张开双臂深吸一口气道。林格在船上是最能和船员们处得来的人,他既不自持魔法师的身份,也不是个贵族,平易近人的交谈态度让他收获了船员们的友谊。虽然同行的人表示不理解,还有些鄙视。
“本地人经常看也就不新鲜了,俺就是。”水手系好了绳子,又走向下一个桩,“山里头可危险着呢,除了你们魔法师和那些不要命的冒险者,谁敢进去啊!还进那么深,我听说上次有一伙人在里面待了两个多月才出来!可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袋金子!唉,真是让人羡慕!”
“呵呵呵!”林格只是笑笑,没有说什么。
“林格,走了!”最后一个下船的魔法师保镖冲林格喊道。
林格回头挥挥手道:“鲍勃,那咱们过段时间再见了。”
水手鲍勃憨笑道:“哈哈哈!再见了林格先生,祝你们有个好收获!”
有好收获也不是我的。林格腹诽,然后紧了紧身上的包裹,离开了码头。
探险队在时间上很宽裕,从出发到回去一共有两个月可供挥霍,他们可以在大森林里待上一个月的时间去寻找有价值的宝物。据院长亲戚请来的那位寻宝向导所说,一个月的时间绝对够她找出一个黄金矿来——她拍着脑袋发誓——再次的也得是银矿。
不管林格信不信,反正院长的亲戚是信了。他就是队长拉尔斯,一个看起来像是20多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从来不留胡须,说话幽默风趣,给人的感觉很不赖——至少作为探险队的老板,他可是亲自上了阵,比那些坐镇幕后的家伙讨喜得多。
拉尔斯对林格十分好奇,曾当面问出“你这么年轻居然也是6级魔法师”的问题来。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先是一番羡慕,然后就拉着林格问家长里短,让其他快30甚至40岁的“老”魔法师们内心不爽。好在因为队长是个年轻人,没有人因为这件事排挤林格——当然可能也不需要排挤什么,除拉尔斯以外大家多少对林格的事迹有所耳闻,不管是不是贵族都对他敬而远之。
每当这时,林格就会摸一摸自己胸口,回想起一些珍贵的记忆,然后把它记录在画册上。笔墨用完之后,他便去找船长喝酒联络联络感情,然后船长就会很高兴地把写日志用的墨水借给林格用。
不过在山里的这些日子,缺少墨水恐怕就记不了什么了吧!林格想,又也许可以自己烧木头制作墨水试试看呢!
跟着队伍,林格来到了一间装饰虽然比王都同行差得远但是在这里却是佼佼者的旅馆。拉尔斯说这是这边档次最高的旅店了,大家凑合着用吧!反正也就住半天,中午就进山了。
林格看了看旅店的招牌:黄金宿营地。起这么个名儿,看来是一家经常招待探险队的旅店了。
其实魔法师们没什么好歇的,他们的精力充沛得很,只不过探险队里的普通人一路颠簸到现在,刚从船上下来不休息休息真吃不消。按常规来他们应该明天出发的,不过显然拉尔斯很有干劲,他有些迫不及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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