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的边陲镇,太阳没有那么毒,风也没有那么冷。阳光和煦,万里无云,清风徐来。又是一个上学的好天气呢,上周的运动会圆满结束了,同学们也在享受了安逸的周末休息之后也回到学校上学了。
嗯?你们问我是不是忘记了什么?应该没有吧,我自认为还算一个比较严谨的观察者的。什么?哦,你们问那对小情侣怎么样了啊,唉,你们真是没有眼力见啊,我啰嗦了这么多不就是因为不想告诉你们他俩怎么样了嘛,还非要听,真是的。
“真的,实话实讲,死胖子,要说怼读者,谁我都不服,就服你。”
“哈哈,我也没有那么优秀啦。”
“我是在夸你吗?”
“我觉得是就好了啊,你快走快走,还没到你上场的时候呢。”
“嘿,你这家伙,行,算你厉害。”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略略略。。。”
好了,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们那对情侣的事儿,他们两个在这周一被叫了家长,他们的家长一开始也很生气,不过双方家长一聊,就越聊越投机,直接在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里互相叫起“亲家”来了。
当时教导主任和我的表情以我微弱的笔力实在无法形容,我只能用一个比较特别的方式说明,希望你们能懂,当时我们的表情就是“地铁,老人,手机,表情包”,懂的人自然就懂了,不懂的人上网查一下也就懂了,至于没有网的人,反正你也看不到这本小说,我就不管了哈。
不知你们咋样,反正我这狗粮吃的是饱饱的,所以我说我不说,你偏让我说,吃狗粮了吧。什么?还有问题?咦,你这个人就是不长记性,你说什么?本章第一句描写风景的句子看起来比较眼熟?
好吧,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那我也只能承认了,我抄袭了作者在下刘向仁的小说《我就一普通高中生啊》的第二十章的第一句话。恩,来打我啊,略略略。
“额。。。这家伙怕不是疯了吧,喂,死胖子,你不是吃错东西了吧?”
“我没疯,是175,啊哈哈,选B,我没疯。”
“别闹了,你都快三十了,高考早就离你远去了,恩。。。你不是最近懒癌发作,不想写观察记录了吧?”
“没。。。没有,那哪能啊。。。”
“别结巴啊,这不是回答地好好的嘛。”
“啊,这,我没疯,选B,我没疯,是175。”
“演技这么差就不要装了啊。。。你这家伙懒癌又发作了?”
“唉,真是的,在你面前想装傻偷个懒都不成。”
“你不是想成为像尾田一样的观察者吗?怎么这就泄气了?”
“最近绞尽脑汁地写观察记录,我脑子里面都空空的了啊,还没有人看,当然就懈怠了啊。”
“你一个新人观察者,又连约都没签,有人看就怪了,等签约了,有推荐了不就好了。”
“这些我都知道啊,就是想发泄一下嘛,嘿嘿。”
“所以现在舒服一点了?”
“嗯嗯,没问题了,因为最近记录写得太认真了,我都好久没有光明正大地凑字数了,今天凑了这么多,心情好多了。”
“你的读者摊上你这么个作者,真的是倒了大霉了。”
“哈哈,如果不调戏读者,那么当作者还有什么意思呢?”
在光明正大地凑了一千多字之后,本章正式开始,顺便一提,这一句也是凑字数。
虽然运动会看似已经结束了,不过与运动会的前哨战——篮球赛相对应的收尾战——拔河才刚要开始。在大家的普遍的认知中,只有等拔河也结束之后整个运动会才算结束。
刘凡坐在座位上打量着正在睡觉的赵强,恩,这一身肉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了。刘凡轻轻拍了拍赵强的肚子,发出“嘭嘭”声,恩,上好的五花肉。赵强挠了挠肚子,继续呼呼睡着。行吧,这家伙也算是养精蓄锐为拔河比赛做准备了。
毕竟这家伙可是我班的主力。想到这里,刘凡回头看向另一个人,那个人看起来比赵强更胖,具体有多胖呢,恩,应该跟死胖子差不多吧。
“恩,这个我倒是不能反驳,据我对他的观察,他是238斤,我略胜他一筹。”
“这种事果然真的没有什么好骄傲的吧。。。”
所以刘凡看向这人的理由就很明显了,这个238斤的胖子就是八班的另外一个拔河主力了,他的名字叫做陈守业。
“哦,他的名字叫陈守业啊。。。你不说我都忘记他叫什么了。”
“所以你这个家伙是怎么做到记住全校所有人的资料却记不住他们名字的啊。”
“因为记名字对我没有意义嘛,而且我本来就是记名废啊。”
既然都说到这里了,那么我就给大家说明一下吧,如你们所以见,我们的主角是个记名废,虽然我也只比他强一点点,没什么资格说他,不过这的确算是我少数能超过他的方面之一了。
我们的主角呢,基本可以说是无所不能,但就是记不住名字。比如我们刚刚提到的,刘凡会搜集并记住同年级的学生的基本资料。
在最初的时候,他其实只是搜集了自己班级全部同学的资料,目的是帮助他分析所有人的成绩,来帮他在考试时可以确保考到二十一到二十五名,不过后来他觉得搜集资料分析这件事本身也很有趣,所以在某人的帮助下渐渐地开始搜集起全年级的资料了。
当然,作为一个守法的好孩子,刘凡搜集的资料都属于公开资料,比如姓名,班级,成绩等等,更多的信息基本都是靠观察别人的行为然后分析得到的,所以并不会给某位守法的观察者带来困扰,毕竟详细的个人信息可是不能随便泄露给他人的。
所以以后如果各位小朋友遇到了观察者,也不要给他们添麻烦哦,而且也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哦。
所以说其实可以说刘凡认识全年级的人,但也可以说他根本不认识几个人。因为虽然他能记住每个人的长相和成绩,但是他却记不住他们的名字,这也是他喜欢给别人起外号的原因。
如果各位读者很细心的话就可以发现,刘凡从来没有叫过他的朋友们的全名,虽然不是记不住这几个人的名字,毕竟都这么熟了,不过给人起外号是他的习惯。
而且可能是他记名字的技能点全都转移到起外号上了,他起的外号一般都比较受欢迎,叫着叫着大家就都跟他一起叫起来,那个外号也自然就成了那个人的专属外号了,比如“小四”就是刘凡第一个叫的。
至于关于认识每一个人长相的这件事,其实是有一个伏笔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就是在第十二章的时候,刘凡告诉赵强他认识那群真正围殴张波的人,就是因为他已经记住所有人的资料了。
顺便一提,因为记不住名字,所以我们的主角其实是一个路痴。不过与我们正常认知中的路痴不同,他记得路。
甚至可以说他记得每一条路,因为他无论去到那里,他的脑中都会自动形成3D的地图,而且基本不存在忘记的问题,起码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只上了一天的幼儿园的布局。
那么为什么会说他是路痴呢?因为他虽然能记住每一条街,街上的每一个建筑物的样子,但他除了非常非常熟悉的地方,连一条街,一个建筑物的名字都记不住啊。
如果问他某某店在哪里,他基本都不知道,不过你要是说这层楼7层高,附近都是树,旁边还有家火锅店,这种一般人不太可能知道的形容,他就可以立刻回答你有几处符合条件的地方,顺便给你提供每个地方的信息,让你找到你要去的地方。
虽然他这样的确很厉害,不过一般人问路哪有不说名字而是这么具体形容的啊,所以一般看来他就是个路痴罢了。
“喂,死胖子啊,你竟然黑了我一章啊,你这是膨胀了啊。”
“没啊,少爷,你要知道,说事实并不算是黑啊。”
“但是你本身并没有什么资格说我吧,你不也是个记名废吗?”
“那可不同,因为你能记住最长的名字是‘毛利小五郎’,而我的却是‘罗罗诺亚·索隆’啊!!!”
“所以。。。这到底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啊。。。明明只多了一个字,其中还有一个字是重复的。。。”
“哼~”
我就一普通高中生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