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瘸子,还是你消息灵通啊,这里果然有金子。“
一名光着身子的精壮汉子,拿着一块石头迎着太阳看个不停,石头上赫然有几粒金色的颗粒嵌在上面。
“当年我家叔他们在这里开采过,人家是前朝的正规部队,嫌金子太少,没赚头,就没采了,这不,便宜咱们了。”
两人兴奋的挖着,不时发出激动的叫声,挖到入夜,点着火把,在一个临时搭建的草屋子里你一块,我一块的分着,“他娘的,给我小的,你拿大的,你个死瘸子,太黑了。”
“屁,要不是我带你来,你黄屎都看不到。二狗子,你可别不知好歹啊!”
“放你娘的屁,你有这好心,你个死瘸子挖不动才要我来挖的,不行,必须一人一半。”
两人争吵着,不一会扭打起来,那叫二狗子的身强力壮,骑在刘瘸子身上,将石头狠狠砸向他的脑袋,一下,一下又一下,眼看刘瘸子不动了,突然刚刚挖掘出来的坑中射出一道亮光,一块板子将上面的岩石顶开,无声无息的升了起来,二狗子举着石块,目瞪瞪的看着一个穿着蓝袍的英俊公子,缓缓从那道光里走了出来。
顾心安看着夜空大口大口吸着新鲜的空气,如果他想哭的话,定会哭上三天三夜不止。俯首看着面前的血案,顾心安正步走上前去,厉声问道:“何事杀人?”
二狗子喘着气,鼓起勇气说道:“他要吞我金子。”
顾心安便不再多话,一拳头将这人砸得脑浆四溅。将两人的尸体远远扔到一边,再回身下到密室之中,又取了些东西装进行囊。他背着藤箱,拿着根探路杖再次来到地面。将盖板合上,搬来大量石块盖上,看了看方向,转身向南急奔而去。
整整六十年了,他在密室被困了一个甲子,他要去见一个人,他不知道那个人是否还活着,但这是他唯一的心愿。
披星戴月,一刻不停,跑着跑着,他发现很不对劲,这不应该是一个盛世该有的风貌,路有伏尸,到处可见荒坟乱冢,还有大量抛荒的田地,偶尔可见的村落是如此的破旧,可现在管不了,他要先去一趟竹海,因为馨淑曾经说过,那里是她永远的归宿。
天色微亮,朝阳透过竹梢给这栋小屋的一角镀上了一层金光,竹门轻轻的推开,一个十二三岁,身穿碎花布衣的小姑娘提着一把短剑,从里面走了出来,“祖奶奶,我去练功,粥在桌子上,您别忘了吃。“说罢,关上竹门向竹林走去。
阳光透过窗户,洒到一片银丝之上,将其照亮,泛出温柔的光芒。银丝的主人早已风华不再,褶皱的皮肤如沟壑般布满曾经美丽的脸庞,她的眼睛也不再明亮,混沌不堪,岁月抢走了太多的美好,却从不道歉。
阳光慢慢盖上了枕侧的一颗红色宝珠,由于长年的抚摸清洗,这颗宝珠的表面依然光亮夺目,发出如梦如幻的炫丽光芒,她轻轻将宝珠捧起,放在胸口,脸上浮起平静而温暖的笑容,她忘不了当年的那一幕。
屋内的摆设依然简单,这是他喜欢的风格,慢慢的从床塌上支起身子,迎着阳光,闭上眼睛享受着自然的照抚,屋外传来轻脆的雀鸣,一声高过一声,如同在合唱相聚的欢快。
桌上放着一碗还冒着热汽的米粥和清淡小菜,但她毫无食欲,已经两顿没吃了,知道自己的时间要到了,为了不让他人担心,她将食物偷偷的倒掉,从柜子中拿出一个红色的包裹,打开后是一件喜袍,当年,他蒙住自己的眼睛,让自己穿上,今天,是第一次自己穿,盘上美丽的发髻,配戴上当年在平安岛上雕刻成的饰品。
自己比往日精神好了很多,一身喜庆,捧住宝珠,她缓步来到了屋外,站在院门口,可以俯看下方的一片庭院,曾经祥和热闹的庄院,如今已是一片残垣断壁,那是密卫们主动焚毁,以避开祸事,曾经名动天下的酒坊早已不在,只余下身后这一片大火难毁的竹海。
她捧着宝珠,静静站着,看着通往这里的那段残路,自己看过不知多少次了,今天应该是最后一次,她告诉自己不要哭 ,要笑,因为他喜欢看,可泪水还是在不住的滴落下来。不知道看了多久,视线渐渐模糊发黑,身体也无力支撑,天旋地转中,远远看到一道人影出现在那段无法行走的残道上,看不清是谁,但那感觉很熟悉,那人在向自己飞快奔跑过来。
她的心脏开始有力的跳动起来,眼睛又恢复了明亮,是他吗?是他吗?
是她,她还活着,顾心安又加了一把力,只可能是她,尽管容颜不再,但那喜袍,那宝珠,她还在等着自己,只觉得自己的胸腔要爆开了,泪水突然从眼眶中喷出,这是他出世后第一次流泪,原来,自己是有泪的,跑快点,快点,再快点。
“公子,你回来啦。”
这是馨淑最后的一句话,鲜红的宝珠从手中滑落,在一块顽石的撞击下摔成数瓣,在指尖相触的一刹那,那一丝生命之火烧到了尽头,她的世界结束了,在最后一刻,她得到了最满足的幸福,他回来了,自己又进入了他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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