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
刺耳的火车鸣笛声打断附近的平静,然而这里没有一个人,只有一个戴着布帽的小姑娘坐在长栏椅上安静地看着一张白色没有一点儿灰染的报纸,报纸上赫然印着几个黑色的大字:伦敦杀人案。
火车轮子上的铁板整齐一致地慢下来,最终停下吐出几层烟气。
车上一位身着棕色的爵士服,眼睛是罕有的夕阳红的个子较高的男人手里提着一束鲜花的玫瑰,看起来像是在期待爱人的回归一样有几分期待。连过路的女孩都要在他的脸上划一下。实际上他只是为了完成把新人带进来的任务才出来的,他并不想提心吊胆。不禁心生烦躁,听说贝诺和奈布都喜欢那孩子,他并不想让女孩卷进来。
他透过窗户,平静地看到了那位女孩。椅子上的女孩发现了这端详的目光,隔着玻璃与他呆视了一两秒,淡淡地一笑。
他把环境的布置扫视一便,确认是她了,只是怕贝诺那个家伙太过冒失。他下了火车,皮鞋轻微地踏在地板上有了些回音。
女孩将报纸放在一旁,站起来,优先地抽出手示意与他握手,解除了他起初的一切尴尬。
男人将手递过去,“你好,我叫哈克·索尼。很高兴认识你。”
还是这么老套的打招呼方式,他并不擅长交流,他一直以为是他太笨。
女孩握了握手,抽回的手搭在小腹前,乖巧地样子随着乖张。声音让她自己都觉得甜得发腻。“你好,索尼先生,我叫约滋·寇德卡。我也很高兴。”
约滋瞄到了他手里的玫瑰,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她没找错。①
哈克毫无违和感地把玫瑰花递给女孩,他的心里默默祈祷而紧张着。
约滋点了点头,拉起哈克的手,提上自己的包,“走吧。”
哈克一笑,他对了,这个女孩很聪明,尽管是个新手,但也离不开奈布的训练。
我会努力地教你的,即使你是一个女孩,不,希望你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姑娘。
他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她说,居高临下的身高对视着她的眼睛。约滋被盯得难受,只好把弄着手里的玫瑰,这身高差也让她庆幸,如果平时,她可不会像现在这样镇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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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玫瑰梗来自bcy一位杰园写手(不记得是谁了,侵权自删,抱歉),在西方的如果出现玫瑰,意思就是保守秘密。如果在餐桌上出现玫瑰,人们自然会对事情守口如瓶。
作者:只怪把玫瑰纯粹地当成表达爱意的意思……
其实玫瑰也并不是最优雅的花,挺喜欢紫罗兰的(๑•.•๑)
作者: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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