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修甩了甩手中的液体,向那群黑衣人杀去。
围观的百姓虽然喜欢看热闹,与谢修也并无瓜葛,但能救还是要救的。
不需要什么理由,仅因为对他来说举手之劳。
就跟扶老奶奶过马路一样,见到了扶一下而已。
况且因为马武的偷袭,他心中也是火大,急需发泄。
杀戮,在这个时候是最好的发泄。
短短一刻钟的时间,这条街为数众多的黑衣人,只要被逮到,被谢修杀了个一干二净。
谢修并没留手,拳脚所到之处,血肉纷飞,身手分离。一条街从南到北,没有一具完好的尸体。
一刻钟,原本还算干净整洁的街道,血流成河。
一番杀戮,谢谢浑身浴血,从头到脚没有一处干净,幸存的百姓,见他这副似从地狱血海中杀出来的恶鬼模样,吓得噤若寒蝉。
这寂静的街道与城中其他地方的惨叫迭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人,骨子里是暴虐的。也正是因为这种暴虐,人类才能最终屹立于食物链的顶端,将其他生物作为食物。
读书明礼、修身养性,为的就是压下这股暴虐。
不知为何,谢修的暴虐更胜常人,且他又不喜读书,也不曾修身养性,这股暴虐哪压得下去?
好在平日里也轮不到谢修亲自动手。
谢修舔了舔溅到自己嘴角的鲜血,血腥味在唇舌间回荡,滋味不是很好,“呸”的吐了出来。
谢修环顾四周看了看周围被吓傻的百姓,轻蔑一笑。脚下一蹬,在地上踩出一个浅坑,高高跃起,立在房顶离开了。
谢修越是杀戮越是压不下心中的暴虐,这一条街的黑衣人被他杀完,犹不尽兴。好在他还能稍微控制住自己,未对无辜的百姓下手。
谢修七岁那年,一帮刺客大举进攻谢家祖宅,李管家被敌方高手缠住拖不得身。待李管家将敌方高手解决后回到谢家祖宅,只见谢家祖宅内死伤无数,遍地尸体,血流满地。一座座雕梁画栋的阁楼被摧成废墟,不见往日般华贵。而谢修,安然无恙。
李管家要是在这里,定会发现谢修跟那日夜晚中的七岁孩童,除了身高,几无差别。
一样的浑身浴血,一样的暴虐。
那日谢家祖宅幸存的下人,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再无音讯。
年仅七岁的,谢修回过神来发觉时,被遍地残肢断臂吓得面色发白,吐了一地。但吐完后也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更觉神清气爽。貌似打开了什么奇怪的开关。
别人要杀自己,自己不能还手?是不是还要伸长脖子,方便别人下刀?
杀人者人恒杀之的道理,谢修虽然是个普通人,但也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并无感觉自身罪恶,只是约束自己,从那以后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
此时的谢修杀意更盛,心中快意没有随着生命的凋零渐渐消去,反而越发不可收拾。
好在这里还有不少的人可供谢修杀戮。
百姓是无辜的,但这些黑衣人像无辜的百姓举起屠刀,绝不无辜。
谢修踩着房顶在城中跳来跳去,见到身着黑衣之人毫不留手,一拳一脚皆能带走一条性命。
初时,对见到自己转身便逃的人也不去追,任由其逃跑。但随着杀戮的进行,只要是身着黑衣的,谢修一个都没放过。
反抗的百姓见到谢修浴血的模样,有被吓疯了的向谢修动手的,谢修也不留情,尽皆打杀。
好在这样的百姓也没几个。
到了最后,见到谢修的身影,不论是黑衣人还是百姓皆都闻风而逃。
谢修所过之处,无人能挡其一拳、一脚。
待到谢修杀遍全城,城中各处皆是倒塌的房屋,遍地的血肉,残肢断臂,整个城内似被鲜血浸染,若有习的望气之术的高人,远远就能看到此城血气冲天。
好一副地狱绘卷。
好一处人间炼狱。
事后统计,因黑衣人杀戮造成的财产损失,远不及谢修奔行、出手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但不管怎么说,好歹绝大多数的百姓的命保住了。
杀完最后一个黑衣人,谢修那被快意冲昏的脑子逐渐清醒。
此时他浑身都是像是在血池中浸泡过一般,身上一股难闻的血腥气直让他皱眉。
他抬了抬腿,直感觉不甚灵活。
上衣早就因为马文的出手,被他自己给撕了。这裤子却被鲜血浸染,有了些许沉重与不便,沉重了点也没事,关键是贴着身子,很是难受。
脚趾更是不自在,宛如身着棉袜穿着一双进水的鞋子——鲜血比水更加沉重,也更为粘稠。
至于这遍地的惨状,他反倒不太在意,也没有不适。
什么事有过第一次了,那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还会远么?
又不是第一次了,早就习惯了。
他现在可不想去想那么多,只想好好洗个澡、睡一觉,迎接美好的明天。
但秉持着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除恶务尽的原则,他还是决定先去把BOSS解决了。
这些穿着黑衣服的充其量只能算是喽啰,背后肯定有人指使,估计着就是那没事在城中大笑扰民的神经病。
既然喽啰都被我干掉了,你这BOSS怎么能苟活?一家人最重要的是整整齐齐,劳烦你下去跟他们团聚吧。
这些都只是谢修说服自己的原因,他懒的要死,连桃香楼的事情都不想去管,又哪有空去追着别人BOSS打?又没什么好处。
最重要的是,谢修那男人并不存在的第六感,隐隐在提醒他,那个最初传来大笑声的地儿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他一生的事情。
此时谢修挂在胸膛上的贴身璞玉,微微闪动,因鲜血覆盖,他自己也没察觉。
※※※
谢修蹲下了身子解开了自身的靴子,两脚纷纷将其踢飞,又踢塌了两座房屋。好在周围的百姓早已对这个杀星避之不及,也没人发现。
谢修舒缓了脚趾,便光着脚向最初传来大笑声的地儿奔去。
脱鞋是因为实在是不舒服,虽然裤子现在穿着也不舒服,但让谢修在这街道上把裤子给脱了就穿一条兜裆布。
他还要脸,不做那风吹蛋蛋凉的变态。
(科普下,为什么不穿内裤。本来生产技术就不足,主角没有那份心思去搞这些东西,仅有几条自己用的,定制的。硬要杠为什么不推广的话,哈,你身上的内裤什么布料,古代什么布料。最主要的是,主角现在跑路中,怎么可能随身带着充足的内裤更换?)
仅就目前而言,相对于城中各处,这里估计是最干净的地儿。
但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低矮的篷房,狭窄的巷子里满是污水,衣着破败的尸体零星挂在巷子各处。
按理来说,这地儿应该是城中最为污秽的地儿。只不过谢修所过之处,寸草不生,遍地都是破碎的残肢断臂与倒塌的房屋,走到哪,血流到哪。
好歹这里留了全尸。
两道身影,在这里厮杀。
不,准确来说是单方面的进攻。
恰好这两道身影,谢修都见过,也有过接触。
一个是那日酒楼中代马文赔礼道歉的白发男子,另一个,则是那晚窥视谢修的王公子,白发男子大笑传出的人名,王意纶。
准确说是偷窥文小云的王意纶。
白发男子单方面对王公子状若疯魔般进攻,而王公只是失魂落魄的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被动招架。
饶是如此,白发男子也没有伤到王意纶分毫。
且这里除了这两人,手持弯刀的黑衣人一个没有。
高手相争,再多的喽啰也是没有用的。
就好比两个人打架,你带两条猫啊狗啊可能会增添几分胜算,但是你带上一群老鼠之类的,有什么用?
数量多了,人会跑,数量少了,踩死几只,老鼠自己就跑了。
武功练到一定程度,对周围的环境有着超乎常人的感应。谢修刚靠近这附近,两人就有了反应。
废话,不说谢修赶路会闹出多大动静,这么大一个边走边滴着血的“血人”,只要不聋不瞎,都能感觉的到。
白发男子见到谢修的身影,忙退了开来。而王意纶却视而不见,愣在原地,嘴巴里还在小声念叨,跟陷入魔障一般。
白发男子眼珠儿一转,高声道:“这魔头欲练魔功,需以万人血气相辅,图谋良久,今日发动手下屠城。被本座发现,拦截于此。本座欲替天行道,诛灭此等为天地所不容之人,还望公子高义,助本座一臂之力!”
城中发出的动静,白发男子也有所感应,毕竟时不时的房屋倒塌声,实在太过异常。
屠个城而已,怎么会闹的这般大的动静?
但他无暇他顾,心心念念要至王意纶于死地,又哪有功夫前去查探?
按他原本的打算,今日能弄死这王意纶最好不过,再屠城将一切罪责推到王意纶身上,自己也能博个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美名。
就算弄不死王意纶,将这一城人命推到他的头上,让他成为一个绝世魔头,为江湖与朝廷所不容,日后自有人会去寻他麻烦。
反正横竖他都讨得了好处。
对他来说,在这城里,王意纶遭遇的一切,本就是天赐良机,错过了这次,以后哪还有机会?估计连人也寻不到。
哼,这小师弟竟然对一个风尘女子动了心。
按事情的正常发展来说,虽然他半天奈何不得王意纶,但他的算计总不会落空。
只不过出了谢修这个变数。
时也,命也。
见到谢修这副模样,他便知晓自己安排屠城的人手估计损失殆尽。
但他任不死心,倒打一耙,将屠城这事推到了王意纶身上,还试图劝说谢修与他联手。
毕竟在他想来,谢修现在的模样虽然令人恐惧,但能救一城百姓,武功高不说,其性格估计也是个喜为民除害、好管不平事的侠客心肠。
手下而已,死了就死了。只要能达到自己的目的,死的再多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他连城都敢屠,区区手下而已,要不了多久就能再聚集一批。这天下什么都可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人。
谢修似是没有听到他的话语,眼睛死死的盯着地上一具倒在血泊中,身着粗布衣服,身首分离的女尸。
良久,才转过头,看向白衣男子,眼中只有无尽的冷漠与一丝无人能察觉的悲伤,似是询问但语气肯定:
“是你做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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