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之前写南宫春水的时候总是写错女主的名字,所以还是改回来了,可能土是土了点,大家将就一下,还是叫忆香啊!!
告别师父,说要独自出门闯荡江湖的叶鼎之,听说了天启城稷下学堂大考之事,前来参加。谁知,刚入天启城就被一阵奇异的香气吸引,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咕嘟!
太香了,真的太香了!
鬼使神差的推开门进去,满屋霸道的香味更加诱人。
“滋滋滋滋!”声不断响起,挂炉里烧制的北京烤鸭色泽红润,皮下脂肪已完全融化,表面泛起一层油光,在烧得火旺的烤炉里滋滋作响,
真正的北京烤鸭不但皮脆肉嫩,而且肥而不腻,味道醇香,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一直白皙纤细的手,将挂炉掀开一点,瞬间霸道的肉香味像是层层堆叠的云雾般弥散开去,勾起过路行人腹中的馋虫。
虞忆香深吸了口气,清甜绝美的小脸上满是享受的神情,自从她前两个世界从厨神那里抢到厨神的舌头这一技能后,还从来没使用过,刚好这次的任务其中一个是成为天下有名的厨神,装备上使用,不然还依旧在空间里沾灰。
自从装备上了厨神的舌头,她的厨艺突飞猛进,不管做什么,加多少盐,什么火候,什么最和谐,她一吃就知道,经过努力和学习,她觉得自己厨艺比以前好了几十倍不止。
这次她的身份是个隐世家族的女儿,名叫虞忆香,这个家族诗礼传家,一家子都是文人,谁知到了这一辈,出了原主这一个奇葩。
从小不喜诗书,不练武艺,只喜这厨间烹饪之道,但家人都觉得这不是大家闺秀该整日研究的东西,因而极力反对,于是,继承了原主遗志的虞忆香,待武功略有小成之后就离家出走了。
来了北离天启城开了这间名叫‘桃花坞’的客栈。
这一世她有三个任务:1,成为厨神,名动天下。2,证明自己不学诗书也能找个好人家。3,阻止魔教东征,拯救万民。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折花枝当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须花下眠。花前花后日复日,酒醉酒醒年复年。不远鞠躬车马前,但愿老死花酒间。车尘马足贵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记得五陵豪杰墓,无酒无花锄作田。
这诗一出,瞬间,全北离的读书人,爱酒人像是疯了一样的涌入天启城,就为了进入桃花坞,品尝美酒美食,欣赏这首桃花诗。
于是,桃花坞算是彻底的火了,吸引了不少游吟诗人,江湖散客,以及那些自比清醒笑看世间的人,来了之后又被老板娘的好手艺吸引,然后是那堪比秋露白的桃花酿以及百花酿。
当然,这一切都少不了老板娘貌美清甜,亲切动人的缘故。
不过,本来桃花坞有名也不至于这么有名,这也归功于老板娘美丽的同时还十分任性吧?
怎么说呢?
只能告诉你,你看了就知道。
天下几大名城,其中天启城该是最有名的,一国皇城,聚集了无数人的向往和追求,每一个少年人初出江湖,都会向往着天启城的繁华和传奇。
站在这间极富野趣和雅致的客栈里,一股浅淡的桃花香伴随着奇异而霸道的香味扑面而来,令人不自觉想起以前的那个家。
叶鼎之站在空无一人的客栈内,有些踌躇,怎么一个人都没有?
“有人吗?”
“有的,这位客人稍等!”
里屋传来一个声音,十分软糯清甜,像是撒娇一般,软软的,直击人的心脏。
“请问客人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叶鼎之顺着声音望去,叶鼎之觉得自己似乎撞进了一塘清甜的月湖里,白净的肌肤在碎光的映照下像是在发光一般,一头墨发缠着几根彩绳梳成两根松松的大辫子垂在两侧,一根额链,几朵珠花,打扮非常简单,但映衬着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微抿着轻笑的唇角,轻柔婉转的嗓音,实在秀美娇甜。
仿佛‘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就是为她量身定做。
叶鼎之觉得要糟,他的心似乎跳得有点快,脸也有点烧热。
在小姑娘疑惑的目光下,叶鼎之赶紧道:“住店,一间上房,在来两个小菜,一壶好酒。”
“好的,稍等,杨柳,你带这位公子去陶然居。”
话音落下,角落处默默站起来一青衫男,身高八尺,相貌普通,身材结实,看起来具有十足的正义感,不像是做店小二的人。
这样的人,在看到老板娘的时候,却十分恭敬,看来这姑娘不简单呢!
不过也是,能在天启城站稳脚跟,还没人敢惹,能是什么简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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