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我坐在屋子等他回来,可是,为何天都黑了还不见他的影子?我正想出去找找他,却闻见一阵血腥味,我顺着方向找去,黑暗中,我见到一个人满身是血的躺在树下,我走过去,哪有见死不救的。我想看看那个人的伤势,那个人睁开眼睛看着我,很痛苦,我告诉他不要乱动,我把他扶进一间偏屋里。我打了盆温水,解开他破损的衣服,我本来想把伤口清洗一下,或许是伤得太重,他沉吟着,我拿出高级治愈术灵符,开始念起咒语,他一直看着我,盯着我的眼,从不接受到吃惊再到欣喜,随着我的咒语伤口泛起淡淡的金光开始逐渐愈合,或许是他失血过多,虽然伤口好了,却还是很憔悴,我让他不要动,在这里养伤。
院子很大,人却不怎么多,我的行动也没有人控制,而且不愁吃穿。可是,他什么时候回来呢??次日,我去看他修养的怎样,顺便带了莲子羹和桂花糕。他住的院子比较偏僻,更不会有人来。我进去,见他正在活动,他穿着紫色的里衣,嘻嘻,领口低的缘故,雪白的胸肌若隐若现,还能看到一半的疤痕,我没有惊讶,因为风铭宇有着和他一样好看的身材,他是我来到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们有约定的,所以,我的心里只有他一个。
他看着我进来,然后把端盘放在了桌子上,我没有说什么,屋子里很安静,我向他指了指吃的,他犹豫了一下,然后端起碗喝了一口粥,半饷,才咽下去,我被他逗笑了,“怎么?很难以下咽?”
他默不作声,然后傻哑着嗓音说”实在难吃极了。“”那就少吃点呗,要不怎么恢复身体啊,反正只有这个。“他不说话,低着头,“反正我不想吃”我突然觉得好郁闷,怎么······好无语,可是他是病人,要照顾好他。
我带了钱,上街去啦,街上很热闹,卖什么的都有啊,可关键的是,我要买的是水果和蔬菜,三小时后,我精疲力尽的回到了风雨楼。
让本小姐下厨房,你还是头一个,我从介质空间拿出了以前去朋友家做饭而放进去的平底锅,虽然没有电磁炉,却也凑合,终于我做了一大盘子的干煸豆角,自己尝一口,味道还不错。我把菜装进盘子里,又做了紫菜蛋花汤。然后端给他,中午就没有吃,现在他还好吧??我蹑手蹑脚的走进屋子,看见他在写字,说实话,在现代小时候也学过书法的我,根本就···和没有学过一样。只知道,他的字很清秀,就像他的眉眼。
我在他身后,看着他写完一首诗的最后一个字,然后,我叫他吃饭了。他瞪大眼睛,这,什么菜??”放心吧,没有毒。“我尝了一口给他看。”他犹豫的夹起一根豆角。认真尝了尝,然后“这位姑娘,在下顾倾城,感谢姑娘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不过,这是什么菜,我怎么没有吃过。”
“哎,终于说话了。我叫王宇涵,可以叫我小涵。你还是让本姑娘亲自下厨的第一人,这叫干煸豆角。
“那个汤怎么这么鲜??”
“这个问题问的好,因为有家家乐鸡精。”我展开一个自以为好看的微笑。
他看着我,呆了片刻,“说实话,不知姑娘是哪里人,肯定是天人,才会神奇的法术。“我脸红了半,可是我却突然想起他----风铭宇,他也是这样想吗?我晃晃大脑,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认识顾倾城好几天了,细心的照顾他,和他在一起很开心。“小涵,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当然,看你的穿着定是有钱人,我要五千两银子,还有,你不能把我救你的事情说出去。”“好,一言为定。
”这段时间你可以在这里养伤直到恢复,你可以教我识字吗?“”可以,这个简单。”于是我很快学会了这个年代的文字。
以后我每天会和他一起吃饭,练习写字,只是,风铭宇一直都没有回来。
我每天和顾倾城在一起,为了我不无聊,我会唱歌给他听,他很惊奇,而他更让我惊奇的是,他弹得一手好琴,写得一手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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