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做着各自的事情,岁月静好,一片祥和,天渐渐黑了,荒郊野岭的蚊虫多,没一会小姑娘的身上就多了几个蚊子包,又痛又痒的抓了好几下,直至白皙的胳膊上红了好大一片。
马嘉祺下棋下的头疼,严浩翔脑细胞都死完了也不够斗一个马嘉祺的。马嘉祺觉得无趣,站起身活动了下腰板。
听见身后有动静他转过头去看,果然,一转头看到宁惜烛脸蛋皱的像个发面包子似的,小手还在胳膊上用力的挠着。
马嘉祺走过去,“被蚊子咬了?”
宁惜烛点了点头,“要把我吃掉了。”
丁程鑫走过来,“估计你再在这里坐一会,蚊子都把你抬走了。”
宁惜烛嘿嘿的笑,傻里傻气的。
“走吧,哥哥带你回屋上药吧。一会抓破了。”马嘉祺伸出手,拉着小姑娘的小手就朝着屋里走。
没一会,原本人满为患的小院子瞬间安静,蚊虫叮咬不好受,他们也都遭不住了。
客厅里,马嘉祺手里拿着之前给宁惜烛塞到行李箱的蚊虫叮咬的药,耐心的给她擦到她身上红肿的地方。
他们身上一个一个的都有蚊子包,此刻正手指尖托着一点药膏朝着身上擦。
“哥哥,你没被咬吗?”
马嘉祺淡淡的摇了摇头,“我身上的味道可能不好闻吧。”
他身上常年都有血腥味,那味道没人喜欢的。
宁惜烛眨眨眼,“哥哥,好羡慕你呀,要是我也不被咬就好了。”
马嘉祺被她逗笑,“没人喜欢身上有血腥味的,崽崽。”
“没关系呀,可我喜欢你。”
马嘉祺承认,在那一瞬间他心跳加速,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也停留在空气中半天都没动过。
他舔了舔嘴唇脸蛋不争气的红了,他的世界里从没有这么直白的小姑娘,她说的所有的对自己表达爱意的话,都不知道让马嘉祺怎么回答,或许是她过于直白,马嘉祺过于含蓄。
两个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总是相反。
宁惜烛想和马嘉祺永远在一起。
马嘉祺可以不顾一切的保护宁惜烛。
这份爱不知道是不是正确的,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如果爱一个人,就不要害怕结局,在能爱的时候用力的去爱,他们的这辈子不长,能遇到值得珍惜,值得爱的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所以尽管结局也很重要,但是要学会从来不会直接去看书的最后一页。
马嘉祺红着脸蛋抬起头,他承认,他喜欢阿烛。
对视上小姑娘亮晶晶的大眼睛,他心里彻底软了,所有的爱意变成了他此刻抬起手,摸了摸她的长发,马嘉祺是个不会说话的笨蛋,是个不会表达爱意的傻瓜。
相比于情话满天的爱情,马嘉祺更想能陪在她身边,哪怕她叫自己一辈子的哥哥马嘉祺都心甘情愿。
他想看小姑娘每天快快乐乐的,高高兴兴的,平平安安的活着。
只要是活着就会有希望。
马嘉祺默默垂下头,继续给她的小胳膊上抹药膏。
宁惜烛歪着头,“哥哥,你不喜欢我吗?”
马嘉祺轻轻笑,“哥哥也……喜欢你。”
:“其实阿烛,如果有一天真的有机会,我也想不由余力的诠释对你的爱和珍惜。崽崽,现在不是时候。或许我知道,我们的缘分好像就止步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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