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真值函数的一般形式
• 命题6(命题的一般形式是[ˉp,ˉξ,N(ˉξ)] )没有给实质性的必然真理留下余地,而唯一能作为基本命题的真值函数而生成的必然的东西,是逻辑学的空洞真理。
• 命题6的公式存在纰漏:记法的本意是解释一个可迭代的过程,但它实际上给出了一个从一个命题变元推进到一个命题的规则,此规则不能简单地套用于运算结果,而必须分步进行,因为N算子不能应用于单个命题,只能应用于整组命题。
• 维特根斯坦需要对命题概念的递归定义:(1)如果p是基本命题,则p是命题;(2)如果ˉξ 是取命题为值的变元,则 N(ˉξ) 是命题;(3)所有命题均由(1)和(2)给出。
(1) 全部的逻辑哲学
• 罗素曾认为逻辑真理是既为真又完全一般性(只包含逻辑常元和变元)的命题,而维特根斯坦驳斥说,存在完全一般性却偶然位真的关于世界的命题,还存在关于特殊题材的逻辑真理(如“并非既下雨又不下雨”)。
• 维特根斯坦指出,逻辑命题的必然性和先天地位,依赖于它的重言式的空洞性(不给出任何关于世界的信息),逻辑命题是命题的极限情况。
• 逻辑命题不涉及查看世界,可以从符号本身看出逻辑真理为真,这一点包含了全部的逻辑哲学。
• 维特根斯坦在6.122出现错误,他宣称重言式中不出现量词的情况(只靠记法本身即可判断命题是不是重言式)可以一般性地成立,但丘奇证明了,在谓词演算(包含具有混合多重概括性的公式)中,没有普遍的判定命题是否是逻辑命题的方法。
• 维特根斯坦忽略了,若在命题的无穷域中施加量化的量词,最一览无余的记法也无法以我们可以认识的方法显示某一命题是重言式,所以这里的“显示”不是一个认识论概念。
• 维特根斯坦认为,不存在逻辑公理,即有特殊地位的逻辑真理,所有逻辑真理都是基本命题的退化的真值函数,但是就认识论工具而言,公理系统不是可有可无的。
(2) 数学命题是伪命题
• 如果一个命题有意义,那么它要对事实做出应答,可存在数学事实的想法是没有意义的,故数学命题是没有意义的命题。
• 维特根斯坦区分了重言式和数学中的等式,他所说的等式不是有意义的同一性命题,而是伪命题;等式虽有命题的表现形式,但没有真假可言,它是一条规则。
• 数学中的等式显示出如下可能性:我们有可能凭借对记号的操纵,从一个经验性命题推出另一个经验性命题,在这种情况下,等式才有意义(只存在可应用的数学)。
(3) 科学中的必然性
• 在对自然科学的讨论中,维特根斯坦所持的基本思想是:逻辑之外不存在必然性。
• 维特根斯坦在讨论科学所预设的抽象原理(如因果律)时,想要废除康德的先天综合知识,他认为这些原理是空洞的纯逻辑的东西,只给出科学理论的形式,而非关于世界的信息。
• 归纳推论不是演绎有效的,与经验一致的最简单的法则是真法则这一说法,不能从逻辑上成立。
• 一旦把自然法则按命题的一般形式来分析,就可以看出它是真值函数以混沌形态呈现出的内容。
(4) 伦理与价值
• 维特根斯坦把休谟的主张(无法从“是”推出“应当”)放入《逻辑哲学论》的框架,得出不可能有伦理命题的结论,陈述事实是命题的一般形式唯一能做的事。
• 维特根斯坦想把伦理的东西设定在一种不作为现象的意志中,他认为思维的主体是幻想,而意欲的主体存在,意志的存在确保了承担着伦理和价值的自我的存在。
• 康德的本体世界超出了知识的范围,而没有超过思维的范围,可维特根斯坦的界限之外没有任何事实,对界限之外的东西的谈论都是胡话。
(5) 哲学问题
• 如果问题的解答无法表述,问题也无法表述;不可说的东西会显示自身,它是神秘的。
• 维特根斯坦不仅想说类似于人生意义的问题是胡话,还想说对此类问题的追问表现出真诚的智性忧虑,此忧虑只能靠无法诉诸语言的东西来平息。
• 如果要使用世界有可能用语言来描述,世界就必须是p、q、r在其中为真的世界,而说出这点会导致矛盾,因为“p、q、r至少有一个在其中为假的世界”描述了一个不可描述的世界。
• 命题直接触及实在时,语言与世界的关联的证明是无法用语言来揭示的,这种关联只能显示。
• 《逻辑哲学论》中的命题,由于不是依据事态组合成真或成假的偶然性事实,也不是空洞的重言式,所以不属于命题的一般形式,因而是胡话。
• 我们无法说出某命题集是所有基本命题的集合,某对象集是一切对象的集合,某事实集是全部事实的集合,也无法说出命题的一般形式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 命题与实在的共同的逻辑形式是最不可说的,所以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一直在说不可说的东西。
7. 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 维特根斯坦解决语义悖论的方式是将悖论句作为超过语言的界限的胡话被清除,可这种解法本身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不可被表述,因此《逻辑哲学论》整本书都是悖论和胡话(6.54)。
(1) 归谬论证
• 对6.54的一种解读方法是认为它是归谬论证,维特根斯坦为阐明他的理论,最终表明他的理论都是胡话,这是荒谬的。
(2) 取道元语言
• 罗素提议,对于一门语言,可以用另一门语言(元语言)说出该语言不可说而只可以显示的东西,从而构造一个没有限度的语言体系。
• 对6.54的另一种解读方法,即使用元语言的方法,只能得出与哲学无关的事实,它们是关于记号的偶然性事实,而非关于符号的命题。
(3) 忽略6.54
• 拉姆齐对6.54的解读方法就是忽略它,但是这个结论是在前面进行精心铺垫得到的重要结论。
(4) 治疗性读法
• 治疗性读法把6.54当作全书的关键;《逻辑哲学论》有一种治疗性目的,读者先被诱导着读关于命题和世界的说明,而这种说明最终自行瓦解,成为胡话;读者进而打消了构造关于世界的形而上学理论的念头,恢复了对日常语言的满足感,得以正确地看待世界。
• 这种读法与维特根斯坦谈到《逻辑哲学论》时所构成的外部证据矛盾,且认为这些命题是胡话的观念难以达到治疗效果(胡话理论在哲学中并不少见)。
(5) 传统读法
• 传统读法认为,维特根斯坦指出,存在一些可显示而不可说的东西,它们被语言预设,而《逻辑哲学论》的主要目的,在于指引读者看到不可说的东西,并了解不可说的原因。
• 当读者领悟了维特根斯坦的意思,就要扔掉梯子,认识到他在做的就是在尝试语言的界限,从而对于不可说的东西保持沉默。
• 传统读法不是想说存在有意义的胡话,而是说用胡话也可以交流出一些东西。
• 传统读法的真正的难处在于刻画只可显示出来的是什么,显示出来的不是事实(事实可被语言陈述);有人认为显示出来的是事实的式样,这种说法在于区分这种式样与事实本身。
第四部分:《逻辑哲学论》的影响
1. 分析哲学
• 《逻辑哲学论》是分析哲学的开创性作品之一,分析哲学注重严格论证和对所论证的立场的准确陈述,关注表述哲学问题的语言而非宏大哲学体系的建构。
2. 弗雷格
• 弗雷格影响过罗素、胡塞尔、维特根斯坦和卡尔纳普等大哲学家,但本人的研究受到的关注不多,所以弗雷格对哲学的影响是间接的。
• 逻辑哲学论中所采用的弗雷格的理论包括:语境原则、组合性、以命题为真的条件解释命题的意义和语言转向等。
3. 哲学议程
• 《逻辑哲学论》为哲学确立了新的议程,它提出的重要问题包括:伦理学命题的有意义性、对因果必然性可做出的说明、对内涵性语言进行外延性分析的可能性以及形而上学语言的成问题性。
• 虽然休谟对因果必然性提出的怀疑论早已为人所知,但维特根斯坦对这些问题的提出和探究是从语言入手的,针对的是解释语言用法的困难。
4. 罗素、拉姆齐与逻辑实证主义
• 在维特根斯坦的影响下,罗素承认了逻辑真理是重言式的;拉姆齐同样受到维特根斯坦很大的影响,他试图去除维特根斯坦在《数学原理》中发现的缺陷,从而重构《数学原理》。
• 维也纳学派(逻辑实证主义)对《逻辑哲学论》的核心思想作了认识论的诠释,而维特根斯坦对认识论并无兴趣。
• 维也纳学派将维特根斯坦按成真条件对意义作出的解释替换为按证实条件作出的解释,基本命题被替换为基本观察句,而维特根斯坦本人后来也逐渐接受了证实原则。
• 维也纳学派质疑维特根斯坦的神秘主义(可显示但不可说的事)。
• 《逻辑哲学论》为实证主义者提供了一个思路,即基于语言方面的理由剔除形而上学,与此相联的哲学观是哲学在于分析(主要是对科学语言的逻辑分析)。
5. 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
• 维特根斯坦提出了颜色排斥难题:“这片区域既全是红色的,又全是绿色的”这一陈述的不可能性无法只用真值函数系统来解释。
• 在《哲学评注》中,维特根斯坦向着推翻《逻辑哲学论》的根基前进了一步,他不再相信可以只用真值函数来说明概括性和量词。
• 维特根斯坦必须承认,存在所谓的不完整的基本命题,无法对应完全确切的事态,因此他不得不改变对命题一般形式的说明以及对事态的刻画方式。
•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指出,自己在《逻辑哲学论》中的思想包含严重错误,并在《哲学研究》中废除《逻辑哲学论》中最深刻的洞见。
• 维特根斯坦仍相信哲学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对语言工作方式的误解,但是不再认为语言的工作方式可以揭示语言的深层结构,而要对特定哲学问题的语言进行细节化的考察。
• 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否定了命题的一般形式的存在性。
• 《哲学研究》的一些对《逻辑哲学论》的批评是没有说服力的,在论述前对《逻辑哲学论》的观点进行扭曲;《逻辑哲学论》的思想可能比《哲学研究》的观点更接近真相。
• 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默认了一种简单的心智哲学,理解某命题就是在心里把能使该命题成真的情形都过一遍。
• 在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中,他不再把理解看作心理过程,尝试摆脱前期采用心智哲学的思考方式(这种尝试体现于私有语言论证等问题)。
参考文献: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怀特,《导读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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