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逻辑实体论二重性分析------内涵与外延,属加种差
引自《国外哲学大辞典》:
【实体】指能够独立存在的,作为一切属性的基础和万物本原的东西。有本质、具体事物、个别主体、现象的支持者等意义。
【实体论】荷兰斯宾诺莎实体论。他认为实体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
【广延实体】即广延属性。斯宾诺莎认为广延是实体的一个属性,属性构成实体的本质,如果从广延的属性去了解,它就是广延实体。
【思想实体】即思想属性。斯宾诺莎认为思想也是实体的一个属性,如果从思想的属性去了解,它就是思想实体。
【属性论】斯宾诺莎关于广延与思维是实体的两个属性的理论。
【无限属性】荷兰斯宾诺莎哲学用语。指属性的无限性。
引自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
【属加种差】概念的属,是指不同的概念之间所具有的共同特性。“属”的不同称之为“属差”;概念的种,是指具有相同的“属”的不同事物。“种”之间存在差异,称之为“属加种差”。
【概念的内涵】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
【概念的外延】外延就是具体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
任何客观事物,都存在内涵与外延。
在哲学上,一切事物都称之为实体。而在逻辑学上,实体是最基本的逻辑单元。所以,逻辑单元的二重性,就表现为内涵与外延。
内涵,就是逻辑单元中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
外延,就是逻辑单元中特有属性的外在表现形式。
逻辑单元的属,是指不同的逻辑单元之间所具有的共同特性。“属”的不同称之为“属差”;
逻辑单元的种,是指具有相同的“属”的不同逻辑单元。“属”是大类,“种”是小类;逻辑单元之间“同属不同种”的差异,称之为“属加种差”。
从哲学上来说:
内涵,是逻辑单元的本体范畴;而外延,是逻辑单元的存在现象。
逻辑单元之间,是通过外延属性的普遍联系来完成的。人们能够认识一个事物,是由人的意识活动与逻辑单元的外延属性之间建立联系来完成的。人们通过对逻辑单元外延属性的一般性和个别性认识,形成对逻辑单元的属加种差的认识。
因此,内涵与外延,是关于实体内部的两种不同属性,严格来说,是属于本体与实体之间的二重性关系。而属加种差,是一个实体处于现实世界中时,与外在环境发生关系之后所产生的一般性与个别性之间的关系。
如,一个月饼,它的原材料、制作工艺等原因形成一个月饼的本体。这个本体的属性,就是月饼的内涵属性;而当这个月饼被人品尝之后,它的味道就是月饼的功能性,属于内涵的外延属性,表现为满足人的需要。这就是月饼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关系。
而人对月饼味道、价格等综合因素的判断,表现为月饼的价值性。人根据对月饼的功能性与价值性的综合判断,与其他月饼进行横向比较,就表现出月饼与月饼之间的不同,就是月饼的属加种差关系。
如上所述,在哲学上:
一个器物的内涵与外延关系,就表现为器物的“本体性与功能性”之间的关系;
一个器物的属加种差关系,就表现为器物的“功能性与价值性”之间的关系。
从本体性到功能性、功能性到价值性,是一个具体事物产生出来到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两个过程。这两个过程,就是事物的内在性变化和外在性变化。在中国传统哲学上,就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变化过程;在系统论中,表现为系统的二重性关系。
注意:X、Y两个轴,分别代表实体的反题和正题;
A轴,在逻辑学中,代表命题逻辑;在实体论中,代表实体的具体属性。A的变化,表现为实体体积的大小;由“X、Y、A”三轴构成的内部实体,即为实体的内涵;外部实体,即为实体的外延;
如图所示:内涵实体代表事物的本体;外延实体,代表事物的存在现象;A轴的性质变化,代表为实体的属差。
当A轴的属性不变的情况下:
外延部分数量的变化,代表实体在内涵不变情况下的属加种差;内涵部分数量的变化,代表实体在内涵数量变化情况下的属加种差;实体外延属性的数量变化具有无限性,代表“广延实体”;
实体内涵属性的数量小于外延属性,具有有限性,代表“思想实体”。
【02】属加种差:
注意:
1、2、3:思想实体
B:广延实体
A:命题逻辑变量
Ai:逻辑属性变量,i 即属差。
Va:思想实体的大小
Vb:广延实体的大小
根据正反题逻辑实体论原理和斯宾诺莎实体理论,经验性实体在具体逻辑事件中的变化原理,其逻辑模型如上图所示。其中:
编号“1、2、3”为思想实体,B代表广延实体。A为逻辑变量;Va为思想实体的大小,即实体的内涵;Vb为广延实体的大小,即实体的外延。
当逻辑变量A的数量发生变化时:实体的内涵大小Va发生变化,进而引起外延和广延Vb也相应变化。这时,“实体1”变成“实体2”。
当逻辑变量A的性质不发生变化时:“实体1、2”之间的差异,即为“属加种差”;
当逻辑变量A的性质发生变化时:概念或实体的逻辑体系成为另一个存在,“1”与“3”之间的差异,即为“属差”。
§·02·正比定律与反比定律
注意:反比定律:Va+Vb=常数;正比定律:Va=Vb × Q; Q为内涵与外延的协同性参数;
在金岳霖主编的《形式逻辑》中认为:内涵越大,外延越小;内涵越小,外延越大。即为“反比定律”。另一种观点认为:内涵越大,也可能外延越大,这个观点称之“正比定律”。其原理如图所示:
【01】反比定律:
当广延实体的总量不变时,而属性A的性质和数量也不变的情况下,种差的变化造成实体的体积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反比定律”的公式为:Va+Vb=常数,即:Va越小,Vb越大;Va越大,Vb越小。实体的内涵越大,外延越小;内涵越小,外延越大。
【02】正比定律:
当不同属差的实体之间,总量不同,属性不同,它们之间的思想实体和广延实体的大小都存在数量级的不同。其内涵和广延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两者之间的协同性,表现为“正比定律”。正比定律的公式为:Va=Vb×Q;Q为内涵与外延的协同性参数。
当协同性参数Q不变的情况下,内涵与外延处于线性的正比状态;
当协同性参数Q处于变化中时,内涵与外延的关系,表现为三者之间的动态变化。
总体而论,实体的广延大小,是由实体的“属性”的普适性程度,即属性的广延程度决定的;而实体的内涵,是由实体的“种差”的特殊性程度,即种差的思想性深度决定的。实体的内涵属性适用范围越大、属的类型越多,实体的广延越大;而实体的种差数量越大、种的类型越多,其内涵就愈大。
种属关系“反比定律”的逻辑前提为:属的类型 + 种的类型 = 常数。在这种情况下,属的类型减少,种的类型增加,反之亦然。就当下时刻而论,这个公式是成立的。
从实体变化的时间性而论,“属的类型 + 种的类型”的总数是变化的。因此,从事物的现实情况来看,这个公式是不成立的。
从中国这个实体的静态存在而论:当中国的各项制度、文化等实体要素,与国外标准趋向一致时,即表现为外延属性的增加;这时,中国自身特色就会减少,即表现为内涵属性的减少。所以,从静态的当前时刻而言,中国这个实体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符合“反比定律”。
从中国这个实体的动态存在而论:当中国国内的各项制度改革开发、文化发展时,国内的内涵在增加,表现为系统论的层次性。这时,假设原有的外延不变时,原有的外延与发展后的内涵相比,外延的比例在减少。但是,如果新增加的内涵,也与国外标准趋向一致时,就又表现为外延属性的增加,表现为系统论的开放性。这时,内涵与外延都在增加,而外延与内涵的大小比例,就取决于两者的协同性问题。
这个原理,就是“内循环与外循环”之间的协同性关系,表现为协同性参数。所以,从动态的长期发展而言,内涵与外延的关系,是一种由内涵、外延和协同性参数构成的,“三元辩证的二元正比定律”。这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在逻辑学上的基本原理。
§·03·归同法则与分异法则
引自叔本华《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
归同法则,指引我们按照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与共同点,把它们归结为一些类,然后进一步把这些类归结为种,再由种归结为属,等等,一直到最后得到一个保罗万象的最高概念。
由于这条法则是先验的,即对于我们的理性来说是本质的,所以它预先就假定了自然同它自身的一致,这一假设在一条古老规则中得到了表达:“如无必要,切勿增加实体的数目”。
【归同法则】:就是将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进行统一归类的过程。
从“形论原理”分析:归同法则,就是形而上的抽象化过程;
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归同法则,就是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的相似性、优化过程,表现为系统各部分之间的协同性和开放性;
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归同法则,就是建构逻辑系统的过程中,各逻辑单元之间产生一般性、先验性的过程。
【分异法则】:就是将事物之间差异化、个别化的过程。
从“形论原理”分析:分异法则,就是形而下的具象化过程;
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分异法则,就是系统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的自组织性、演化过程,表现为系统各部分之间的竞争性和目的性;
从逻辑学的角度分析:分异法则,就是逻辑系统中各单元形成属加种差关系的过程,是各逻辑单元个别化的过程。
归同法则和分异法则,是一种矛盾而统一的关系,其逻辑法则相互转化,与“形而上、形而下”的“道器”转化过程一致。分异法则将逻辑单元具体化为个体;然后,各种不同个体再次通过相似性的分形逻辑,再次协同起来形成系统化整体,又是一个归同的过程。
归同法则和分异法则,体现了西方语言哲学的逻辑演绎功能;
形而上与形而下规律,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先验性和直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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