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叙述过几种情绪对于生命的正向意义,但为何人类明知自己是“情绪动物”,还要否定讨厌自己的情绪呢?因为许多情绪带给人的体验并不是那么的令人愉悦。当然,这已经在使用情绪描述情绪了。比如哀伤情绪令人感到悲伤,总是与很不好的事情相关,所以自然而然的将哀伤情绪与不好的事情联结起来。或是愤怒情绪,在愤怒消失后,人的理智常会发现,愤怒并未解决问题,反而使没那么严重的问题变得严重了。再有恐惧,恐惧时人的决定也常会丧失理智,因为情绪本身的作用便是强化意识的作用,意识并不会判断对错,所以理智的作用自然减弱。但情绪的强化对于本就没有自我能力的动物来说,却是十分重要的,关系到瞬时采取何种行为。事后也无须复盘,自然没有行为结果的负担。然而人却是拥有自我与认知能力的,所以难以控制的情绪影响自我的决策与行为,自我自然要对其进行评价。因为立场不同的认知,便会对情绪产生不同的评价,所以人们对于情绪的认识与理解也不尽相同。实际上,无需将情绪单独认知,因为情绪是对意识的强化,我们对情绪的理解实际应从意识开始。很多人总结,人是情绪动物,因为人的很多行为,看起来确实像是由情绪发起的。但是情绪不会凭空产生,仔细理解自身,情绪实际是意识中的策略对事件的反应,并由意识发起情绪强化。意识排斥的事情,情绪上便是厌恶与抗拒;符合意识策略的事情,情绪则是欣喜。现代人类谋生必须要工作,但意识排斥毫无新意按部就班,所以你就很讨厌上班,哪怕认知上知道上班才能够赚钱,但情绪就是如此。所以情绪实际是意识与自我间的催化剂,只是情绪原则上服从意识,与自我认知的理智结果并不统一。所以情绪的作用看起来时好时坏,有时是帮忙的助手,有时则是捣蛋的坏蛋。
人们总结了关于情绪的一些状态,比如脾气、性格等词汇。脾气、性格我们常说,但没有清晰定义。通常我们说谁谁的脾气好或不好,似乎是说这个人是不是容易发脾气。如果一个人容易发脾气,我们会说他脾气大,比较容易发怒,所以脾气是个关于人如何处理情绪的词汇。性格似乎复杂一些,同时包含脾气的含义。性格实际上是带着自我认知的日常情绪应对策略,即是使用了一部分自我认知能力的意识状态。张扬或拘紧,谦逊或狂妄,其实都是意识内容的体现。认知能力将意识的状态识别了出来,并使用表述状态的词汇描述,但本质上仍是意识的部分,当然也无法脱离自我认知的识别,所以呈现的状态便是使用了部分自我认知的情绪状态。但意识本就无法衡量,自我认知也未明确,所以性格也是无法确定的,或说是善变的。
在个体上,请读者问问自己,我最近大动肝火的事情因何起?是影响我身家性命的事情吗?而我在怒气冲冠的时候,是不是有很冲动但事后看完全不值当的想法呢?在中国今日的社会环境中,有哪些非敌对不可的人与事呢?如果没有多少非敌对不可的人与事,为什么我还会经常产生敌对性呢?敌对是问题的解决方案吗?如果不是,为什么自己还要经常产生敌对情绪?因为自己并没有认识到敌对情绪的实际影响,是不是需要重新认识下呢?
另外想说的一点,是人类的艺术创造。如果武断一点说,人类的所有艺术创造,皆是由情绪完成的。因为情绪是表达意识能动的直接载体,人类的能动性只存在于意识,无法替代。所以武断是武断了一点,但并没什么过错。例如音乐,音乐的可欣赏性,即听者的情感共鸣。评价音乐的主要手段,即为情感是否真实,能否被他人接受,乃至同频共振,获得共性的情感。
人摆脱不掉情绪,也无法压制情绪(情绪来源于意识),那么该如何理解情绪呢?简而言之,认知到情绪的积极意义,不要抗拒否定情绪,同时使自我与意识保持相同的决策策略,情绪便不再会是阻碍。
只是截止至此刻,人们并未将此认为是知识总结并传递下来。相反,作为“情绪动物”,仍服从于情绪,并像个动物。
群体影响下的个体认知
个体如果没有强力的自知力,在群体影响下个体的行为与选择能够实际表达意愿吗?个体的意愿会具有多少自知性与准确性呢?最明显的例子是生活中的常识。鲁迅在《离婚》中塑造了爱姑的形象,许多人解读鲁迅写爱姑的离婚是为了塑造其敢于反抗封建秩序,反抗男权的革命精神。实际上鲁迅仍然是在可悲广大民众的不自知。《离婚》中的爱姑,并没有反抗什么,也并不理解婚姻,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因为“小畜生”姘上了小寡妇,所以“总要闹得他们家败人亡”,哪怕是闹得“那我就拼出一条命”。这是离婚吗?看起来与自杀式袭击差不多。爱姑并不理解婚姻,也并没有关于婚姻的认知。如果将婚姻理解为两个人的共同意愿一起过日子,那么离婚则是大家好聚好散,各自迎接新生活。可是爱姑们在做什么?拼上了自己的性命也要闹个大家家破人亡。有必要将自己的人生绑定在“小畜生”身上吗?“小畜生”是畜生,爱姑自己也要跟着“陪葬”吗?但爱姑并不自知。即使她的决定会将自己的人生拖入泥潭,她也仍然“就是要赌气”。更为“凄惨”的是,赌气也无法坚持下去。爱姑在七大人的“屁塞威压”下,莫名其妙的失了魂。也就此达成了非她所想的离婚。回看爱姑,她知道自己要什么吗?她是不自知的,就如同阿Q不理解革命一样,爱姑不理解婚姻。甚至在她不明所以的“七大人”面前,自己的意愿都难以保留,更何谈意愿的准确呢。即使在今日,不理解婚姻的人们仍然存在。婚姻无法保证双方不会移情出轨,更无法保证双方的爱情会一直持续。说到这里,势必需要提到法律,法律于婚姻只能够保证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无法保证人们的感情不会遇到危机。
在个体难以自知的情况下,群体中他人的意见会对个体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反过来讲,个性强的人也会被形容为不听劝,这是人们不能相互理解的宿命。
在我们的日以继夜的活着的过程中,许许多多都被我们理解为常识。常识只是在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却并没有被我们所真的认识。如果使用生命过程来解释,是每一个生命个体,都在使用自身的(智力)模拟能力在预测活着。但预测并不意味着正确,如果预测的条件,也就是我们的认知所给出的条件并不正确,能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呢?在这样的条件下,是不是无法理解的个体间差异也有了解释的可能呢?再进一步说,不能相互理解的宿命,存在被打破的可能。
群体的意义
群体作为环境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人类(或人类群体)中具有何种意义呢?从生物意义上说,仍然只具有种群的延续意义。群体并不是如个体一般的实体存在,是使用抽象能力为某一类人归类的集合,所以难以定义其代表的主体究竟是什么。但没关系,人类并不以蜜蜂等族群的方式生存,人类的生存是个体性的,即使人类会以群为分。为何人类的群体分类方式很多,看似存在的群体也特别多,但都难以准确定义及分类呢?群体的存在形式由个体构成,不稳定的个体自然不会构成稳定的群体,群体所代表的是其中个体的共性。比如民族,由一群对自身血缘关系认可的个体组成。那么民族层面的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是民族的不凋零,发扬壮大吗?如果这是民族的意义,是不是意味着有个民族的主体会关注主体内的每个个体呢?但群体哪里有主体,有意识的只有个体,群体是抽象出来的概念,是不实际对应现实存在的。在群体中的个体,即使带有群体属性,其生存过程仍将是个体性的,只有个体对自己负责,并不会有群体对个体负责。群体内的个体之间仍然会在种种状况下产生冲突,既有生存冲突也有非生存冲突。个体的生存会因群体而受益吗?从人类的历史来看,只有个体剥夺其它个体获利,并没有个体因实无主体的群体而直接获利。类如民族的群体,可以解决个体的生存困境吗?并不。并且如果以民族的壮大作为民族意义,是不是当此民族壮大时,便会对彼民族的生存产生压迫呢?是不是天然会造成民族间的对立?是不是会因虚构的群体而转嫁矛盾给个体呢?即使个体是新生的,也要带着本不属于他的对立与其它民族对抗下去了。同时为使对立看起来更为合理,需要不断的树立本民族的优越性。但若只讨论生存,谁会比谁优越?从结果来看,谁的拳头更硬,谁在历史中留存了下来,则代表谁更优越。古往今来,一向如此。这也是达尔文主义诞生的原由。所以群体为个体带来的是什么?即使在原始阶段为个体提供了更多的生存可能,也使得人类社会中的生存变得复杂,甚至被剥夺生存权利。在今天看来,民族间的问题仍然深重,被剥夺权利的民族个体,是天生有罪吗?
个体的基本生存,谁来保障呢?仍然只有自己。生存被称为人的基本权利,但从未是共识。就如生存是人类的共性,但并未成为人类群体的共识。没有人为人类做总结,个体们也并未拥有人类的整体视角。群体的生物意义仍是个体性的,精神意义并未形成。
以上的各项叙述,似乎并未谈及个体的实际存在。但个体的共性存在形式,恰如上述概括。作为生命的我们,就是在如此依赖生物性,构建了当今的人类社会,自知却又未能完全自知的活着。甚至于不使用共性视角,连共同存在的方式都找不到。
回归至本章主旨,我在如何活着?个体的共性视角下,每个人都在个体的生物性本质下,在被人类自身构建的环境中活着。无论个体对自身所形成的环境如何评判,这是更接近本质的我在人世间的活着。
现状与真相
人与动物的活着,并无本质不同,不同的只是人类这样的动物具有认知,而认知又使自我生命体产生了各种各样完全不同的理解。所以为什么看起来人与动物完全不同呢?因为人的认知为人构建了诸多世界,不同的世界中,人类有着不同的位置。自我生命体因自我而认知,也因私性将自我的生命能力强加于其它生命,而滋生罪恶。本文并不将人类置于崇高的位置,因为人类的黑暗面也是不能否定的。人类罪恶的根源,在于并不尊重生命,即使人的生命性是无法被否定的,但仍然有生命体做出否定生命的事情。明知自己否定生命的,仍然十分可怜,从如白纸般的认知变为暗夜般的认知,一定是被污染的。但更多的否定生命的行为,则是因为愚昧。所以击碎愚昧,才是自我生命体未来的任务。
我要如何成为我(我要如何理解生命与世界)
于个体而言,我在如何活着,难道不是由我决定吗?确实不是的,个体认知是绝对的,但个体的生存不是。生存或叫活着,并非认知完成的,否则动物们也需要有认知才有资格活着了。个体意愿不会凭空构建,因为认知是构建于生命的。正如正确的认知,不能够否定生命。
每个人生来便是生命,也无从选择自己是不是以生命的形式存在。这是众生皆苦的起点,也是自我生命体的起点。如果生命是痛苦的,那么生来便是无尽的痛苦。但何必认为生命是痛苦的呢?生命之中有痛苦的哀歌,势必也会有活力的散射。花即使谢了,也仍会再开。生命的生生不息是全部生命以无数的代际贡献的,个体的生命只是无数生命个体所构成集合的一员。个体生命的凋零是痛苦的,这痛苦来自于自我的感知。我能够深切感觉到痛苦,但也要接受生命的礼物。因为,我就是生命之中的个体存在。绝对精神希望构造无穷自我,但看起来最好的方式也只能以代际方式传承。拥有了自我的生命体一直在无限与有限之中拉扯。认知的无限构造无穷的想象,生命的有限使无限归于虚无。离去的先辈将自身的所知传承给我们,我们也同样拥有延续下去的使命。这是个体能够赋予自身的伟大使命,也是“绝对精神”延续下去的意义。而如此意义落在今天的我们身上,便是我要如何成为我。绝对性视角下的个体自我,无法达到自身所期望的存在。
在认知中,我是绝对的,但在活着或更进一步的生活中,并没有不依赖他人活着的我,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我不能否定他人的存在,就像别人也无法否定我。为什么这世界越来越适合用唯物主义解释?因为对世界的认知在增加,即科技在深入生活,使每个人看到的感知到的世界,不再是想象中的无所依的世界。即使我从古代穿越而来,看到今天的世界,也必然影响我的认知。当我自身能够真切感受到飞一般的时速几百公里的交通工具,变成我无法否定的所在,在我震惊之后一定会接受其存在,并接受现代科技的理论。如果不久的未来,太空出行变得像今天城市间的旅游,谁还能否认地球只是宇宙中的行星呢?
以生活化的我为例,我生活在中国,所知所感的是中国的历史与当下中国的存在,我并不能脱离中国的社会建构。以历史的眼光来看自己,我必须承认自己是幸运的。中国的近代史充满了血腥与屈辱,而我的活着,确是安稳与自由的。这是稳定的社会为个体营造的生存环境,即使中国仍不完美,即使满足了基本生存后个体的要求变得更高,但无法否认稳定的生存环境是所有个体生命为生的基本。如果对比战乱,生命是无足轻重的,巴勒斯坦人的生存谁来保证呢?只靠对天呼喊民主自由的口号吗?
难以简短评论今天的中国。但至少整体上生存环境的稳定是毋庸置疑的。站在自己是中国人的立场,看到今天的中国所呈现的状态,是需要感谢先辈选择了唯物主义的。如果一个国家的精神图腾是神造论,科技越发展越会否定掉精神象征,当权者还有胆量与动力发展与普及科技吗?他们只会拼命的掩盖真相,使大众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甚至麻痹自己,放弃对真理的渴求。今日中国的功绩是无法否定的,无论将此功绩归功于唯物主义还是中华文化。历史的连续性使“归功于谁”的问题已无法在当前视角下论断。唯物主义在中华文化中是有同源的思想起源的,但今日中国的科学成就又都是建立在西方的科学思想下的。如果扩展视角,又何必局限于“归功于谁”呢?能让我更好的东西为什么不能为我所用?中华文化更关注于生命本身,“天下大同”、“为生民立命”就是最好的参照。不然中华文化为何能兼容并包,绵延不绝?甚至能够突破民族的局限。因为中华文化的本质是生命的,而不是民族的。
如果作为文化来看待历史中的中国,中华文化的核心一直是贴近生命的。张载的横渠四句便是最好的体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讨论具体含义,也能感觉到此语所包含的世界观,使用本文立场为:关爱他人,尊重生命。尽管作为理论是不完整的,但对生命及其生存环境的体会与关切确确实实在闪耀着光辉。唯物主义的核心思想对立与统一,也早在《道德经》中包含。中国历史中的思想,与当下的唯物主义同源,只是视角有所不同。但唯物主义并未至终极。如果以本文的存在论立场来看,唯物主义仍需要修正,需要将对物质的视角更正在生命上。思想由认知构建,也将应用于人自身。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中虽然承认人的能动性,但没有关注到思想的终极意义仍然是人。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是由认知造成的。即一切认知因人而生,也需将认知应用至所有人。在此必须强调,存在论没有否定,存在论的最终目的是扩展认知的范围,使所有理论能够在同一基础下共同存在。而能够达到这一目的的基础,便是我们自身的生命与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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