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作首先在主观观念领域、其次在客观实在领域、最后在形而上学领域处理了范畴,并相应地首先提供了基于范畴的认识论,其次提供了自然哲学的范畴基础,最后提供了形而上学。它弥合了迄今为止我的哲学体系之阐述在《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与自然哲学和《无意识哲学》的形而上学本原学说之间存在的鸿沟。
主观观念领域包括哲学化个体的主观观念的显像世界、意识内容,在认识论上是内在的,因此与有意识的精神的王国相吻合。客观实在领域包括所有个体共有的、在所有个体意识彼岸的(jenseits)、客观实在的显像世界,在认识论上是超越的,但在形而上学上却是内在的,因此与自然王国相吻合,而它也按照其自然性的一面包含了精神世界。形而上学领域在认识论和形而上学两方面都是超越的,是隐藏在双面显像背后的本质,与无意识精神相吻合,是有意识的精神与自然、意识与定在、内在性与外在性的统一之根。
Erkenntnistheoretisch (Bewusstseinsinhalt)
Erkenntnistheoretisch Transcendentes (Ding an sich)
Immanentes
Subjektiv ideale Sphire.
Metaphysische Sphire.
Objektiv resle Sphire.
(Bewusster Geist)
(Unbewusster Geist)
(Natur)
Metaphysisch Immanentes (Erscheinungewelt)
Metaphysisch Transcendentes (Weeen).
在这三个领域中的每一个领域中,都必须分别对范畴进行探究;因为并非所有的范畴在所有三个领域中都是有效的,而且即使是有效的,也并非处处都具有相同的意义。如果首先对主观观念领域的全部范畴,然后对客观实在领域的全部范畴,最后对形而上学领域的全部范畴进行究查,那么归纳法的程序就会得到最清楚的呈现;因为这显然是从已认识到未认识的三个阶段的上升。然而,这样分配材料的缺点是,每一个范畴都要在完全不同的地方讨论三次。因此,我倾向于统一处理每一单独的范畴,以便能够在上下文中介绍所有需要说明的;从而在每一单独的章节中保留了研究的上升方向。如果想写一个完整的认识论、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就必须接受对范畴的零散说明;但既然这里的意图是范畴学说,那么选择后一种安排似乎更为正确,而不考虑由此造成的不便,即认识论、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或多或少地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每一章中。
迄今为止,范畴学说只被作为认识论或形而上学的一个成分来处理;即使是冠以《逻辑学》之名的书籍,也往往是认识论或形而上学。最后一代人的哲学或多或少地对形而上学持敌视态度,或者至少是对形而上学持畏缩态度,这就自然而然地把对范畴学说的认识论处理放在了前台,就像在黑格尔哲学统治时期对范畴学说的形而上学处理一样片面。我还没有遇到过一部仅仅试图从各方面体系地论述范畴的著作,我本想静静地等待,看看认识论、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会从中获得多少益处。看来更有必要最终使范畴不仅成为偶尔的研究对象,而且成为明确的研究对象。任何人只要认识到范畴的立义对于哲学的世界观始终起着多么决定性的作用,以及范畴学说的历史在多大程度上决定了理论哲学的历史,都会同意这一点。
为了防止这部著作的篇幅超出一卷的规模,我不得不避免任何历史性的题外话,也避免与持不同意见的代表进行任何讨论。我希望这种限制能使阐述更加连贯。我在尚未出版的《形而上学史》以及关于康德、谢林、洛采和基希曼(Kirchmann)的著作中对范畴学说的历史给予了更多关注。在此,我只想说几句,以便读者更容易定向以下论述的撰写和必须理解的立场。
我对范畴的理解是某种类型和方式的无意识的理智功能,或者是设定确定关联的无意识逻辑规定(Determination)。就这些无意识的范畴功能进入主观观念领域而言,它们是通过它们的结果,即通过意识内容的一定形式成分进入的;然后,有意识的反思可以后天地,从其完成给定(fertig gegebenen)的意识内容中通过抽象再次剥离出在其形成(Formierung)中一直活跃着的关联形式,从而获得范畴概念。另一方面,想用意识直接窃听意识内容的前意识发生,也就是想先天地认识先天功能,也是荒谬的。
范畴概念是归纳推断出的无意识范畴功能的有意识代现(Bewusstseinsrepräsentanten);如果不存在无意识范畴功能,那么范畴概念的假设也是错误的。范畴概念与构成其具体规定性的内容(多大?什么原因?)相比是形式的,但就内容而言,它们是在相互比较(Vergleich)中规定的(大小与原因具有不同的概念内容)。范畴学说只考虑最重要和最普遍的关联形式;至于想深入到关联概念的更细微之处,纯粹是一个机会问题(Opportunitätsfrage)。在关联概念中,范畴功能的结束(aufhören)和普通概念的开端是没有界限的,但逻辑规定的自我差异化从最普遍的关联形式顺利地进入了更特殊的关联形式。
范畴概念只是抽象的结果,即绝不是天赋的;无意识的范畴功能是所有意识内容的在先者,即先天的设定,但同样不是个体天赋的。它们是非人格理性在个体中的运作方式,因此,虽然作为具体的功能属于这一个体化的功能组,但它们的起源是超个体的;天赋的只能是中枢器官(Centralorgane)对这些形成感觉的功能的接受的感受性的多少。但是,我们也不能在绝对精神中准备就绪(bereit lägen)的先存形式的意义上,赋予范畴功能以自在存在;相反,它们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是临时(ad hoc)的逻辑规定,之所以在形式上是等同的,只是因为逻辑保持了它与自身的同一性,而且也必须在等同的场合得出等同的逻辑规定。范畴不是绝对理性的形而上学抽屉,而是逻辑规定的逻辑自我差异化;然而,逻辑规定本身就是逻辑或绝对理性的功能,因此范畴只是在且伴随着无意识功能而设定,并非其在先者。
在客观实在的存在的领域,只有一方面客观实在的存在是一种关联的持存,另一方面这些关联的内容是逻辑规定的,范畴功能才能被拟定(supponiert)。只有当物质的动态理论是唯一有效的理论,排除了一切质料存在,并且动态关联的法则本身全然是逻辑规定的时候,上述两点才会成立。在形而上学领域,范畴的有效性也只有在关联是通过逻辑规定而设定的情况下才有效。
在柏拉图之前的希腊哲学家对范畴进行了较为初步的探索之后,十个范畴可能首先在柏拉图的直系学派中确立,亚里士多德采纳并使用了这十个范畴,并在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范畴篇》中加以巩固。亚里士多德还无法在他自己添加的四个本原与这些范畴之间建立明确的关系。于是,斯多葛派努力简化所谓的亚里士多德范畴,而普罗提诺则对其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将其局限于现象领域。普罗提诺努力按照柏拉图的指针,为形而上学领域建立更高的范畴;然而,他尤其为绝对实体的范畴而苦苦挣扎,因为他缺乏一个合适的指称。只有斯宾诺莎成功地将实体性范畴置于范畴体系的最高位置,对我们来说,也是最终位置。英国和苏格兰哲学家通过经验主义批判对范畴进行了分解,这种批判对于迄今为止将范畴视为有意识的概念的习惯立义来说是完全正确的,但他们当然只是得出了不可知论,即认识的破产。
与此同时,莱布尼茨用无意识表象的假设(Hypothese)为更好地理解范畴开辟了道路,康德则利用这一假设将范畴还原为综合的、先天的、前意识的理智功能,还原为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的差异化。除了知性范畴之外,他还承认“感性范畴”和反思概念,最重要的是理性概念,尽管它们在他严格意义上的范畴表中没有一席之地。但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是以无意识的方式从先验统觉的综合统一中衍生出来的;终极性(Finalität)在他看来是它的第一个流出(Ausfluss),因此也是所有范畴中的最高范畴[1]。康德的后继者们努力从统觉的先验综合中推导出范畴,即用意识窃听无意识的理智功能。自然而然地,范畴作为关联的特性凸显出来,或者说关系越来越成为原始范畴。然而,与此同时,理智功能的逻辑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明显,也就是说,范畴关系越来越被把握为逻辑的规定,从而逻辑不再被理解为有意识的、主观的、推理(diskursiven)的逻辑,而是被理解为无意识的、客观的、直觉的逻辑。这一趋势在黑格尔的泛逻辑主义中达到了顶峰,在泛逻辑主义中,一切都可以从范畴中派生出来,但范畴却可以纯粹从逻辑中派生出来。但现在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逻辑如果没有它所应用(anwendet)的非逻辑,它就是空洞的,而且保持着空洞,即不会导致什么。在泛逻辑体系中,它所能应用的非逻辑在它自身之外是找不到的;因此,它必须在自身之内产生(hervorbringen)这样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泛逻辑中逻辑的自我运动必须是不断产生和克服矛盾或反逻辑的运动,即必须是辩证的[2]。但即使是这种辩证法也是不够的,还必须加上作为相对非逻辑的偶然性(Zufälligen)的概念,尽管在泛逻辑主义中,很难看到偶然性会从外部进入逻辑,也很难看到逻辑如何在逻辑上被迫生产偶然性本身。然而,即使是矛盾辩证法与偶然性的联结也无法解释空间性和时间性,甚至无法解释力的强度(Intensität der Kraft);因此,这些仍然被排除在第三种意义上的非逻辑之外,作为逻辑在逻辑上不可把握的任意性中释放自身或转变成(umschlägt)的己外存在或他者的(即非逻辑的)无思想的存在。
然而,对黑格尔来说,逻辑理念的真理性也仅仅是“实现了的理念”,它已经把自己释放到自然中,并在有意识的精神中重新回到了自己。“逻辑理念”仍然是绝对理念的抽象部分;后者只有当它再次把非逻辑作为整个逻辑理念的对设加以反驳(kontraponiert),并在更高的综合中与之融合时,才会变得具体(参见我的《美学》第一卷,第 109-110 页)。黑格尔有一种正确的感觉,即在这一步中逻辑理念所释放的实在性是一种非逻辑的对设,其意义完全不同于他在逻辑学中迄今为止所处理的所有相对非逻辑的对设;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以这种对设结束了逻辑学,并必须相应地从中排除空间性-时间性的延展和动态的强度,因为只有在这种对设中才会出现这种不再属于逻辑学的东西。然而,所有相对非逻辑的对设(如存在范畴中的定在、本质范畴中的实存和概念范畴中的客观性)都只是通过我们的抽象思维对那个绝对非逻辑的对设的朦胧预想(schattenhafte Anticipationen)。因为只有对我们和我们的推理后思(Nachdenken)来说,抽象才是具体的在先者,而在发生(Genesis)本身和绝对思维中,具体才是抽象的逻辑在先者,正如整体才是部分的在先者一样。因此,绝对思维中逻辑的自我规定的所有更简单和更抽象的形态,都只是绝对具体理念的环节,都是由它们在其中和在其上的分节性(Gliedlichkeit)所规定的。因此,归根结底,它们都必须依赖于那个绝对非逻辑的对设。黑格尔没有认识到这一切。他的逻辑所走的从抽象到具体的道路,对于我们的抽象推理思维来说也许是合法的,但当黑格尔把绝对思维和主观思维混为一谈(Vermengung und Verwechselung),把它当作绝对者本身中的逻辑规定进程(Gang)时,它就立刻变成了错误的道路。
理念的所有抽象形态都依赖于绝对具体的世界理念,而世界理念是纯粹逻辑理念及其绝对非逻辑对设的综合,即基于“实现了的理念”(有意欲的理念,理念充实的意欲)中逻辑与非逻辑的关联,它横跨双方。因此,必须强调和理解“实现了的理念”中逻辑与非逻辑的关联,必须明确它们对理念的所有环节的发生(Genesis)及其时间变化的影响(Einfluss)。黑格尔尚未以这种形态为自己设定这一任务,与绝对非逻辑是否通过逻辑向其绝对对立面的转变而导致(如黑格尔所假定的那样),或者与逻辑是否同样永恒并与之协调(如我所假定的那样)无关。为了掩盖前一种假设的不可能性,黑格尔除了把逻辑理念的抽象形态辩证地转变为它们的对立面之外,还竭力为它做预备;也就是说,他没有在逻辑与非逻辑之间设定真实关联,而只是在他的矛盾辩证法中设定了假象关联(参看我的《美学》,第一卷,第 118-112 页;《论辩证法》,第75-109页)。
在细节上,黑格尔的范畴学说在其继承者那里得到了一些改进。
魏瑟和古斯塔夫·恩格尔(Gustav Engel)努力通过重新引入空间和时间来完善黑格尔的范畴学说;君特恢复了普罗提诺的尝试,以确立范畴在形而上学领域与在现象性领域相比所具有的更正意义;谢林在其最后时期努力扩展本原学说,并将其与范畴学说关联起来。但是,自黑格尔以来,并没有取得显著的体系性进展,因为没有人清楚地认识到黑格尔泛逻辑主义的失败所带来的问题。然而,这包括把范畴功能把握为逻辑的逻辑规定和逻辑中的逻辑规定,但同时又是逻辑与非逻辑的关联,不是逻辑以任何方式设定的非逻辑,而是与逻辑相协调和同等具有始源性的本原。那些像叔本华和班森一样从非逻辑本原出发的哲学家根本无法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对他们来说,逻辑只是以一种无法解释的方式出现在非逻辑中的假象,因此,如果他们贯彻自己的立场,最终就只能是休谟式的不可知论。只有将逻辑与非逻辑视为同等合法但又由共同实体联结在一起的本原的哲学,才有能力完成这项任务。
我并不讳言,就我个人而言,对范畴的这一论述的兴趣中心是形而上学;但由于范畴的形而上学意义只是作为它们在显像世界中的意义的结果而给出的,因此处理的重点在于向顶峰上升。这种上升的主要部分是认识论,而自然哲学只在几章中占据了较宽的篇幅,偶尔也与心理学有些融合。
我的著作《认识论的基本问题》可以说是这一范畴学说的认识论导引,阅读这本书需要了解它。虽然后者的认识论部分也为更精确地论证后者提出的认识论的根本观点(Grundanschauung)提供了大量材料,但它们主要是通过进一步扩展和延续对其进行补充。在我看来,形而上学分为形而上学范畴学说和形而上学本原学说。实际上,只有前者属于这部著作的范围,而我的形而上学本原学说则在《无意识哲学》的形而上学部分中作了概述,并在后来版本的增补和辩护性的评论中作了阐述。但是,形而上学的范畴学说与本原学说之间的关联和接触是如此密切,以至于几乎不可能更详细地论述前者,而不通过澄清与后者的关联来引入后者。如果说在我青年时代的著作中,本原学说主要是作为自然哲学和心理学研究的最终结果而呈现出来的,随后又经过伦理学、宗教哲学和美学的衡量和确认,那么在这里,它则是作为仅仅通过范畴的究查而跳出的东西呈现出来的。因为范畴最终必须把主观认识指向本原,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从这个源泉中流淌出来的。
因此,我的《范畴学说》与我的《无意识哲学》之间的关系,就像黑格尔的《逻辑学》与他的《精神现象学》之间的关系一样:在我主要从事伦理、宗教哲学、美学、政治、社会、哲学史和批判研究的二十年中,我相信我在形而上学方面也没有停滞不前。特别是,我希望对其他观点与我自己的观点进行批判性比较时,后者并非毫无收获。自 1877 年以来,我只是偶尔在副刊和小论文中论述形而上学,但在这部著作中,我首次尝试体系地论述形而上学问题。当把它与我早期的著作相比较时,人们会发现,许多我尚未论述过的问题在这里都得到了解决,但我并没有被迫收回我以前的任何论断,即使是在我以前论述过的问题上,但我增加了一些新的观点,补充了其他观点,并更详细地论述了其中的大多数问题。因此,我请你们根据我在这里所说的话来解释和判断我之前所说的话,而不是相反。如果说一位哲学家在哲学史中的地位基本上是由他的形而上学立场决定的,而这种立场又必须首先从他对形而上学的体系论述中确定的话,那么,未来的哲学史家在评价我的哲学时,将不得不首先坚持这部与 《认识论的基本问题》有关的著作。其次是《道德意识现象学》、《精神的宗教》和《美的哲学》,第三序列才是我的其他重要著作。
柏林-利希特费尔德
参考文献:
1. Vgl. ,,Kants Erkenntnistheorie und Metaphysik" S. 22-23, 161–162 , 187-190, 228-236.
2. Vgl. „,Philos . Fragen der Gegenwart" S. 266-269.
数学联邦政治世界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