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所要探讨的是诠释学问题。理解和对所理解东西的正确解释的现 象,不单单是精神科学方法论的一个特殊问题。自古以来,就存在一 种神学的诠释学和一种法学的诠释学,这两种诠释学与其说具有科学 理论的性质,毋宁说它们更适应于那些具有科学教养的法官或牧师的 实践活动,并且是为这种活动服务的。因此,诠释学问题从其历史起 源开始就超出了现代科学方法论概念所设置的界限。理解文本和解释 文本不仅是科学深为关切的事情,而且也显然属于人类的整个世界经 验。诠释学现象本来就不是一个方法论问题,它并不涉及那种使文本 像所有其他经验对象那样承受科学探究的理解方法,而且一般来说, 它根本就不是为了构造一种能满足科学方法论理想的确切知识。—— 不过,它在这里也涉及到知识和真理。在对传承物的理解中,不仅文 本被理解了,而且见解也被获得了,真理也被认识了。那么,这究竟 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和什么样的真理呢?
本书所讨论的是解释学问题,解释学(Hermeneutik),这个词来源于赫尔墨斯,赫尔墨斯是古希腊神话之中的信使,是神与人的中介,由于神的意思,人不太理解,所以赫尔墨斯还要加以解释,把神的命令翻译为人的语言,由此解释学,就是一门关于理解和解释的学问。
而解释学绝非是一门精神科学的方法论,在历史上看,自古就存在着两种解释学,一种是神学解释学,一种是法学解释学,但是解释学在这里,只是一种工具,而没有上升到理论主体的谈谈的余地,或者是,法官的判决和牧师的布道,都超出了仅仅把文本作为客观对象进行研究的范围,所以还没有涉及到科学方法论的问题。并且解释学,也绝非是一门方法,实际上理解,涉及到人类整个世界经验和终极关怀。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凡是能够成为哲学探讨的对象,往往是中介性的内容,比如说精神、语言、理解等等,这些中介性内容,沟通了人与异己之间的关系。
由于近代科学在对知识概念和真理概念的哲学解释和论证中占有着统 治地位,这个问题似乎没有正当的合法性。然而,即使在科学领域 内,这一问题也是完全不可避免的。理解的现象不仅遍及人类世界的 一切方面,而且在科学范围内也有一种独立的有效性,并反对任何想 把它归为一种科学方法的企图。本书探究的出发点在于这样一种对 抗,即在现代科学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因此本书所关 注的是,在经验所及并且可以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那种 超出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这样,精神科学就与那些 处于科学之外的种种经验方式接近了,即与哲学的经验、艺术的经验 和历史本身的经验接近了,所有这些都是那些不能用科学方法论手段 加以证实的真理借以显示自身的经验方式。
理解的现象,是遍布于人类的方方面面的,所以,他一定涉及到知识和真理,问题他是何种知识,何种真理呢?科学的迅猛发展,使得人类的一切认识,都打上了自然科学的烙印,也使得知识和真理,打上了科学方法论的烙印,从而使得那个原初的真理和经验,被人遗忘了,而本书的出发点,就在于这样的一种对抗,即在现代科学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所以,其书的意图在于,在经验(此处的经验,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经验,约莫等价于现象学的现象)所及的一切,去探求那个超出科学方法论之外的对于真理的经验,从而与哲学、艺术和历史本身的经验接近,这些都是科学不能涉及到的领域,而真理要在这里展示自己。
哲学、艺术和历史,这三者与科学的不同之处在于,科学要求主体退出对象之外,而这三者,对象与主体的关系是纠缠而交织在一起的。
对于这一点,当代哲学已有了很清楚的认识。但是,怎样从哲学上对 这种处于科学之外的认识方式的真理要求进行论证,这完全是另外一 个问题。在我看来,诠释学现象的现实意义正在于:只有更深入地研 究理解现象才能提供这样的论证。我认为,哲学史在现代的哲学研究 工作中占有的重要性可以对此作出极其有力的证明。对于哲学的历史 传统,我们接触到的理解是一种审慎的经验,这种经验很容易使我们 看清在哲学史研究中出现的那种历史方法特征。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 经验是:哲学思想的经典作家——如果我们试图理解他们——本身总 是提出一种真理要求,而对于这种真理要求,当代的意识是既不能拒 绝又无法超越的。当代天真的自尊感可能会否认哲学意识有承认我们 自己的哲学见解低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莱布尼茨、康德或黑格尔 的哲学见解的可能性。人们可能会认为,当代哲学思维有一个弱点, 即它承认自己的不足,并以此去解释和处理它的古典传统。当然,如 果哲学家不认真地审视其自身的思想,而是愚蠢地自行充当丑角,那 倒确实是哲学思维的一个更大的弱点。在对这些伟大思想家的原文的理解中,人们确实认识到了那种以其他方式不能获得的真理,我们必 须承认这一点,尽管这一点是与科学用以衡量自身的研究和进步的尺 度相背离的。
那么一个例证在于,哲学史在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哲学史的基本经验是,哲学思想的经典作家的文本,本身总是提出一种真理的要求,面对这种真理要求,当代的意识,是不能拒绝,又无法超越的,对于那些伟大思想家的文本,我们总是能够获得以其他方式不能获得的真理。而他却不同于科学的尺度
类似的情况也适合于艺术的经验。这里所谓的“艺术科学”所进行的科 学研究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了:它既不能取代艺术经验,也不能超越艺 术经验。通过一部艺术作品所经验到的真理是用任何其他方式不能达 到的,这一点构成了艺术维护自身而反对任何推理的哲学意义。所 以,除了哲学的经验外,艺术的经验也是对科学意识的最严重的挑 战,即要科学意识承认其自身的局限性。
类似的情况,也适用于艺术的经验,所谓的艺术科学所进行的自然科学研究,也是不能取代艺术经验,也不能超越艺术经验的。他的真理是超越于那种纯粹的物理属性等等内容,因此科学意识必须承认在这里,他是有局限的。
因此,本书的探究是从对审美意识的批判开始,以便捍卫那种我们通 过艺术作品而获得的真理的经验,以反对那种被科学的真理概念弄得 很狭窄的美学理论。但是,我们的探究并不一直停留在对艺术真理的 辩护上,而是试图从这个出发点开始去发展一种与我们整个诠释学经 验相适应的认识和真理的概念。正如在艺术的经验中我们涉及的是那 些根本上超出了方法论知识范围外的真理一样,同样的情况也适合于 整个精神科学。在精神科学里,我们的各种形式历史传承物尽管都成 了探究的对象 ,但同时在它们中真理也得到了表述 (in ihrer Wahrheit zum Sprechen kommt)。 [1] 对历史传承物的经验在根本上超越了它们 中可被探究的东西。这种对历史传承物的经验不仅在历史批判所确定 的意义上是真实的或不真实的——而且它经常地居间传达我们必须一 起参与其中去获取 的(teil zu gewinnen)真理。
所以本书的探究就是从审美意识的批判开始,以捍卫通过艺术作品获得的真理经验。其次就是历史学,在历史传承物之中,也都是我们研究的对象,在他们那里,真理得到显现。而这些真理,都不是一劳永逸地获得的,他的意义总是不断地涌现,是取之不尽的。
所以,本书具有三个部分,分别是
1、艺术经验的真理
2、真理问题扩展到整个精神科学的理解问题
3、以语言为主线的解释学本体论
他们各自涉及到艺术、历史和语言
所以,这些以艺术经验和历史传承物经验为出发点的诠释学研究,试 图使诠释学现象在其全部领域内得到明显的表现。在诠释学现象里, 我们必须承认那种不仅在哲学上有其合法根据、而且本身就是哲学思 维一种方式的真理的经验。因此,本书所阐述的诠释学不是精神科学 的某种方法论学说,而是这样一种尝试,即试图理解什么是超出了方 法论自我意识之外的真正的精神科学,以及什么使精神科学与我们的 整个世界经验相联系。如果我们以理解作为我们思考的对象,那么其 目的并不是想建立一门关于理解的技艺学,有如传统的语文学诠释学 和神学诠释学所想做的那样。这样一门技艺学将不会看到,由于传承 物告诉我们的东西的真理,富于艺术技巧的形式主义将占有一种虚假 的优势。如果本书下面将证明在一切理解 里实际起作用的事件 何其 多,以及我们所处的传统被现代历史意识所削弱的情况何其少,那么 其目的并不是要为科学或生活实践制定规则,而是试图去纠正对这些 东西究竟为何物的某种错误的思考。
所以,以艺术经验和历史传承物为出发点的解释学研究,把它们的意义阐发出来,而这些都不能通过自然科学的方法实现,而这些真理,是自身的涌现,他们是无需证明的。因此本书的任务在于,通过深入研究理解形象,让我们去承认艺术的真理,以及一般传统真理的合法性,所以在本书之中,并不会叙述一套方法论学说,而是这样一种尝试,即试图理解什么是超出了方 法论自我意识之外的真正的精神科学,以及什么使精神科学与我们的 整个世界经验相联系。
所以,他不试图建立起一套方法论系统,或者认为它仅仅是一门工具,而是指明,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或者是理解现象对于我们的生存有着什么样的意义,解释学所面对的对象,比自然科学广泛得多,他既包括自然的生活秩序,也包括历史传承物,也就是包括一切的存在者。
本书希望以这种方式增强那种在我们这个倏忽即逝的时代受到被忽视 的威胁的见解。变化着的东西远比一成不变的东西更能迫使人们注意 它们。这是我们精神生活的一条普遍准则。因此,从历史演变经验出 发的观点始终具有着成为歪曲东西的危险,因为这种观点忽视了稳定 事物的隐蔽性。我认为,我们生活在我们历史意识的一种经常的过度 兴奋之中。如果鉴于这种对历史演变的过分推崇而要援引自然的永恒 秩序,并且召唤人的自然性以论证天赋人权思想,那么这正是这种过 度兴奋的结果,而且正如我要指出的,这也是一个令人讨厌的结论。 不仅历史的传承物和自然的生活秩序构成了我们作为人而生活于其中 的世界的统一,——而且我们怎样彼此经验的方式,我们怎样经验历 史传承物的方式,我们怎样经验我们存在和我们世界的自然给予性的 方式,也构成了一个真正的诠释学宇宙,在此宇宙中我们不像是被封 闭在一个无法攀越的栅栏中,而是开放地面对这个宇宙。
本书希望阐发一个被我们时代所遗忘的见解。而他将告诉我们,我们如何理解我们的自己存在,以及我们世界的被给予的方式,因此解释学的宇宙是这样的一个无限开放的宇宙(而非被自然科学的数理化的宇宙),我们不是封闭在某个栅栏一样,而是开放地面对这个宇宙,所以我们没有终点,我们总是走在理解的大道上。
对精神科学中属真理事物的思考,一定不能离开它承认其制约性的传 统而进行反思。因此,这种思考必须为自己的活动方式提出这样的要 求 , 即 尽 其 可 能 地 去 把 握 历 史 的 自 我 透 明 性 (Selbstdurchsichtigkeit)。为了比现代科学的认识概念更好地对理解 宇宙加以理解,它必须对它所使用的概念找寻一种新的关系。这种思 考必将意识到,它自身的理解和解释绝不是一种依据于原则而来的构 想,而是远久流传下来的事件的继续塑造。因此这种思考不会全盘照 收其所使用的概念,而是收取从其概念的原始意义内涵中所传承给它 的东西。
所以,精神科学的思考,绝不能离开那个受限的传统进行反思的基础上,他必须为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即 尽 其 可 能 地 去 把 握 历 史 的 自 我 透 明 性。他必须能够扬弃那种自然科学理解宇宙的方法,有着一套完全不同的概念,找寻新的关系和意义,他不是规定性,这种思考不会全盘照 收其所使用的概念,而是收取从其概念的原始意义内涵中所传承给它 的东西。 回到语言本真的内涵加以去思考
我们时代的哲学思考并不表现为古典哲学传统的直接而不中断的继 续,因而与古典哲学传统相区别。当代哲学尽管与它的历史源流有着 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它已清楚地意识到它与它的古典范例之间有着历 史的距离。这首先在其变化了的概念关系中表现出来。无论西方哲学 思想由于希腊概念的拉丁化和拉丁文概念文字译成现代文字而发生的 变化是多么重要和根本,历史意识在最近几个世纪的产生却意味着一 种更为深刻的进展。自那时以来,西方思想传统的连续性仅以片断的 方式在起作用,因为人们那种使传统概念为自己思想服务的质朴的幼 稚性已消失了。自此之后,科学与这些概念的关系已令人奇怪地对科 学本身变得毫无关系,不管它同这些概念的关系是属于一种显示博学 的(且不说具有古风的)接受方式,还是属于一种使概念沦为工具的 技术操作方式。其实这两者都不能满足诠释学经验。哲学研究用以展 现自身的概念世界已经极大地影响了我们,其方式有如我们用以生活 的语言制约我们一样。如果思想要成为有意识的,那么它必须对这些 在先的影响加以认识。这是一种新的批判的意识,自那时以来,这种 意识已经伴随着一切负有责任的哲学研究,并且把那些在个体同周围 世界的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习惯和思想习惯置于我们大家共同属于的历 史传统的法庭面前。
由于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使得传统的解释学,仅仅使得概念沦为了一种工具性的技术操作手段,而缺乏了对于理解现象的生存论反思,从而他极大地束缚着我们和影响着我们,也影响着我们的生存状态,所以我们必须避免这种一种科学主义的抽象,这种抽象使得我们脱离了所问所答的具体的境遇。
如果思想要成为有意识的,那么它必须对这些 在先的影响加以认识。这是一种新的批判的意识,自那时以来,这种 意识已经伴随着一切负有责任的哲学研究,并且把那些在个体同周围 世界的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习惯和思想习惯置于我们大家共同属于的历 史传统的法庭面前。
本书的探究力图通过使概念史的研究与对其论题的事实说明最紧密地 联系起来而实现这种要求。胡塞尔曾使之成为我们义务的现象学描述 的意识,狄尔泰曾用以放置一切哲学研究的历史视界广度,以及特别 是由于海德格尔在几十年前的推动而引起的这两股力量的结合,指明 了作者想用以衡量的标准,这种标准尽管在阐述上还有着一切不完善 性,作者仍希望看到它没有保留地被加以应用。
胡塞尔、狄尔泰和海德格尔,为本书作者指明了思想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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