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含义的理论 ▹
1.两种含义的理论 ▹
2.语义理论 ▹
2.1 经典语义理论 ▹
2.1.1指称的理论 ▹
2.1.2 指称论 VS 语义理论 ▹
2.1.3「内容」与「指称」间的关系 ▹
2.1.4 Character和内容,语境与场景 ▹
2.1.5 可能世界语义 ▹
2.1.6 罗素语义学 ▹
2.1.7 弗雷格语义学 ▹
2.2经典语义理论的替代品 ▹
2.2.1 戴维森语义学 ▹
2.2.2内在主义语义学 ▹
2.2.3 推论主义语义学 ▹
2.2.4 动态语义学 ▹
2.2.5表达主义语义学 ▹
2.3语义理论面临的一般问题 ▹
2.3.1何种程度的语境敏感性? ▹
2.3.2 有多少索引词? ▹
2.3.3到底什么是命题? ▹
3.含义的基础理论 ▹
3.1 心智主义理论 ▹
3.1.1 格莱斯纲领 ▹
3.1.2含义、信念和惯例(convention) ▹
3.1.3基于心理表征的理论 ▹
3.2非心智主义的理论 ▹
3.2.1因果的源头 ▹
3.2.2 真性的极大化与宽容原则 ▹
3.2.3 Reference Magnetism ▹
3.2.4「使用」中的规律性(regularity) ▹
3.2.5 社会规范 ▹
本文依据 Theories of Meaning (Stand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Spring 2021 Edition) 翻译而来。不追求逐字逐句的对应,而更多地追求符合(译者的)汉语语言习惯,可能较多地进行重写并插入连接语,并大量使用直角引号来处理语句的层级结构,在「忠于原文」、「准确性」、「启发性」之间重新作平衡,从而译文的含义实际上将依赖于译者的个人理解。即便最终含义并不改变,理解的难易(文风)也可能显著不同。
含义的理论
「含义的理论 Theory of Meaning」[1] 这一术语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引出了上世纪的大量论辩。不巧的是,这个术语也有着许多不同的含义。在本文中,我们只关注其中两种含义。第一种被称为「语义理论 Semantic Theory」,它旨在将语义内容指派到语言中的各表达式上。第二种被称为「含义的基础理论 Foundational Theory of Meaning」,它则旨在通过陈述事实来回答「表达式何以具有语义内容」。在一个简短的介绍后,我们将依次专门讨论这两类理论。
1. 两种含义的理论
在《General Semantics》中,David Lewis写道:
I distinguish two topics: first, the description of possible languages or grammars as abstract semantic systems whereby symbols are associated with aspects of the world; and, second,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sychological and sociological facts whereby a particular one of these abstract semantic systems is the one used by a person or population. Only confusion comes of mixing these two topics. (Lewis 1970: 19)
我会区分两个话题:
(1)对作为“抽象语义系统”的一切可能的语言或语法加以描述。其中所谓的「抽象语义系统」指的是使得符号得以关联于世界的各个方面的某种原因、机制。
(2)对这样一些心理的或社会的事实加以描述:这些事实使得,在数量繁多的这些「可能的抽象语义系统」中,一个特定的抽象语义系统成为了(或者不严谨地说,被选中为)被某人或某个群体所使用的那一个。
Lewis 是正确的。这个区别的确是清晰地存在着的——即便哲学家们并未一贯地将「(对一个特定的人或群体而言)这个符号或那个符号的含义是什么?」和「是何种关于这个人或群体的事实使得了该符号具有该含义?」这两个问题区分开。
两类不同的「含义的理论」则分别对应着这两个问题而存在。第一类是「语义理论 Semantic Theory」,它旨在确定(specify)某符号系统中的词、句的含义。从而,语义理论是对这样一个问题的回答:「这个、那个表达式的含义是什么?」令一类不同的含义理论则是「含义的基础理论 Foundational Theory of Meaning」,它尝试解释「是关于某人或某群体的何种事实赋予了符号以含义」。显然,一个「正确的语义理论」对「什么是一个正确的含义的基础理论」是有所约束的,反之亦然;但这并不影响「这两种理论是旨在回答不同问题的不同理论」。
为了了解这两种理论间的区别,不妨通过这样一个类比来理解:想像一位专研餐桌礼仪的人类学家被派去观察一个遥远的部落。为了描述该部落的餐桌礼节,他可能会为该部落在餐桌旁的行为划出一些类别,并寻找具体行为和类别间的归属关系。类似地,对于一名专研语义学的语言哲学家,他则是要回答「一个给定语言的各种表达式具有哪些类别的含义」以及「给定的各种表达式具有何种含义」。
但我们的这位人类学家也可能对礼节的本质产生兴趣。他可能会想了解「一系列的餐桌礼节规则是如何成为一个主导了特定群体的礼仪的系统」的一般规律。考虑到「群体遵循的是这一个系统而非另一个」可以溯因到关于这个群体的某种性质,这位人类学家可能提出这样一个新问题:
是何种事实使得一个人或群体受到一个礼仪体系的主导而非另一个?
于是这位人类学家开始着手构建一个类似于含义的基础理论的理论:他的兴趣将不在于「特定群体中特定的行为类型具备何种与礼仪相关的性质」,而在于回答「对于任意一个群体,这种行为类型是如何取得这种性质的」。这位人类学家可能同时被餐桌礼节的这两类问题吸引,但它们显然是不同的问题。从而可以看出,「语义理论」和「含义的基础理论」是类别显然不同的理论。
在今来的哲学史中,「含义的理论」这一术语被兼用于这两类理论中了。由于这个术语显然可能带来误解,后文我将避免使用该术语而使用更具体的「语义理论」、「含义的基础理论」这两个术语。更简单地说,「含义的理论」一词在这两种解释间具有歧义。
在进入这两类理论的讨论之前,有一个著名的语言哲学传统值得注意,它拒绝认为关于语言表达式的含义的事实是存在的。(参见:例子,Quine 1960 和 Kripke 1982;批判性讨论,Soames 1997。)如果这类关于含义的怀疑论是正确的,那么将既不存在一个待追寻的正确的语义理论、也不存在正确的含义的基础理论,因为并不存在什么相关的事实来描述或分析。对这些怀疑论主张的讨论超出本文的范围,所以这里我们干脆假定那种含义的怀疑论是错的。
2. 语义理论
对当代语言哲学的语义理论的主要方案的阐释似乎面临着一个原则性的障碍。任何两种语言都具有不同的语义——没有哪两种语言是由具有相同的含义的相同语词构成的。因此很难给出对各种语义学观点的一般性表述——这不同于针对一个特定的语言所表达的观点。这个问题有一个相对直接的解决方案。英语的语义是实存的,而法语的语义也是(另)一种实存,但大多数人认为各种自然语言应(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之后会解释)具有相同形式的语义理论。据此,本文接下来的目的将是向读者介绍自然语言语义学的主要手段,即,介绍关于「适于自然语言的语义理论的正确形式」的主要观点,而非是对某些特定表达式的语义学观点的详细审视(对此的综述见词条 词的含义 ;针对特定类型的表达式的讨论,见词条 名称 Names, 量词与量化 Quantifiers and Quantification, 摹状词 Descriptions, 命题态度记述 Propositional Attitude Reports 以及 自然类 Natural Kinds )。
在开始之前,我们有一个警告:在语义理论家开始解释某语言的表达式的含义之前,他需要对「他是在试图解释什么 的含义」有清晰的认识。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大问题:难道意义的载体不就是该语言的句子及其组分吗?这个说法本身是正确的,但若要解释「句子中的哪些部分是对语义而言重要的」以及「这些部分是如何组合成句子的」,则和语义学本身有着同等程度的困难,而且对语义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事实上,多数关于某类表达式的语义的正确处理的争论都与语句的文法形式的问题交织在一起。不幸的是,这类试图解释自然语言句子的文法或逻辑形式的理论的讨论远超出本文的范围。作为这一点的一个结果,Richard Montague 关于语法及其与语义的联系的工作在过去几十年的语义理论发展中处于中心地位。(Montague 的论文收录于 Montague 1974)。关于语义和句法间联系的精彩介绍,见 Heim & Kratzer (1998);若要概览语言哲学与语言学的一些分支间的关系,参见 Moss (2012) 。
自然语言语义学有着繁多的手段。我接下来打算先解释一族在二十世纪间发展来的著名手段,它们在当代(语言学的和哲学的)语义学中仍常被谈起。由于没有更好的术语,我们把这些类型的语义理论称为「经典语义理论 Classical Semantic Theories」。(正如「经典逻辑」那样,“经典”这个说法并不意味着这个标签所适用的理论比其他理论更受推崇。)经典语义理论认为,语句通常要么为真要么为假,而「是真还是假」则依赖于它们所编码的或所表达的信息。这种“信息”通常被称为「句子所表达的命题」。经典语义学家认为,语义学的任务——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解释「句子的组分的含义如何与这句话被使用时的语境一同确定句子在该语境中表达的命题(因此也将确定句子在该语境中的真值条件)」。
经典语义理论将在 §2.1 中讨论。在 §2.1.1-4 中将会解释经典语义理论所共有的理论框架; §2.1.5-7 将会解释经典语义理论的三个主要版本之间的差异。 §2.2 讨论经典语义理论的一些替代品。 §2.3 中讨论一些一般性的总结性问题;这些都是语义理论家所面临的很大程度上(尽管不完全是) 无关于我们对语义理论的形式所作的要求 的问题。
2.1 经典语义理论
为了能够最简单地理解各类经典语义理论,我们将先从另一类理论开始:指称的理论。
2.1.1 指称的理论
指称的理论将表达式与其对「表达式所处的语句的真值的被确定」的贡献予以配对。(尽管我们稍后将看到,这种关于指称的观点必将在一些特定的方面受限。)
指称理论的这种解释可以追溯到 Gottlob Frege 对「建立一个足以使数学推理形式化的逻辑」的尝试(特别是参见 Frege 1879, 1892)。要阐述这类指称理论的构造,最好从「专名」的例子开始。考虑以下句子:
• (1) 巴拉克·奥巴马是美国第44任总统。
• (2) 约翰·麦凯恩是美国第44任总统。
(1) 为真,而 (2) 为假。显然,真值的不同可以追溯到「巴拉克•奥巴马」和「约翰•麦凯恩」这两个词之间的差异。用这些表达式来解释这些句子之间的真值差异,如何?这一说法似乎很有道理:「巴拉克•奥巴马」所代表的是美国第44任总统,而「约翰•麦凯恩」所代表的则不是。这意味着,专名的指称(即它对「确定它所处的句子的真值条件」的贡献)是该名称所代表的对象。(「名称的意图在于指示一个个体」这个说法尽管听上去像那么回事,但它并不是不容争议的。参见 Graff Fara (2015) 和 Jeshion (2015) 对此的反对意见。)
在此基础上,不难推出关于其他类型的表达式的指称的结论。考虑以下两句话:
• (3) 巴拉克·奥巴马是民主党人。
• (4) 巴拉克·奥巴马是共和党人。
同样,前者是对的而后者是错的。我们已经知道,「巴拉克•奥巴马」的指称就是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人;因此,鉴于指称是可影响真值的,我们知道像「是民主党人」和「是共和党人」这样的谓词的指称必须与一个对象结合起来考虑来确定真值。据此,一个自然的想法是:将这类谓词的指称看作从对象到真值的函数。「是民主党人」的指称是这样一个函数:当输入对象是民主党的成员时,该函数给出的真值为「真」(否则为假)。这给出了对 (3) 为真而 (4) 为假这一事实的解释:奥巴马是民主党员而非共和党员。
随着我们将这种指称理论推广到越来越多种类的自然语言(如英语)表达式中,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有争议。(作为一个介绍,参见 Heim & Kratzer (1998) 。)但以上内容足以让我们大致了解如何推进工作。例如,「爱」这样的谓词须与两个而非一个名词结合来构成句子。这类二元谓词的指称则必然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结合一对对象来确定真值。这个东西也许就是一个从对象的有序对到真值的函数,当输入有序对的第一元素爱着第二元素时,它给出真值「真」;否则给出「假」。
2.1.2 指称论 VS 语义理论
假设已经有了一个关于一个语言的指称理论,那么我们是否就会拥有一个关于该语言的令人满意的语义理论?
一些似有道理的论证给出了否定的回答。现在我们采用 Quine 的一个例子( 1970 [1986], pp. 8-9),假设有心脏的动物(称为 cordates )的集合与有肾脏的动物(称为 renates )的集合是相同的。在此基础上考虑这两句话:
• (5) 所有的 cordates 都是 cordates 。
• (6) 所有的 cordates 都是 renates 。
根据我们的假设,这两句话都是正确的。此外,从指称论的角度来看, (5) 和 (6) 是相同:它们的区别仅在于用「renates」替换了「cordates」,且这些表达式具有相同的指称(因为它们所代表的是相同的对象-真值函数)。
不过,直觉上 (5) 和 (6) 之间的含义依然有着清晰的差异,这些句子在某种意义上似乎表达着不同的东西。前者似乎表达的是一种平凡、无聊的想法,即「每一个有心脏的生物都是有心脏的生物」,而后者则表达了一种非平凡、可能富含信息的主张,即「每一个有心脏的生物都有一个肾脏」。这表明 (5) 和 (6) 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差异,而我们的指称论并未捕获这一差异。
同类的例子可以使用其他类型的任何一对指称相同但直觉上含义不同的表达式构造出来,如,「Clark Kent」和「超人」,或者「晨星」(即启明星)和「暮星」(即长庚星)。
这似乎较弱地论证了指称论的不完备性,它依赖于关于 (5) 、 (6) 这样的句子的相对信息丰度的直觉。但在将 句5 和 句6 嵌入到更复杂的句子中时,这样的论断可以变得更为有力:
• (7) 约翰相信所有的 cordates 都是 cordates 。
• (8) 约翰相信所有的 cordates 都是 renates 。
(7) 和 (8) 的区别只在于最后一个词,正如上文所述——这些表达式具有相同的指称。尽管如此,(7) 和 (8) 的真值似乎有着清晰的不同:可能有人知道所有的有心脏的动物都有心脏,而同时不知道是否所有有心脏的动物都有肾脏。但是,这意味着表达式的指称甚至不能搞不定我们引入它时所期望完成的工作——不能解释这些表达式对确定(其所处的)句子的真值的贡献。(当然,人们可能仍然认为,在一类简单句中,表达式的指称能解释表达式对句子真值的贡献。)如果我们想要根据表达式的性质解释 (7) 和 (8) 的真值何以不同,那么表达式就必须具有某种不同于真值的值、具有某种超越于指称的含义。
(7) 和 (8) 被称为信念归属 ——因为它们将信念归于主体。信念归属是 命题态度归属 的一种,其它类型的则比如知识归属、欲望归属或判断归属。接下来我们将会清楚地看到,命题态度归属在近来的语义学争论中非常重要。 (7) 和 (8) 就是这之所以重要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些句子有着不同真值——尽管它们仅仅是末尾的一个词不同,而且这些词有着相同的指称。这时我们说 (7) 和 (8) 包含一个 非外延 的语境。粗略地说,这个语境指的是句子中的这样一个“位置”:可以通过用相同指称的词取代该位置的词来改变句子的真值。(它们被称为「非外延语境」因为「外延」是「指称」的另一个说法)。
通过替换整个句子,我们可以给出对指称论之不完全性的另一个类似的论据。指称理论为句子的次句级(subsentential)表达式指定的值是为了解释它们对句子真值的贡献;但对于完整的句子,对它们所指定的则只是「真」或「假」。考虑如下这对句子:
• (9) 玛丽相信奥巴马是美国总统
• (10) 玛丽相信约翰基是新西兰总理
这两个带下划线的句子都是正确的,从而 (9) 和 (10) 的不同之处仅在于在保持指称相同的条件下替换了表达式(即带下划线的句子)。然而, (9) 和 (10) 在真值上可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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