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数表达公式不能用函数等等表示,若用函数等等表示素数,则只能是渐近公式,不能表示全部素数,连素数连续也表示不了,因素数与后继素数差值不定,若①有函数等等表示公式得到的两素数差值不定,则函数因变量与自变量取值不能有规律,因有规律则得到的素数差值一定,若②有函数等等表示公式得到的两素数差值一定,则无法确定素数是连续的,也就是说无法判断得到的两素数之间存不存在素数,从而导致怀疑公式的覆盖率全不全,即公式准确度!
但是,通过这么多年的、在几乎所有我感兴趣的数学领域的学习,我对数学整体也有了自己的认识。一句话,如果你看完那个超长的初等公式,再看完斯图尔特的点评,然后把这个或许是曾经有些许幻想的结论慢慢忘记,我一点都不感觉意外,这正是我当年走过的路!
知识有限再加上一位比较知名的数学家点评,作为数学初学者的你能说什么呢?而且,呵呵,等你看了那个公式,你就知道了,你想手动算一个素数都非常不容易,如果你好奇,公式的截图我放最后了。
现在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来评价这个公式,受众就是数学入门级的爱好者。期间会穿插《什么是数学》和《现代数学的概念》的内容,我先提前声明。
首先,这个公式的地位没有那么“差”,虽然斯图尔特说了,我们可以用某种“递归数列”去构造类似的公式,但是,那是在这个公式出生之后的事。
该公式的大致发展过程是这样的,当年希尔伯特给出了23个被称为希尔伯特问题的经典问题,它们的解决或者研究直接影响了整个20世纪的近五分之四的时间!其中的第十问题是就所谓的丢番图方程的解的存在性进行“机械”判定:我们想知道是否有某种通用的方法,对于任意给定的丢番图方程都能判定其解存在或者不存在。俄国数学家马蒂亚舍维奇在前人的基础上给出了“不存在”的证明,这个证明是如此有效的利用多项式,以至于该结论的副产品就是说存在一个有23个变量的素数生成公式,当这些变量都取整数时,该多项式正值的集合正是全体素数的集合!
当时这个信息是“令人震惊的”,斯图尔特的反应是:几乎不存在能显式表达这种多项式的方式,或者,我们最多有生成该多项式的计算机程序......
但是很快“奇迹”出现了,四个数学家用类似的方法生成了一个有26个变量的素数通项公式,而且它是显式的【文章最后那个公式,每个变量都独立地取全体自然数】。
这似乎有点“愚人节”的味道!26个变量正好对应26个英文字母,你确定不是某种玩笑?还真不是!于是那个公式产生的第一个游戏就是“找找看”,有的变量出现好几次,而有的只出现一次,比如s【你能找到它吗】。我们用记号F【26】表示这个公式。
很难相信,我当年真的看过这个素数的通项公式,我现在看的震惊程度比那时大,而且我知道原因——我对数学的理解比那时深刻。
下面我们做两件事:给出理想素数通项公式的解读,分析F【26】以及它的一个“悖论”。
很少有人会告诉你一个素数通项公式应该长什么样,但我可以很负责的说,F【26】确实不太好用,它的存在性比它的实用性更有历史意义。
一般来说,理想的素数的通项公式要具有以下几点:
1.如果有可能,我们希望它是初等的;
2.如果有可能,我们希望它是精确的;
3.如果有可能,我们希望它是位置序数的单变量函数。
我用的是“如果有可能”,这说明,我们一般不太可能每条都具备。条件1是说,它是初等的,这个包括微积分运算,如果是积分最好是黎曼的,即便是勒贝格的,我们也希望它的分析简单一些。当然,最理想的就是多项式的,F【26】就是这样的。因此,条件1它达标了。
条件2是说,它是精确的,意思是,我们不希望得到一个范围值,像求小于某个自然数的所有素数的个数那种间接的探寻方式,我们期望得到的结果就是某个素数。一旦得到的是范围值,那么对范围内的二次分析会带来新的问题。F【26】也满足条件2。
条件3是说,我们希望它是单变量的函数,而且是位置序数的函数,什么是位置序数?我们知道自然数集合是可数集合,可数集合的任何无穷子集都是可数的。欧几里得早就证明了全体素数是无穷的,因此全体素数是可数的,这意味它和全体自然数是一一对应的,那么用函数f:N→S实现这个一一对应【S是全体素数的集合】,就是条件3想要的。这是最理想的、最完美的素数公式!它表明你只要输入相应的自然数,那么与之对应的那个素数就通过f找到了,每个自然数就是该素数在素数集合的“位置序数”。
很多数学家都向这个模式努力过,著名的费马数[2^(2^n)]+1和欧拉的结果n²-79n+1601,后者强到能从1到79全是素数,真好奇道欧拉是怎么发现的,强者如斯,不愧是欧拉。F【26】不满足条件3。
对于F【26】,它的模式如下(k+2){1-M}——斯图尔特称该公式后面那么一大串多项式为怪物M。我们跟随他的记号。F【26】的性质一是:它的正数值的集合就是素数集!因此你要对26变量进行分配,让它们取某个自然数。那么你怎么判断得到结果是不是素数呢?其实我们有下面的一个明显的“矛盾”:
(k+2){1-M}显然是两个整数的积,但是素数的因数分解只有1和自己,你怎么保证当F【26】大于0时,它一定是个素数?
F【26】第二个性质就是:F【26】=(k+2){1-M}=素数,当且仅当M=0。这是它的发明者证明的定理。我们用它来解除“悖论”。
观察M,它虽然那么长,但其实是好几个整数的平方和。因此M≥0。又因为(k+2){1-M}为正,当且仅当{1-M}>0,两者结合M只能等于0。用性质二,M=0时,F【26】=(k+2),它是素数,这样它就是不是两个表达式的积了。
结束:这个公式能生成全体的素数是毫无疑问的,它确实是素数的通项公式,唯二的遗憾:它不是位置序数的单变量函数;这个多项式作为函数,其像集也不只是素数集,它只是全体正值的集合对应全体素数【这个其实可以不算遗憾,只是我们吹毛求疵了】。你要赋予这26个变量各种值,然后检查M是否为0,这不是什么简单的工作。我自己只算过一个赋值,就是变量都为0的情况,{1-M}=-9414,M不为0。你要愿意,可以自己赋值,看看怎么搭配能得到一个素数。
另外,从斯图尔特的评论来看,这显然只是这类公式的某一个,我们能非常确定的是,我们可以得到非常复杂的、初等的、多项式的且生成全体素数的公式,但是这些公式没能展现素数的特性,这是我们对它们兴趣降低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显得素数计数公式非常重要、黎曼的ζ函数非常重要,它们虽然不能直接生成所有素数,但是它们在体现所有素数的分布或者某种数学性质,至少现在看来,这是F【26】这种公式不能比的。
(k+2){1 – [ωz+h+j – q]²
–[(gk+2g+k+1)(h+j)+h – z]²
–[2n+p+q+z – e]²
–[16(k+1)³(k+2)(n+1)²+1 – f²]²
–[e³(e+2)(α+1)²+1 – ο²]
–[(α² – 1)y²+1 – x²]²
–[16r²y⁴(α² – 1)+1 – u²]²
–[((α+u²(u² – α))² – 1)(n+4dy²)+1 – (x+cu)²]²
–[n+l+υ – y]²
–[(α² – 1)l²+1 – m²]² – [αi+k+1 – l – i]²
–[p+l(α – n – 1)+b(2αn+2α – n² – 2n – 2)– m]²
–[q+y(α – p – 1)+s(2αp+2α – p² – 2p – 2) – x]²
–[z+pl(α – p)+t(2αp – p² – 1)– pm]²}.
F【26】的显式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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