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的人都想寻找真理,认为真理才能使人永恒的存在。然而,有人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把一些关于“如何存在”的真理告诉人(类)了,而人(类)从这些几千年前的真理中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视而不见”。正如真理来敲门,你说:“走开,我正在恭候真理”。然后你以为他就这样走了,可是他却一直在那里,从未离开过,只是你已经慢慢把他的存在当成了理所当然。就像人类一直在追求财富,追求智慧,但是有一天,当你把财富和智慧放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却会和你说,这不是他们想要的。
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人的存在本身就是真理,或者说,人自己就是真理,因为接下来你会发现,在人的自身上就能看到如此多的真理。
《易经》中的“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我不算卦,谢谢。)其中“无极”可以理解为“无”或是“不存在”,“太极”可以理解为“有”或是“存在”,所以,“无极生太极”的意思就是从“无”到“有”。不过,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其实是从“无意义”到“有意义”,而不是从“完全无”到“有”,因为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凭空产生。但是“无意义”也可以被理解为“完全无”,一切取决于人的角度。
“有”了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一定建立在“二”的基础之上(并不局限于“二”)。同样,这看似简单,但是极其复杂。正如这句话本身,就包含了“二”(两)个含义:一个是所有的一切都一定可以一分为二,另一个是所有的一切都一定可以合二为一。而这两个含义本质相同,因为他们“生”自同一句话。可是显而易见,这两个含义又有所不同。所以,它们既相同又不同。而它们到底是否相同则完全取决于人“所站的”角度与人“所处的”层面。
“既相同又不同”非常不容易理解,需要举几个例子。先从“简单”的开始,从“一”与“丨”开始。首先,它们不同,一个“横”,一个“竖”。可是,如果把其中一个旋转90°,就会发现它们其实又相同。来做个小游戏,两张一模一样的圆形纸,一个上面画“一”,一个上面画“丨”,它们的大小,长度,颜色等等都一模一样。然后把这两张纸多次交换和转动之后并拿给另外一个人,那么另外这个人能够分辨哪个是“一”,哪个是“丨”吗?很难,因为它们看起来相同——什么都一模一样,难道还能不同?可是,我们又都知道它们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最初画的,一个是 “一”,一个是“丨”。所以,两个不同的事物,可能会被人认为相同。那么,它们到底相同还是不同?
我们只能说,它们既相同又不同。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人从来都不是通过“事物的本身”来“看”(了解,认识,判断,学习,感受……后同)某一事物的,而是通过这一事物的“周围事物”,也就是一些“参照物”来看这一事物的。例如,通过“一”或是“丨”旁边的字,或是作为背景的纸……等等,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人选取的“参照物”都是自己。同样一个“一”,你以自己为参照物看到的就是“一”,可是其他人从其他的角度,例如站在侧面的人以他自己为参照物,看到的可能就会是“丨”。所以,即便是相同的一个事物,也可能被人看成是两个不同的事物。那么,你看到的“一”和他所看到的“丨”到底相同还是不同?
再举个例子,人的两只眼睛。从“眼睛”的角度,它们相同,都是眼睛。但是从“左右”的角度,它们又有所不同,可分为左眼和右眼。而它们到底是否相同,则完全取决于人在看这个问题的角度,换句话说,完全取决于人的主观。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并且正如之前所说,这也正是产生“矛盾”的最根本原因,一切事物之间只是有相同有不同,人选取了不同的角度就出现了“矛盾”。
事实上,当你在“看”一样事物的时候,重点并不仅仅在于你看到的是什么事物,还在于看这个事物的,是“你”。几乎所有的人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通过自己的角度来看事物的。这是人们在生活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人们产生很多“问题”的根本原因。人们甚至习惯于把通过自己的角度看到的事物再从自己的角度去“展现”给别人。有些人意识到了人的这种主观性,于是开始寻求一个客观的角度,并把这个角度叫做“哲学”。这是一种进步,只不过,人却依然是从自己的角度去“看”哲学,而不是从哲学的角度“看”人,所以人看到的,还是只有主观而没有客观。实际上,人从人的任何角度看到的事物,都很主观,并且看到的,也都只是事物的表现,而不是事物的本质。人只有从哲学的角度“看”事物,才能看到客观,才能看到自己。
哲学上,一切事物的本质都是“一”,因为(所以)一切事物都相同,一切事物都无区别,包括人。不过这对于人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大家不必考虑那么多。哲学对人的意义是,使人能够学会通过任何不同的角度或层面“看”事物,至少也要学会从两个最基本的角度或层面,而不是仅仅只能够通过自己的角度去“看”某一事物。
事实上,人能看到的,能达到的最基本的角度和层面也只是“二”,而不是“一”。“二”最简单,同时也最复杂。所以,我们接下来只讨论“二”而不讨论更多的角度或是层面,如果大家理解了“二”,也就懂了“三”,“四”……,如果理解不了“二”,讨论再多的角度或层面也是无用的。
“二”的含义之一是,任何“一”个事物,都一定可以被一分为二,都一定“包含”了“二”(两)个事物,因为(所以)任何事物都一定可以产生两个角度或是层面,例如上下,前后,左右,内外等等。而这样由于不同角度或层面而“生”出来的“两个事物”,便被称为“两仪”。所以,“太极生两仪”。
任何事物,都有它最基本的“两仪”。“两仪”是一切事物最“本质”同时也是最“表现”的存在形式。“两仪”的最大特征,就是对立统一,因为它们既是一个事物又是两个事物,既相同又不同,既对立又统一。而对立统一的两个事物之间一定是既可分又不可分,一定共同存在,共同消失(注意“共同”不是“同时”但包含了“同时”),一定不断进行有重叠(交集,交错,叠加……)的交替(或转化)以保持存在。例如,“昼夜”,因为存在不同,所以可分为白昼和黑夜,然而如果这个世界只有白昼没有黑夜,那么人根本就不会意识到白昼的存在,换句话说,白昼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或者说,也就不再存在。所以,没有黑夜就不会有白昼,没有白昼也就不会有黑夜,正因为有了白昼才有了黑夜,也正因为有了黑夜才有了白昼。因此,“昼夜”共同存在,共同消失,并且它们进行相互交替,无法被完全分开。再例如,“因果”,因为(所以)存在不同,所以(因为)可分为原因和结果,但是它们又互为因果,并且进行相互交替,所以(因为)它们本质相同又不可分,所以(因为)它们共同存在共同消失,所以(因为),因果对立统一。
另外,对立统一(“两仪”)不仅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形式,也是一切事物的(保持)存在前提,或者也可以说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法则”。一切事物都一定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存在,并且也只有以对立统一的形式才能存在(下去)。例如,人的呼吸,可分为呼和吸,但是它们又不可分,因为人不能只呼不吸或是只吸不呼。呼吸一定共同存在,共同消失,并(不断)进行相互交替,这是人的某种存在形式,并且也是存在以及维持存在的前提。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违反“存在法则”而“独立”存在,“独立”的事物只能存在“极短”的时间。例如,假设世界上的雄性都不存在了,那么雌性也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后消失。这里顺便说明一下“消失”的含义,消失不是真的就变成“完全彻底没有”,只是转换成了其他的存在形式,所以既消失也没消失,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不想过多讨论,大家暂时完全可以把消失理解为完全没有了。
不管怎样,“独立”存在的事物没有任何意义,例如,独立的黑或白,独立的呼或吸,独立的因或果,独立的生或死,都没有任何意义。因此,一切事物不只是要能够一分为二,还要能够合二为一,这也是“二”的另外一个含义。因为如果一切事物都可以一分为二,那么其结果就是一切事物都可以合二为一,这“二”者的关系是要么都成立,要么都不成立,它们共同存在,共同消失。因此,如果人们发现了不能够合二为一的“独立”事物,那只能说明人们还没有发现或意识到与之对立统一的“另一半”。例如时间(和空间),所以时间一定是与空间对应的,它们既可分又不可分,共同存在和消失,并相互交替(转化),对立统一,正如“两仪”。
在中国,人们通常把这样对立统一的“两仪”分为“阴”和“阳”。“阴阳”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它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像大家经常看到的“太极阴阳图”一样,因为(所以)“阴阳”之间既可分又不可分。其实“可分又不可分”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两仪”的本质相同,一种是“两仪”不同,但它们之间存在“重叠”。这两种理解都(有)对,也都(有)错。不过,这两种理解是“含有”对相对最多(错相对最少)的理解。另外,相对和绝对之间同样对立统一,因此,一切都既相对又绝对,这一切之中,就包括了速度。所以说,即便不考虑速度的真正意义,它也一定既相对又绝对,而不是只有相对。
其实当人提及任何一个事物的时候,本身就已经建立在“相对”的基础上,只不过人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例如,当人在说“一”或“丨”的时候,本身就被“默认”为是相对于自己而言;当人们在说“黑”的时候,本身就是相对于“白”而言;当人们在说“呼”的时候,本身就是相对于“吸”而言……。同理,人们说空间是“空”的,也是因为相对于人所了解认识的世界来说,空间的确很“空”,但这根本就不能说明空间是“绝对空”的,只是“相对比较空”而已。人类现在的技术还不足以检测出空间中是有事物的,无法证明空间是“不空”的,但是也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空间是“绝对空”的。
正如我之前所说,我不能证明自己一定对,但是目前也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我一定错。因为“对”本身就是相对于“错”而言的,并不是绝对的。所以,这个世界不只是“对”需要被证明,“错”也是需要被证明的。除此之外,好与坏,也是相对的,所以很多时候,人们很难判断好坏。
再例如,当人们说“伟人”的时候,本身就是相对于“不是伟人”的人而言的,因为“伟人”(比其他人)多做了一些对人类有益的事情。还是同样的道理,当人们说“人”的时候,本身就是相对于的“其他生命”来说的,只不过“人”比较“复杂”,不能用“简单”的相对来形容,而是要把很多不同的相对进行“组合”,例如人(比其他生命)残忍,人(比其他生命)有侵略性……
事实上,人对任何事物的发现,了解,认识或者定义,本身就是完全建立在“相对”的基础之上。正如之前所说,人是通过事物“周围”的“参照物”来“看”事物的。离开了参照或是对照,人根本无法分辨自己看到的是什么。因为只有“有对比”,有“相对”,人才能“看”到某一事物。否则,即便这一事物存在,人也根本无法发现它。例如,如果全宇宙都是同一温度,并且始终保持在同一温度,那么人根本就意识不到温度的存在。再例如,如果世界上只有白(或黑),那么人根本就意识不到白(或黑)的存在。并且大家面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大家之所以能够看到这本书上的字,是因为字与纸有颜色对比。如果字和纸的颜色相同,大家是看不到字的,甚至可能都不会意识到字的存在。同理,人也不能仅仅因为“看”不到空间中的事物就说空间是“空”的。
人对任何事物的发现或是了解与认识,都一定是建立在与之有某种“相对”关系的其他事物的基础之上。换句话说,人看到的,是“相对”的事物,而不完全是“绝对”的事物。只不过,人们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相对”,所以(因为)人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自己看到的,只是某一“独立”的事物,是某一“完全绝对”的事物。然而,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绝对,例如,没有绝对的黑和白,一切都介于黑和白之间,并且一切也只能介于黑和白之间。并且估计人(类)需要一些时间才能理解,才能相信这一点。
因此,对人来说,任何(有意义的)事物都一定以“二”为基础,这是人发现,了解,认识,定义一切事物的前提,也是人所能达到的最基本层面。所以,即便是换成这个角度,人在问“人为什么是人”,“黑为什么是黑”,“伟人为什么是伟人”这类很“有哲理”的问题的时候,也很“没有哲理”。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切都是“相对论”。不过,最准确的说法是,一切都既相对又绝对。
太极阴阳图还证明了另外一件事情,就是“阴阳”要平衡,因为(所以)“两仪”之间需要不断进行有重叠的相互交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两仪”都存在并持续存在下去。如果只是向着“两仪”中某一“仪”发展,那么在最终取代了这一“仪”之后,“两仪”都将失去意义。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一定要有所交替才能存在,只不过,有的交替频率高,有的交替频率低,甚至比整个人类的“一生”都还要低。与对立统一一样,平衡也是事物(保持)存在的前提,也是事物的“存在法则”。平衡其实和对立统一是一致的,但是目前我只能分开讨论。平衡不是一些人所理解的“中庸”,“中庸”是对平衡的一种片面认识。因为平衡不是平均,平衡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波动”的,就像“太极阴阳图”中的那条波线一样。
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变的,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而一切变化的本质都是某种(些)波动,因为要有此消彼长,要有进有出,要有呼有吸,要有上有下,有来有回……才行。如果固定在一条直线上,就是“死”的。所以,平衡也是事物的“存在法则”,而平衡的这种相互不断且有重叠的交替形式,就是波(动)。
广义来讲,波与波动也可以看作是对立统一,因为(所以)波与波动既相同又不同。如果把(一段)波作为一个静止的事物来看,那么它就只是波而已。如果把(一段)波作为某一“点”的运动轨迹来看,那么它就是波动。再延伸一下,就是波和粒的对立统一,因为(一段)波不仅可以被看作是“点的运动”,也可以作为整体来运动,从而形成“运动的点”。这也就是光的波粒二相性的本质(也是表现)。事实上,正如之前所说,一切事物都既有波性又有粒子性,既相对又绝对,既运动又静止,既对立又统一,一切都以“二”为基础,一切都取决于人的角度和层面。
一切事物(的运动)都是波(动),并且将一系列不同或相同的波进行“组合”,可以形成任何曲线,甚至是直线,这也是“傅里叶变换”的本质。其实,直线可以看作是波的“组合”,而波也可以看作是“无限短”的直线“组合”,所以,波和直线,也是既对立又统一。世界上没有任何事物是可以“永远”走直线的,也根本不存在“绝对”的直线,一切都是波(的组合)。就连人生其实都是某种波(动),有时在“波谷”,有时在“波峰”。所以,人生失意时需泰然,因为熬过了波谷,就会迎来波峰;得意时需淡然,因为经历了波峰,也会随之走入波谷。也正因如此,才会有一些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之类的谚语。不过,每个人的频率都是不一样的,并不是所有人的频率都是“三十年”。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期,频率也会有所变动,因为一切都在变化。而变化与不变对立统一,所以比较正确的说法其实是,一切都既变化也不变。至于有些人说的“爬得高,摔得重”,也可以通过一个和波有关的被称为“振幅”的物理量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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