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饬吏治:宣帝时期,是官吏“久任”制发展到较为完备的时期。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把官员“久任”的实施范围由中央大臣扩大到高级地方官员。不仅侍中、尚书等参掌朝政的亲信近臣得蒙荣宠,郡太守一级的高级地方官也多有“久任”者。 汉代的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郡国守相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
所以,刘询对郡国守相的选任,十分慎重和严格,规定先由朝中大臣举荐,然后择日亲自召见考核,询问治国安邦之术。著名循吏龚遂被任命为渤海太守,就是其中一例。
其二,上述官员即便积有功劳、或有优异表现应该升迁,也不轻易提升调动,而是另外寻求对策,给良吏以物质、精神两方面的奖励和褒奖。
对于亲信近臣,“至于子孙,终不改易。”结果是“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对于郡太守,汉宣帝坦言他们是辅助天子治国理民的关键所在,是“吏民之本”,如果时常调动变易就不会被其属下尊重,上下难以相安;如果实行“久任”制,百姓知其将长时期在职,就不敢欺罔上司,自然就会“服从其教化”。
大臣:“皇上,对于那些治理地方确有优异政绩的郡太守,如何处置?”
刘询:“用奖励的办法:颁布玺书嘉奖勉励;在原有的薪俸基础上增加俸禄;赏赐金钱若干;还有拜爵至关内侯,使之得以享受政治名誉与经济利益。”
如胶东相五成在“考绩”中被认为安抚了大量流民,“治有异等”,就得到了明诏褒奖,并提升其俸禄为“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另外一位名臣黄霸,曾经因为有过失而被贬,以八百石的官秩再度出任颍川太守,任职八年,郡中大治。
宣帝下诏称扬,并给予“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的额外奖赏。按照常规,郡太守的俸禄高者为“二千石”(低者可至“八百石”),而王成、黄霸实际享受的“中二千石”俸禄与朝廷诸卿持平。他们的职务尽管没有升迁,但是政绩得到肯定,待遇得以改善,利益得到保障。
这不仅对当事人有安抚或激励作用,而且可以给后来人树立榜样,结果是刺激了政风吏治的改善,这些循吏或良吏执法公平,恩威并施,其统治显得“合人心”,“所居民富,所去见(被)恩”,故而得到时人好评。
史称“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
惩治贪腐:刘询来自民间,知道百姓对官员贪腐切齿痛恨,所以他一当政,就主张要严明执法,惩治不法官吏和豪强。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贪污的官员都相继被诛杀。
大司农田延年在尊立汉宣帝时,作用非凡,“以决疑定策”被刘询封为阳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圹,趁雇佣牛车运沙之机,贪污账款3000万而被告发。
有大臣为他说情:
大臣:“春秋之义,以功覆过。”
但刘询并没有同意,派使者“召田延年诣廷尉”受审,拟以重罚,致使田延年畏罪自杀。
刘询不仅以执法严明著称,还以为政宽简闻名。他在任用地方官时,除启用了一些精明能干的能吏去严厉镇压不法豪强外,还同时任用了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吏治苛严和破坏的现象,大大缓和了社会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
由于他有过牢狱之灾的经历,所以,对冤狱他深恶而痛绝之,提出要坚决废除苛法,平理冤狱。他亲政后不久,就亲自参加了一些案件的审理。为从制度上保证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公元前67年,还在朝廷增加了四名廷尉平一官,专掌刑狱的评审和复核,并设置了治御史以审核廷尉量刑轻重。公元前66年,又下诏废除了首匿连坐法,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公元前54年,他派24人到全国各地巡查,平理冤狱,检举滥用刑罚的官员。他还先后多次下令,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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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宣帝刘询,他的童年确实比较坎坷。他出生几个月后,就因为宫廷政变而被牵连,他的祖父太子刘据被诬陷谋反,结果刘询被关进了监狱。他在监狱里待了将近五年,直到后来政局稳定,才被赦免并恢复了皇室身份。这段经历对汉宣帝的成长影响很大,也让他更加懂得民间疾苦。
汉宣帝刘询确实在监狱中度过了他的童年。他在那里长大,这段经历让他对民间的疾苦有了深刻的认识。后来,他登基成为皇帝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轻百姓的负担,改善他们的生活,这也体现了他从自己经历中学到的东西。他的统治时期,国家相对稳定,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因此他被后人称为“中兴之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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