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顺帝刘保在位时实行的一些措施:
政治上:1.改革察举制。东汉时期,贵戚操纵察举,权门请托,贿赂公行之弊横生,针对察举制中的这些弊端,阳嘉元年(132年),尚书令左雄大胆提出:
龙套:“自令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
刘保采纳了左雄的提议,推行了察举制的改革,史称“阳嘉新制”。改革内容如下:
一是设定年龄限制,察举对象一般要年满四十,如确实“有茂才异行”,也可破格察举。
二是建立考试制度,“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意即儒生察举要考试经学,文吏则考试奏章律令方面的技能。
考试制度是察举制里程碑式的突破。左雄将其确立为成法,极大增加了操作上的确定性与规则性,使大家都能遵照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则进行竞争。这一条防范的就是豪强世家互相勾连请托。
阳嘉新制施行后,左雄亲自把关查验各郡执行情况,因为济阴郡贸然推荐一名年未及四十的孝廉,左雄发起一次查核整治,将违制察举的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名官员罢免黜退,此后十余年间各地无不敬之畏之,汉朝的察举风气为之一正。
阳嘉新制所确立的分科考试制度,被视为科举制的萌芽,为中国科举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打压宦官。永建元年(126年),宦官孙程、张贤、孟叔、马国等十九侯在殿前失礼,刘保大怒,当即革除了孙程等十九侯的官职,并将十九侯全部赶出京师洛阳,遣至封地。
同年,中常侍张防因诬陷忠臣虞诩,被刘保流放边疆,张防的党羽贾朗等六人也都被刘保处死或贬黜。
永建二年(127年),中常侍高梵、张防与部分朝臣勾结的事情被察觉。于是,刘保下令将勾结宦官的尚书尹就、郎姜述弃市(死刑),而宦官高梵、张防,及其党羽翟酺、高堂芝、张敦、杨凤、鲍就、张国皆抵罪。
永和二年(137年),宦官黄龙、杨佗、孟叔、李建、张贤、史泛、王道、李元、李刚等“九侯”因与刘保乳母宋娥相互收受贿赂,均被遣至封地,削减四分之一的租税。
永和四年(139年),中常侍张逵、蘧政等宦官合谋诬陷贤臣梁商和贤宦曹腾、孟贲等人谋反,刘保完全不信,并谴责这些宦官善妒。于是张逵等宦官便假传圣旨行事,刘保大怒,当即下令逮捕张逵等宦官并将其全部处死。
汉安元年(142年),刘保派出八使分行州郡,八使到达各州郡后,弹劾了许多宦官亲党,于是他们相互呼救,都没有成功。刘保毅然采纳吴雄、李固等人“八使所纠,宜急诛罚”的建议,严厉惩治宦官亲党的罪过。
3.平反冤案。刘保即位后,追感邓太后的恩训,怜悯邓骘无辜,便下诏恢复邓骘的宗亲的朝见。同时将汉安帝时被诬陷而死的太尉杨震平反昭雪,以礼改葬。
4.减免刑罚。阳嘉元年(132年)九月,刘保下诏各郡国以及中都官所关押的囚犯都减免死刑一等,并将削除户籍而逃亡在外的人赎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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