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上:1.治军思想。诸葛亮善于治军,陈寿在《三国志》中就曾提到,诸葛亮“治戎为长”。诸葛亮也曾在《论荐刘巴》一文中亲言:“运筹策于帷幄之中,吾不如子初远矣!若提鼓,会军门,使百姓喜勇,当与人议之耳。”可见,诸葛亮治军有方。诸葛亮善于治军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治军以明。诸葛亮治军以明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内容,从正面来说,诸葛亮治军以明表现为:一、提出明确的道德要求。如《将苑·谨候》一文就集中表述了这方面的内容。诸葛亮认为师出以律,失律则凶,律有十五,其中明白地指出要“勇”“廉”“平”“忍”“宽”“信”“敬”“明”“仁”“忠”等有关道德方面的要求。《将苑·将材》一文中要求将帅要具备“仁”“义”“礼”“智”“信”的才能。《便宜十六策·阴察第十六》一文中说阴察之政要有五德:“禁暴止兵”“赏贤罚罪”“安仁和众”“保大定功”“丰挠拒谗”。二、规定严格的法令规定。如诸葛亮亲着的《法检》两卷、《军令》两卷(现存仅为《军令》十五条),制定的《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等条规。《便宜十六策·斩断第十四》一文对不听从教令的“轻”“慢”“盗”“欺”“背”“乱”“误”七种情形的严肃处理。
其次,以信为本。诸葛亮治军重信。诸葛亮认为,“信,重然诺也”,也就是说,“信”就是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言出必行。不诚者失信,如果不知道守信用,那么作战一定会失败;如果有法令而不能够执行,那么即使有百万之众,也是毫无用处。反之,如果用信义来鼓励将士,将士没有不拼命效力的。因此,诸葛亮强调治军要以信为本,“夫统武行师,以大信为本。”以信为本,就赏罚而言,诸葛亮认为要“赏罚有信”,因为用赏罚来判定功过,士卒就会知道守信用;就将帅而言,诸葛亮认为所谓信将,即“进有厚赏,退有严刑,赏不逾时,刑不择贵”。
2.用兵南中。蜀国大臣朱褒、雍闿、高定等叛变,南中豪强孟获参与其中。在北有曹魏大兵压境、东有孙权荆州军威胁,南有三郡叛乱的困难形势下,诸葛亮采取了“北抗曹魏、东和孙权”的战略,在建兴元年(223年)十月派邓芝到东吴进行修好,并取得了外交上的成功。接着,在建兴二年(224年)积极进行兵力补充、整训等战役准备工作。这样,在建兴三年(225年)初,已经具备了南下平叛作战的条件,于是,诸葛亮在成都开始组织这次南征战役。
经济上:诸葛亮在汉中休士劝农期间,利用了汉中的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生产的得力措施,使北伐军资基本上就地得到了解决,诸葛亮死后,蜀汉军撤退,魏军还在蜀营中“获其图书、粮谷甚众”。这正说明了诸葛亮休士劝农,实行军屯耕战的效果。当地人民生活好了,就可以招来更多的人口,使地广人稀的汉中重新得到发展,逐步到达人多、粮多的良性循环,使百姓“安其居,乐其业”。
经诸葛亮“踵迹增筑”的“山河堰”等水利工程至今还是汉中地区灌溉面积最大的水利工程。据李仪祉考察而知,“山河堰尚灌褒城田八千余亩,灌南郑县田三万零六百余亩,灌酒县七千余亩,共四万六千余亩。”汉中市的六大名池,至今仍被利用。据考古调查统计,全区至今尚保留有汉以来的古堰七十多处,一些堰渠经历代使用维修,一直延用至今。同时各地在继承和学习古代开发利用水利资源经验的基础上,又不断增修了大批塘、库、陂池等水利设施。仅勉县就增修了能蓄十万立方水的水库三十七个;塘与陂池达三百多个;冬水田至今仍有五万多亩。
上述实事说明,汉中盆地古代农田水利设施至今所产生的实际效用和不断改进利用,与诸葛亮当年在汉中休士劝农时,开拓农田、兴修水利、发展生产的丰功伟绩是分不开的。
民族方面:在边疆治理上,诸葛亮重新划分行政区,增加郡的数量、大力推进郡县制,并通过将地方态度恶劣的豪强迁往成都的策略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同时,他还笼络当地各民族首领以及大姓氏族,许以特权协助蜀汉政权统治蜀地南部地区。他推行少数民族与汉族官吏交流制度,增强蜀汉政权对南部地区的管理。
除此之外,诸葛亮还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先进的汉族农业技术,提高当地生活水平,并允许汉人前往少数民族地区生活。另外,诸葛亮不仅尊重当地少数民族信仰,也利用当地人信奉鬼神的风俗,宣扬封建君臣关系,强化蜀汉政权的正统性。
蜀汉西北部生活着氐、羌两个民族。由于此处是蜀汉与曹魏的边界之地,诸葛亮希望与此处建立更有效的联系。为此,他实行以军事镇压为主、安抚为辅的边疆治理政策。另外,他还通过重用氐、羌民族中有较大威望的马超和姜维两位将军来加强氐、羌民族与蜀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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