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霸(前130年-前51年),字次公,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县)人。西汉时期名臣,官至丞相。
少有大志,攻读法律之学,一生经历汉武帝、汉昭帝和汉宣帝三朝。
汉武帝末年,捐官出仕,授侍郎谒者,候补左冯翊。迁河东均输长,清正廉洁。授河南丞,吏民爱敬。转廷尉正,执法严明。迁扬州刺史,治绩卓著。迁京兆尹,转颍川太守,文治有方。拜丞相长史、太子太傅,擢为御史大夫。
汉宣帝五凤三年(前55年),代替丙吉为相,封为建成侯,总揽朝纲。
甘露三年(前51年),去世,谥号为定。后世常和龚遂作为“循吏”的代表,并称“龚黄”。
捐官求仕:汉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黄霸出生于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县),自幼攻读法律之学,胸有大志,喜欢做官。
汉武帝末年,黄霸以待诏身份捐官做了侍郎谒者,后因兄弟犯罪,被弹劾罢官。随后,黄霸捐谷求官,授补左冯翊,管辖沈黎郡,负责郡内钱粮事宜。黄霸在任内,公正无私,经上司考察,升任河东均输长,负责征收、买卖和运输郡内货物。
勤政爱民:天汉四年(前97年),黄霸因清正廉洁被举荐为河南太守丞。黄霸熟稔法律条文,在任内勤于观察,待人接物温良谦让,处事议政合乎法度,顺应人心,深得太守信任和百姓爱戴。
后元二年(前87年),汉武帝病逝,汉昭帝即位,由大将军霍光辅政。左将军上官桀等人与燕王合谋作乱,霍光杀掉他们之后,仍沿用汉武帝末年的严刑峻法制度,以严厉的刑罚约束臣民,导致各地官吏以执法严酷为能,唯有黄霸宽和以待,爱民如子,因此赢得了仁厚的名声。
元平元年(前74年),汉昭帝崩,没有儿子。权臣霍光等立昌邑王刘贺为帝,刘贺“荒淫无行,失帝王礼宜,乱汉制度”,在位27天后被废。光禄大夫邴吉建议把流落民间的汉武帝曾孙刘病已迎入宫中,入继大统,是为汉宣帝。
宣帝由于幼年遭遇变故,生活在民间,深知百姓的疾苦和吏治得失,因而重视吏治,注意减轻人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
宣帝听说黄霸执法公平、仁厚爱民,就召升为廷尉正。黄霸在任内数次裁断疑难案件,朝廷上下都认为判得很公平,不久转任丞相长史(丞相府秘书长)。
狱中受书:本始二年(前72年)五月,汉宣帝为标榜自己是汉武帝正统嫡孙的身份下诏颂扬汉武帝,要求群臣讨论武帝的“尊号”和“庙乐”。群臣莫不赞成,唯独长信少府夏侯胜极力反对,认为武帝对百姓没有恩泽,不能另立庙乐,时任丞相长史的黄霸支持夏侯胜,拒绝在弹劾夏侯胜的联名书上签字。
丞相蔡义和御史大夫田广明带头声讨夏侯胜“非议招书,毁先帝”的罪行,定性为“大逆不道”;又揭发黄霸事先知道夏侯胜的观点而没有举报,犯有包庇怂恿之罪;两人都被捕入狱,判处死刑。不过汉宣帝并没有按惯例将夏侯胜和黄霸按“大逆不道”罪处死并“夷三族”,而是关押。
夏侯胜、黄霸被关在牢里后,过了很久也没见行刑,黄霸就提议跟夏侯胜学习经术,夏侯胜以已获死罪为由拒绝了他。
黄霸引用《论语》说:
龙套:“朝闻道,夕死可矣。”
夏侯胜觉得他说得很好,于是就教他学习《尚书》。
本始四年(前70年)夏天,关东四十九郡同日地震,夹杂山崩,城墙房屋倒塌,死了六千多人。宣帝为祈求太平而大赦天下,夏侯胜和黄霸得以被赦出狱,夏侯胜出狱后被任命为谏大夫,便让左冯翊宋畸举荐黄霸为贤良,又亲自向皇帝举荐黄霸,宣帝便提拔黄霸当了扬州刺史。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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