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问达(1554年9月26日—1626年10月),字德允,陕西泾阳人。
万历十一年(1583年)进士。历知高平、潍二县,有惠政。授刑科给事中。迁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张问达曾上疏弹劾李贽,说李贽刻《藏书》《焚书》等作品,“流行海内,惑乱人心。”张问达指责李贽“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司马光论桑弘羊欺武帝为可笑,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
天启元年(1621年)冬为吏部尚书,梃击、红丸、移宫三大案皆经其手。天启三年(1623年)九月二十六日加少保致仕。魏忠贤同党劾其赃私,命追款十万,遂破产。
天启五年(1625年)卒。崇祯元年(1628年)赠太保。
张问达,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由知县征授刑科给事中。当时青海部长火落赤屡犯甘肃、宁夏边境,连年用兵。张问达请朝廷免征全陕所欠赋税,得到神宗同意。后升为工科左给事中。他上疏陈述太监征矿税时对地方官员任意打杀,拆毁民房、挖掘坟墓等胡作非为情况,请朝廷撤回各地征收矿税之太监,罢征矿税,神宗不理。
数年后,张问达主持山东典试,赴任途中,见到饥民流离失所的惨状,又上疏请立即罢征全国矿税,朝廷不予答复。不久升为理科都给事中。思想家李贽敢于批判朱熹等封建礼学,敢于反对以孔丘之是非为是非的传统观念。张问达劾其为“邪说惑众”,被逮捕迫害,死于狱中。
万历三十年(1602年)十月,星球有变异,张问达又请求罢征矿税,神宗仍然不听。不久,张问达升为太常少卿。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张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值该地遭大水灾,淹没人畜无数,张问达数次请朝廷免税赈灾。当时,神宗正热衷于营建三殿(明代以皇极殿,中极殿、建极殿为三大殿,为节日庆典、殿考朝考、宴待外使之场所),从湖北一带采伐木料,共费四百二十多万。经张问达精打细算,当地百姓才免以陷于极度贫困之中。不久,升刑部右侍郎,处理刑部兼都察院事务。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宫廷发生梃击案,蓟州人张差持枣木棍入皇太子朱常洛所居慈庆宫,伤守门太监李鉴。张差被逮后,供出郑贵妃的内监庞保、刘成主使。因该案涉及郑贵妃,神宗及皇太子都不愿深究,以疯颠、奸徒之罪杀了张差,并将庞保、刘成毙于内廷了事。而张问达主张将庞、刘公开审讯,被免去都察院职务。数年后,张任户部尚书,督察仓场(收粮场所),后又兼管刑部,授官左都御史。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神宗病逝。八月,光宗朱常洛即位,在位仅一月,暴病而死。病时,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药,光宗服后即死。是为“红丸案”。有人怀疑是郑贵妃指使下毒。光宗死后,皇长子朱由校当立,而光宗选侍李氏仍居乾清宫,与心腹宦官魏忠贤勾结,利用朱由校年幼图谋专权。大臣杨涟、周嘉谟反对李氏与朱由校同居一宫,迫使李氏移出乾清宫,是为“移宫案”,成为日后派系斗争的重要因素。
天启元年(1621年),魏忠贤专政。同年冬,吏部尚书周嘉谟被魏排挤罢官,由张问达任吏部尚书,执掌朝廷内外大事。那时,万历年间因提建议而获罪的官员,时日已久,半数以上已经去世。张问达等商议,以廷杖、下狱、戍边的为一等,赠予官职并荫子;贬窜、革职的为一等,只赠官职。受抚恤的有75人。
当时,言官孙慎行、邹元标要求追究“梃击、红丸、移宫”三案,魏忠贤等闻之,含恨在心。张问达经办过这三大案,他办事圆滑,不敢违拗神宗之意。他任期满后,加官太子太保,于是要求告老回乡。
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专权兴大狱,魏的爪牙、御史周维持劾张问达引荐王之寀案结党乱政,被削职夺官。御史牟志夔又诬陷张问达受贿贪赃,要求交司法机关审查,又罚他捐十万两银子作军饷。不久,张问达气恼而死。后因巡抚张维枢上奏章,免了一半罚款,但张问达仍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崇祯元年(1628年),追赠太保,给一子官职。
—————
轶事典故:万历三十年(1602年)闰二月乙卯这一天,东林党人、礼科给事中张问达给万历皇帝上了一道专门弹劾李贽的奏疏。在这份奏疏中,张问达使用了大量耸人听闻的谣言和污蔑不实之词,必欲将李贽置于死地而后快。奏疏原文如下:
“李贽壮岁为官,晚年削发,近又刻《藏书》、《焚书》、《卓吾大德》等书,流行海内,惑乱人心。以吕不韦、李园为智谋,以李斯为才力,以冯道为吏隐,以卓文君为善择佳偶,以秦始皇为千古一帝,以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狂诞悖戾,不可不毁。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士人妻女也。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之恤。迩来缙绅大夫,亦有诵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归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
“近闻贽且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望敕礼部,檄行通州地方官,将李贽解发原籍治罪。仍檄行两畿及各布政司将贽刊行诸书,并搜简其家未刻者,尽行烧毁,毋令贻祸后生,世道幸甚。”
关于李贽的思想言论,张问达仅要求朝廷下令将其书籍焚毁了事,但万历皇帝决定以“敢倡乱道”的罪名将李贽逮捕治罪: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其书籍已刻未刻,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如有党徒,曲庇私藏,该科道及各有司,访奏治罪。
万历三十年(1602年)三月十六日夜子时,李贽在狱中与世长辞。
完
芸汐传之穿越中国古代历史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