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望向天际,太阳也即将落山,天上的一片片云彩也被染成了霞红色。
邓宇估摸了一下时间,离晚饭时间倒还有几个钟头,去挑选两件衣服再回府做饭还来得及。
随便找了家服装店,那些昂贵的衣物就别想了,况且这种小店也没有那种衣物。
邓宇在店内转了一圈,最终目光落在了角落里的几匹绸缎上。这些绸缎颜色素雅,质地柔软,看起来颇为舒适。他走近拿起一匹淡蓝色的绸缎,轻轻抚摸着,感受着它的质感。
店主见状,赶忙走过来说道:“客官好眼光,这可是我们店里最好的绸缎了,用它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那可是极为舒服的。”
邓宇点了点头,问道:“这绸缎怎么卖?”
店主笑道:“不贵不贵,只要五十两银子。”
邓宇心中暗叹一声,这价格对于他来说还是太贵了些。他放下绸缎,无奈地摇了摇头。店主见状,连忙说道:“客官若是真心想要,我可以再便宜一些。四十两如何?”
邓宇犹豫了一下,询问道:“有没有现成的衣物?”
这一匹丝绸,绝对够做10匹左右的衣物了,自己买一件就好了。
店主从一边取来一件:“2俩银子,算你便宜点,1800文钱拿走。”
(明朝1000文为一俩银子)
邓宇见状,爽快的付钱,思索片刻后,又买了件布麻衣。毕竟总不能穿着这么好的衣服做饭吧?这布麻衣倒是便宜,也就70文钱。
现在手头上还有500文钱左右,邓宇询问系统:“500文够换你什么?”
“白糖,450文,加配方”
邓宇眼前一亮,在明朝唐可是宝贝,都是一些大官才吃得起,而且相当稀缺,有钱的未必买得到,若是掌握了白糖的制作配方,不说品质好坏,拿出去售卖都可以发一笔小财。
不过很快,邓宇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白糖固然是好东西,但毕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让那些朝廷的蛀虫知道这回事……
但最后,邓宇还是决定买下这些白糖,为几个小少爷做点糕点倒也不错。
…………………………
回到府中,一个小丫鬟林登宇来到一间小木屋,说道:“这是东家为你准备的屋子,以后你平时除了为主子家做饭以外,其他时间基本自由。”
小丫鬟说完就匆匆离开了。
等于将身上破旧的衣物换成了新买的麻衣后,开始打量屋子。
这间木屋虽小,但五脏俱全。邓宇看到墙边放着一张简单的床铺,上面铺着粗糙的棉被。屋中还有一张小木桌和几把椅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此外,还有一个简陋的衣橱。整体小而整洁。
但现在也没有时间休息了,邓宇拎着两块肉飞奔向灶房。
明朝主要吃的其实都还是烤肉或炖汤,炒这个做法用油多,还浪费营养,就算是一些官员都是吃不起的。
“好了,完工”
邓宇又往肉汤里加了点味精,满意的点了点头。
将饭菜端到主家吃饭的桌子上后便回去休息了。
………………
“这个小厨子确实不错”
陆炳的夫人并没有吝啬自己的赞扬。
“好喝,太好喝了。”
陆泽是陆家的二儿子,大儿子已经是锦衣卫的一员了,平时也没有回府吃饭。
“第一次喝这么好喝的汤。”
陆泽又喝了口汤,含糊不清的说道:
“我吃了那么多饭店,第一次喝这么鲜的汤。”
的确,邓宇烤肉的手法平平无奇,只能说是口感不错,但是炖出来的汤加入味精后却格外鲜美。
“好了好了,吃完回去背书去”
杨夫人催促道。
“额……”
无奈,陆泽只能灰溜溜的回去背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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