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生活有时是乏味而枯燥的,但有时也是快乐和欢喜的。和周梦成为了同班同学后,最开始那段时光是我觉得非常美好的,毕竟每一天都可以静静的看到周梦,哪怕一整天,或者一周的时间,都没有和周梦说过一句话,但这并不妨碍我对周梦的喜欢日渐深厚,只是比起以往来,我不再那么拘谨,有时还会找个由头,搭讪周梦几句,或者,班级里有什么事情,我都会主动的去做。只是为了帮周梦分担一点点,让周梦没有劳累,仅此而已。
我记得,那会我们的班主任刚好是教语文的,因为说实在的,在我们那个交通比较落后,经济更是不堪的小地方,谁家的孩子,都没有太多的余钱去购买一些课外的书籍,例如,数学解析,作文模板之类的。所以,大家的作文水平都有限的很,于是,老师就要求大家,在每天中午的时候,利用20分钟,每天都由一位同学找一篇自己觉得不错的作文,利用这个时间为大家朗读,希冀以此来提高大家的作文水平。
说过了原因,那就说说具体的内容。我记得那天正好到我了,其实为了这样一篇作文,我是精心准备的,至少,我开始选择好几篇,但是,最终我还是选择一篇关于学习,关于初恋的作文。那会胆子还算比较大的,所以也不是很害怕老师的责罚,想着借此机会,一吐内心的煎熬和惆怅。
至于那篇作文的大致内容,我早已记不清楚了,那天我在讲台上为大家朗读,其中几个要好的同学,会在座位上发出猪一般的奸笑,可我也不可能中途去换一篇,也不想换,其实,大家都是青春少年,少女。或多或少都对爱情有些了解,或者说,是一种渴望和懵懂,我记得以前的教科书里,有一本叫做《青春期》的书,这可是当时教育局都认可的我们那个年龄段的应该学习的一本书,可惜的是,只有一两届学生有这本书,后来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了。至于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既有同学在座位上起哄,也有同学在心里默默思量吧。
我唯一还记得是,应该是关于青春期的一个暗恋的故事,故事里的男孩和女孩,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意,只是现实太过于无奈,终究还是天涯两端,红尘辜负。在故事的结尾处,说道“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只是想要给大家读一篇关于青春的作文,同时也有内心当时对于这句话的赞同和感伤吧。是的,青春里的情爱,或者说是青春的懵懂里,关于我们青春里的那个人,能够走到最后的少之又少,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不遗憾,不悔恨。
其实那天在选择读这作文时,未必没有一点小心思,希望刚好座位在前边的周梦的能够听懂那弦外音,可是,我们当时都是涉世未深的孩子,哪里又懂这些弦外音的存在呢?其实也在于我自己,终究还是没有勇气,走到周梦的面前,当着许多人的面,大声的告诉她,我余子轩喜欢上了周梦。所以读作文就是读作文,是为了提高大家的运用文字的水平。
之所以有这个章节名,我只是想要告诉曾经在我青春岁月的人,周梦她本人,我不曾后悔过。至于,最后的最后,周梦能否看到我今日的文字,都已无所谓了,毕竟那都是过去式了,再多的眼泪也挽不回来,再感人的故事,也就只是故事,再不甘心的人,也只能留有遗憾,岁月不会给我们任何机会,失去了的,就是失去了。那些曾经,注定了只能怀念,只能是曾经拥有,但至少,这一切,我余子轩不曾后悔过,那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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