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念乡也:可恶啊,又到了更新的时候,真想装作不知道,然后就没有更新这回事了
作者-念乡也:就用我之前排雷的那句话,“人的脑洞就那么点大”,结果我非要创造一个奇迹,我是不是有病啊😭
白骨在外面小心地吸收够了日精月华和阴煞之气,又悄声地回到她和顾桓的家里。害怕顾桓半夜会发现自己出门,她每次出去还有回来的时候,都会跑到他房间外面看他有没有睡着,是不是醒了。
那种做贼心虚的样,但凡有眼睛的人看一样,都知道白骨肯定有问题,可顾桓偏就愿意当一个睁眼瞎。自己养了半个多月的骷髅架子,他能不清楚她?有贼心没贼胆的,真让她去做什么大事出来,第一个反悔的就是她。
为了不吓到胆小的白骨,为了不被柔弱的人类朋友发现,这俩是费尽了心机,才没有露出马脚。主要是顾桓要演一个对于一系列破绽视而不见的瞎子,非常困难,毕竟白骨是真的不会掩饰啊!
白骨生前的记忆早就因为留在凡间没了,又在自己的尸骨里呆了一百多年了,宛如新生一般,有着稚子一般的心性,让她对什么都好奇,又无法隐藏自己的心绪。顾桓又是一个在人类世界长大的文弱书生,但凡笨一点,就该被村子里的人吃绝户了。
不是只有女方才会被吃绝户的,女方起码还有个娶妻纳妾的名头遮盖,而且女方还能去立一个女户,断绝被娶妻纳妾等行为绑架。男方这边要是没什么本事,那就是纯抢了,穷山恶水出刁民,可不是说着玩儿的。
他为了保住自家的田地,和自己能够安然无恙地读书学习,付出的努力可不少,毕竟只要还有一块田,他就能吃饱,也能让一伙子人吃饱。
直到后来有一天,白骨再也掩饰不了自己身上的异常了。
那天,白骨兴奋地跑到顾桓面前,为他展现了自己的特别——她长出了血肉!虽然不多,但是能完全的看出她的右脚和其他地方的骨头相比,多出了一点肉色,就在她的脚趾上。
是的,白骨经过这些日子不断地修炼,他的右脚脚趾上长出了血肉,而原本感受不到痛的她,也会因为血肉感受到痛苦。
而顾欢看到脚趾长出肉之后,心里涌起莫大的恐慌。照这个趋势来看,白骨总有一天会从一个光秃秃的骷髅架子,变成一个真正的“人类”。可是在这期间,白骨或许会有无数次濒临死亡,他只是个凡人,保护不了她。
为了不让村里人发现白骨长出了血肉,他给白骨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和鞋袜,对外只说是白骨有了新爱好。普通人根本看不出白骨是男是女,白骨只要把衣裳穿好,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事儿了。
只希望在别人发现白骨长出血肉之前,自己能拖一天是一天,或许他这一辈子都见不到白骨长出血肉的模样了,但只要他还在,他就会好好保护这个自己捡回来的傻骨头。
作者-念乡也:每次更新前都在思考,是不是只要我把话本给删了,我就可以不用更新了。可是每次想到后面,我都属于不想更新,硬逼着自己更新;写不出来,硬逼着自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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