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都是从登州那边过来的吧,朝廷的大军也好,孔有德的叛军也好,都是祸害百姓的,与其呆在家乡死路一条,还不如出来找条活路!这逃难出来,再差也不会比呆在家乡差了!”刘小六抢着回答道。
看到余风收伸进了袖袋,看样子是想掏出钱来周济一番,赵登在一旁小声的说道:“姐夫,可别掏钱,要是给了一个,其他人全都得围上来,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余风稍微犹豫了一下,身后却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声音,“不就是几个大钱的事情吗?我们给他们几个钱,说不准就能救活一条性命,你要不给,我给了!”
余风苦笑了一笑,说话的不是吴嫣然是谁,看来这些人的样子,连她看了也觉得凄惨,见到余风犹豫,忍不住出声了。
余风伸进袖袋的口,又缩了回来,他的袖袋里,可没有零散铜钱,只有几个金锭和些许零散银子,显然直接给这些人是不合适的。
“一人给两个大钱吧!”他叹了口气,这些人,数量不少,他能做的也只是这些了。
见到有人施舍铜钱,这些难民的眼里,顿时有了生气,鼓噪着朝着余风这边围拢过来,余风赶紧带着吴嫣然往前急行几步,来到灵山城那看似高大的城门洞子前,留下几个护卫与那些难民纠缠。
“站住,哪里来的,可有路引!”一个执着一支长枪的士兵,对着他们吆喝着,他也看到这群人给难民们钱了,吆喝的声音,也显得不是那么懒洋洋的,看来这是几个有油水的主,他的精神头显然都好了许多。
余风从袖袋里,掏出自己的鳌山卫千户所的总旗告身,递与了那个士兵,见到是一个总旗,那士兵眼里的失望之色,顿时溢于言表。
“穷军汉没事情装什么善人,这些钱给咱们喝茶不是更好!”
身后传来那几个士兵的窃窃私语,余风摸摸口袋里的告身,也不做理会,默默的进了城。他不会蛋疼到没事去找这几个说风凉话的家伙的麻烦,倒是刘小六和赵登,对着那几个士兵,很是横眉竖眼了一番,但是见到余风无动于衷,他们也就悻悻的跟着进城去了。
进了灵山城,随行的长毛中,有多次来过这里的,对城里的道路,倒也算的上熟悉。一行人就沿着外街,慢慢的朝前走着,崇祯六年的五月,天气并不像现在这般炎热,走在官道上,阳光直晒,才有几分热意,到了城里,处处阴凉,这阳光倒是显得没有那么劲道十足了,偶尔一阵风吹过,却是让人感觉凉爽惬意。
灵山城不过是两三万人口的城市,这个时代,官府未必多么注重市容市貌什么的,要说在这临近城墙的外街上,有什么景致,那也未必,倒是时不时的可以看到几家做买卖的铺子,间或还有三三两两的人出入,多少带了那么几分繁华景象,最起码,比起赵家村的简陋,这里已经算得上市繁华了。
布尺的宅子,肯定是在巡检司附近的,来过这里的长毛,自然是知道地方,引着余风,慢慢的朝前走去,余风也不着急,就这么慢慢的走着。看到这个极具古代气息的小城,饶是余风已经来到这个时代一年有余,还是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这种气息,这种气氛,总是让他有很多感慨,想起现代在城市里面居住的那些时光,那是物质和精神都多么丰富的时空啊!
再想想现在,每天要琢磨的是如何在大明的末世更好的生存下去,每天打熬自己的身体,琢磨把私盐的生意做大做强,先是不择手段的打击自己的竞争对手,然后又和巡检司合作,大行官商勾结那一套。想到这里,他不禁苦笑了一声,自己的这种行为,和后世的那些黑社会头目,又何区别,如果硬要说不同的话,那就是自己的初衷不同。那些黑社会,不过是为钱,而自己是为了生存,为了现在和将来更好的生存下去。
刘小六和赵登,跑到一个栗子摊子上,买来一大包的糖炒栗子,吃得眉花眼笑的,这两人,还是个半大孩子,正是贪嘴的时候,就算平时有几个闲钱,这赵家村附近,可买不到这般零嘴吃。余风笑笑的摇摇头,反正进城也没有什么太着急的事情,也就由得他们去了。
“去前面那个铺子!”从进城起就一直郁郁不欢的吴嫣然,手朝前方一指,冷不防的出声,打断了余风的思绪。
余风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前面的铺子上方,硕大的一块牌匾,赫然写着“回春堂”三字,这个铺子,竟然是一个药铺。
“你身子不适?”余风压低声音问道,这一路来,吴嫣然和他有说有笑,不像不舒服的样子,不过,既然是女人嘛,没准还真有必要到药铺里走走。
“你跟着来不就知道了吗?”吴嫣然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的前面,径直朝着药铺走去,还不忘记回眸一笑,丢下这么一句话。
我倒是想不跟着来,可是我放心吗?我的财神爷被人拐走了怎么办?余风嘀咕了一声,带着众人,跟着他走了进去。
药铺不算很大,居然还有一个郎中在坐诊,在他的后面,还有个伙计,正在高高的药架子前忙碌,按照郎中开出的方子,有条不紊的抓着药,见到这一行人进来,这伙计眼皮扫了一下,又接着忙他的事情去了去。
“几位是看病还是抓药?”郎中稳稳当当的坐在那里,对着这一行人开口道。
余风看着吴嫣然,他也不知道吴嫣然是看病还是抓药。不过,这个问题,在几秒钟之后,就不再是问题了。
“抓药!”吴嫣然清脆的回答道。
见是抓药,那郎中连话都懒得说了,朝着伙计一指,意思你找他就行了。
“方子拿来!”
“没有方子,不过是抓几位常见的药而已,你这里可有硫磺?”吴嫣然说道:“最好是倭国来的上等硫磺!”
吴嫣然和伙计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这余风心里可就犯嘀咕了,买硫磺,这丫头是怎么了,他记得当初自己在学校里,宿舍里几个哥们皮肤上涨了恶疮,用的就是这个硫磺软膏,那味道可难闻了,这丫头看起来不像是皮肤有毛病的样子啊,人家大夫就在一边呢,真要患病了,用什么药还得听大夫的,自己做主可不行。
“嗯,这个包起来,芒硝有吧!”
芒硝又是个什么讲究?不得不说,余风的注意力,现在都放在这吴嫣然身上了,听得吴嫣然嘴里又蹦出一味药来,不禁有点奇怪,这丫头似乎给自己开药挺在行的!不过,更奇怪的是,这词儿,他听得有几分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的一样。
硫磺,芒硝?等等……芒硝?不就是硝石吗?加上木炭,还有些少量的别的乱七八糟,这不就是黑火药的原料吗?一想明白这其中的联系,余风登时吓了一大跳,不带这么吓人的,这丫头不是打算自己造点黑火药出来吧!
吴嫣然有把火枪,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知道了,既然有火枪,想必发射药,弹丸什么的,这丫头都是有的,即便是这些东西用完了,也应该是找人去外面买,但是,这丫头居然不声不响的想自己配制除火药来,这也太不靠谱了吧。他好歹还是从三百多年以后来的人,暂时都还没有这个想法呢?这大明朝,在一家药铺都能买到火药的原料,这危险品的管制,是不是也太落后了一点。
明朝出现了火器,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实际上,他还是远远的低估了火器在大明朝的地位,早在朱元璋时代,就有了成建制的火器部队的存在,到了朱元璋的儿子朱棣那里,更是专门成立了神机营,神机营的主要武器,就是火炮和火铳。而且,与之配套的战法,像明朝大将沐英发明的三段射击,足足领先于欧洲普鲁士国王费烈特二十发明的类似战法一百多年。
所谓的三段射击,就是将火铳兵列队为三行,发现敌兵前进后,第一行首先发射火铳,然后第二行、第三行继续发射,在二三行发射时,第一列就可以从容装好子弹,形成完备而持续的强大火力(置火铳为三行,列阵中……前行退后,次行继之;又不退,次行退后,三行继之)。
而且,据《明会典》及《武备志》记载,自隆庆年间始,明军使用之火器,就已经很牛了,书中描述:
〖火器名:五雷神机,隆庆初年装用,有枪管五个,各长一尺五寸,重五斤,枪口各有准星,柄上装总照门和铜管,枪管可旋转,转瞬之间,可轮流发射。〗
如此看来,这五雷神机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左轮手枪,还是连发的。
上面的只是小儿科,根据史料记载,明军装备的火枪种类有二十余种,且多为多管火器,打起来哗哗的,别说装弹,连瞄准都不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火药发明之后,西方人用来装子弹,中国人用来放鞭炮。
但是,可以很负责的说,在明朝,这句话是很不靠谱的。
虽然现在是崇祯年间,但是,老祖宗留下来的那点玩意,还是没有被后人折腾干净,整个大明朝,对于这火器都如此熟识了,买点制作火药的原料,又是多难的事情。顺便多嘴一句,嘉靖皇帝好修道,他在位那一阵,上行下效,民间可是此风甚炽,这硫磺硝石,可是道家炼丹的必要材料,皇上都修道炼丹了,难道就不许百姓们学习吗?就是枪械管理如此严格的后世,还时不时的抓出几个黑枪加工工厂不是,现在吴嫣然的这点事情和这性质比起来,还算是个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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