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要去打鞑子了?”一个手持钩枪的士兵,有些不太肯定的问着他们的小旗。小旗姓苏,看起来很是和气的一个年轻人。
“鞑子怎么了,咱们风字营杀的鞑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苏小旗极为爱惜擦着自己的的短刃,这是上次战斗的战利品,虽然不能和王总旗他们的那种锋利无比的倭刀相比,但是,这种精钢打造的短刃,带在身上,除了趁手以外,还格外的有面子。
“我们不是在新城吗?都坐了那么多天的 船才到这边,怎么这里还有鞑子,这鞑子不是满天下都有吧!”那士兵有些怯怯的问道,要是他丢下手上的刀枪,脱下军服,活脱脱就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模样。
他叫孙乾坤,来这风字营当兵吃粮,已经大半年了,说实话,要不是他一个堂兄是在这风字营里当兵,每个月拿回家的饷钱,连他都看得眼红的话,他是不愿意去吃这碗饭的。当兵了几个月,他的饷钱,基本上都存了起来,眼下,他都有心琢磨着置办几亩好田地,然后娶个老婆过上好日子了。
来到新城,他心里有些不情愿,在登州呆的好好的,突然之间调动,这意味着安生日子可能不会过太久了。不过,随之而来的,他就发现了来到新城的好处,这新城附近的田地是如此的多,而且,理事衙门还特意出台了对风字营官兵的优惠政策,比起其他的人,这风字营的官兵,只需要出上一半的银钱,就能在民务衙门里拿到地契,这样的好事情,自然是让孙乾坤高兴坏了,原来购置两亩上好的水田,他差不多要当上一年的兵,还是在风字营这种高薪饷不拖欠的地方,如今眼睛一眨,就能翻个倍,换谁谁不高兴啊。
有了田地,然后娶个媳妇,生上一大堆娃,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样的日子才有盼头呢!营中有些当兵时间长的,或者是军官们,他们手中的银钱比孙乾坤多,已经有好些人在城外的庄子里置办了土地,庄子里有固定的人手管理,连佃农都不用自己去找,这银钱放在那里,啥都不做,就能变成更多的银钱,虽然田地的出产,三成要给佃农,三成要交给庄子,可是,还是能落下四成不是。
孙乾坤也想等在这些庄子里,置下自己的一份家业,到时候,将自己的姐姐,姐夫都接过这边来,一家人团团圆圆过日子,不知道多开心,而且,据说民务衙门还出了一个什么“军属优待条例”,自己在这里当兵,那姐姐姐夫,应该算是军属吧,据说,连税钱,这军属都要少收那么两分呢!
他正憧憬着自己的美好生活,突然之间,大军就出动了,而且,不出则已,一出就是尽出,他甚至看见了他堂兄所在的百户,在自己营门前的大踏步的走去过,所有人都是枕戈待旦,到处有充满了一种紧张的气氛。
而营中开始有了说法,说是要去打鞑子,这让他不禁有些心慌,虽然在操练上,他一直很刻苦,但是,这操练是操练,真刀实枪的和那些鞑子干,他还是心里有些打鼓的。
“哈哈哈!”小旗里几个兄弟都哄笑了起来,“你倒是想呢,鞑子才多少啊,还漫天下都是,亏你想得出来,咱大明比他可是大上不知道多少倍!”
“那怎么大伙都是去打鞑子呢?”孙乾坤有点死脑筋:“为什么不是打朝鲜人?哦,那些朝鲜人一见到我们,就在路边跪下,比绵羊还温顺,怎么敢和我们打!”
他们小旗将自己短刀终于擦完了,缓缓的插进了刀鞘,站了起来,对着他笑道:“你琢磨什么呢,那朝鲜人还用打吗?没见到咱们一扎营,这吃的喝的全都送来了,听上面的说,要不是咱们大人严令不许,这除了吃的喝的,还有很多女人呢?”
“真的?”众人眼睛一亮,旋即又黯淡了下来:“咱们大人什么都好,就是这边太不体谅咱们了,咱新城连个娼馆都没有,这几个月真的憋死我了!”
“闭上你的鸟嘴!”那小旗怒了,“大人也是你们能评说的吗?是不是皮痒痒了,登州卫的那些兵丁你没见过吗?一个个面黄肌瘦的,叫花子一样,一年上头连几个铜板也见不到,在大人属下,你们吃得好穿的暖,每月还有白花花的银子拿,天底下还有比这更舒坦的当兵的吗?”
“我不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吗?”那个说话的兵丁嘟囔了一下:“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的饥......”
“老子是为你好!”那小旗见到他还有些不服气,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让总旗大人听见你刚刚说的,立马就是二十军棍,你信不信?”
众人皆以为然,在自己小旗里说错话,倒是不打紧,那王总旗据说是曾经是大人的亲兵,要是他听到了,一顿责罚是不会少的。
“都别瞎琢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不打仗养着我们做什么,大人对咱们好,大家伙儿拼了老命报效他老人家就是,上面指哪里,咱们就打哪里,我话说到前头啊,谁要是真刀真枪的时候,给我草鸡了,我认得你们,我腰里的刀可是不认得你们!”
孙乾坤也附着大伙,连连点头,是这个理,要是光拿饷钱不干活,那不成了大少爷了吗?想到这里,他嘿嘿的笑了起来。
“你笑啥,我说错了吗?”小旗见到他的模样,冷着脸问道。
“不是!”孙乾坤连忙否认道:“我是想,要是我能杀上几个鞑子,不知道能不能到火器营那边去,他们的饷钱,一个月足足比咱们多了一两银子呢!”
小旗这才脸色稍微缓和下来:“你小子就瞎琢磨,净想些没边的事情,你当是火器营想进就进的啊!你也别琢磨鞑子从哪里来的了,给你透个底儿,咱们现在就在鞑子的屁股后面呢,鞑子骚扰我大明这么多年了,也该怎么给他点厉害尝尝了!都给我精神点!”
孙乾坤张嘴,还想说些什么,一声尖利的哨子,陡然从前面响起,然后,动静大起,哨子声此起彼伏,像波涛一样,从营地中间,朝着四周蔓延开去。
“集合!集合!”小旗一激灵,也没去管他要说什么了,一边大声朝着自己的部属们喊道,一边拿着钩枪,领头朝着大营中间跑去。紧急集合,三十个屈指的时间不到的话,那就是杀头的罪名啊!
无数个帐篷里,拿着钩枪的士兵,拿着火枪和铁叉的士兵,一个个从帐篷里钻了出来,朝着一个地点汇集而去。哨声就是军令,对这种哨声无比熟悉的士兵们,早已经习惯了这种临时集合了,所有,人群涌动,看起来虽然拥挤纷乱,其实却是隐隐有序。
很快,一个个队列慢慢形成,每个人都熟悉自己在队伍中的位置,这种练习,他们每天都在做,就算是闭着了眼睛,也不会走错位置。而一个个小的队列很快又形成了大的队列,然后,大的队列又变成了方阵,不到三十屈指的时间的时候,纷杂的队形,已经形成了三个巨大的方阵,两侧是钩枪兵,中间是火枪兵,还有一些马队,骑着马,在队列的四周。
司令台上,有一些将官,众星拱月般的围着站在正中间的一个人,而在中间的那人,金盔金甲,一袭红色的大氅,煞是醒目。
孙乾坤站在队列里,看着前面台上的将官,虽然看不清楚,但是他心里就是知道,那个中间的人,应该就是风字营的统帅余大人。队形成齐以后,那余大人嘴里开始一张一合,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孙乾坤就看到前排的那些同袍,一个个就兴奋起来,不知道什么人带头,就开始呐喊起来:“风字营,威武!”
开始是十几个人,然后,就是上百人,声音越来越大,震耳欲聋,响彻云霄。这气氛很快就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旌旗飘飘,金戈铁马,还有耳边这令人心荡的呐喊,不是最令大好男人激发心底的那份血性的吗?孙乾坤看着前面猎猎的大旗,心情也热血澎湃了起来,情不自禁的跟着身边的同袍们,顿着钩枪,喊了起来,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充满了力量,浑身都有战斗的欲望,他相信,此刻即使面前是鞑子的千军万马,他也会无所畏惧,勇往向前。
“出发!”余风很是满意的看着士气高昂的部队,大手一挥,发出了进军的命令。一队队士兵随着一级级军官的口令,迈着大步,朝着营外齐步走了出去,阳光照耀下,营外是一派艳阳天地。对着阳光的他们,仿佛一个个步入了辉煌。
“恭祝大人旗开得胜!”被余风指派下来留守的以云清风为首的将官们,齐刷刷的行了个军礼,善祷善祝道。
“诸君拭目以待!”余风跨上亲卫给他签上来的战马,对着身后的诸人拱手道:“这里就交给诸君,愿诸君与我等齐心协力,共建功业!”
“请大人放心!”众人齐声应道,一个个脸上肃穆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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