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杰看着眼前明艳艳的玉颜,精致柔媚,像花朵一般,一时竟不知该怎样回答,就只好冲她点了点头。
李元沅看他记得自己就明媚的笑了,这一笑竟然明艳不可方物,虽然是脂粉未施的一张年轻脸庞,却透露出些许的媚骨天成的味道。
秦杰脑海顿时蹦出“妖孽”两个字,单就五官的完美精致来说,这应该是他见过的所有女子里,最精致完美的一张脸,无可挑剔。
初见她的时候,就觉着她哪里有些眼熟,现在知道她和李元朗的关系,细看之下,才发现他们的眉眼甚是相像,都是天生的桃花眼。
有些狭长的眼加上略微上挑的眼梢,有一股媚然天成的感觉。这样的女子,就是呆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也会让无数人为之倾倒,更何况她还会唱歌。
她不是唱的最好的,但她的歌声与旁人不同,尤其是唱情歌的时候,有一种勾人心魄的力量。
他现在对任何事情的热度都不会很久,但是他已经在这里听她唱歌唱了几个月了。每次心烦的时候总想出来,而每次出来想到的地方也就只有这里,总感觉她的歌声能帮他疏解,心中难言的沉闷烦躁,让他忘却那些不想想起的往事,不愿面对的现实。
他不知是自己的错觉还是什么,每次他来的时候,心里所烦的事情大都相同,说来说去都是一个情字。而她,总会在那个时候,唱一曲《笑红尘》。
他喜欢那里面的一句歌词:此生未了,心却已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不管有多少烦恼,就着酒,听着曲儿,也就都烟消云散了。
“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她微侧着头问,长长的睫毛忽闪着,透着一股少女特有的纯真。
秦杰还没来得及回答,李元朗已经十分不乐意的挡到了秦杰面前,咬牙切齿的对李元沅说:“你赶快给我回家!”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这么小的女孩子,才刚刚二十岁就学会撩汉了。还是当着他的面,她有没有把他这个哥哥放在眼里?还有她那是什么眼光?秦杰都多老了,比他还要大上几岁,年纪都能当她叔叔了。
“我知道,问完这个问题就和你回家。”
“你不用问他了,问我就行,我们很熟的。他叫秦杰,今年二十九岁,这么老你就不要打听了,根本就不符合你选择男朋友的标准。”
李元沅一听哥哥的话登时涨红了脸,愠怒:“你……你胡说什么啊?谁要找男朋友了?我只是随便问问好不好?”
秦杰一听他的话可不乐意了,黑眸微微一眯,轻飘飘的挑了一句:“我是二十九岁,怎么就老了,正是黄金年龄好不好?”
李元朗果然中计,转身兴高采烈的指着他:“二十九岁还不老?马上就进而立之年,快过气了,比我大四五岁呢?你看看我,好好看看,我这才叫年轻,才是黄金年龄……”
秦杰闻言丝毫不恼,眼眸里有流光倏然一转,转向对面,只见白晨风徐徐抬头,冷冷的看了李元朗一眼……
李元朗感应到一股冰冷杀气迎面袭来,两腿打战,随手拉了自家妹妹落荒而逃——对不起……救命啊!原谅他一时兴起,竟然忘了自家老大也是年方二十九岁。这下又惨了,保不齐他一不高兴,又把自己发配到远处去,十天半个月回不了家,看不到自家媳妇和闺女……
回去的路上,李元沅一直心事重重的看着窗外。她不害怕哥哥会怪罪于她,也不怕这些事被父母知道,更不怕他们的训斥,心里心心念念的都只有一个人。
虽然他已经在“莺歌夜语”听她唱歌有几个月了,但是他们却不曾说过一句话。他每次来的时候只是闷头喝酒,要么就是若有所思的听她唱歌,她觉得他们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有点儿熟悉的陌生人。
却没想到今天她遇到麻烦,他会出手相护,想来自己在他心里也是有些特别的。这是李元沅从小到大第一次喜欢人,她觉着这种感觉很好,会让人感觉心里有些甜甜的。
此时,李元朗心里十分不快,扫了一眼正在后座上低头浅莞的妹妹,心里的火气就更压不住了。
“元沅,别怪我没告诉你,秦杰是你绝对不能喜欢的人。”
李元沅老大不高兴的撅着红唇,十分任性的说:“我喜欢谁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你是我妹妹就与我有关。”
“那,那凭什么我就不能喜欢他?”
“你常年上学,并不知道社会上的事,他在咱们S市可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传说有误,要么就都是在逢场作戏,他时常来莺歌燕语,因为出手阔绰,所以有不少女人向他搭讪,可他从来都没理。”
李元朗看自家妹妹痴迷的模样,没好气儿的冷笑了一声:“嗤!你小小年纪知道什么?他有喜欢的人,你们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我劝你早些断了这个心思。”
李元沅一听秦杰有喜欢的人,顿时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想了许久,又觉得不对,如果他真有喜欢的人,那么他失意的时候为什么总是一个人?
他总是带着一丝末世纪般的落魄,又透着一股贵族的气息,给人的感觉就是有很多故事,很神秘,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了解。
“他喜欢的人是谁?你认识吗?他们是不是没有在一起?”
李元朗有些惊异的看着她:“你怎么知道?”
“那就是我猜对了,他是真的没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怪不得他的心情总是那么不好。”
“他的心情好不好都不是你该关心的,以后你就给我好好上学,像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以后不许你再去!”
“我只是在那里唱歌,又没有做坏事,你凭什么不许我去?还有我就喜欢他,他既然没有女朋友,那我就可以去追。”
李元朗此时完全被她激怒,眼睛射出两道冷芒,狠狠的盯着她,一字一顿的说:“你!休!想!”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喜欢他,就是要追他。”
李元朗被她气得声音都有些打颤:“你还有没有点羞耻之心?你听听你说的这些话,像是女孩子该说的吗?”
“女孩子怎么了?女孩子就不能喜欢人了?就得等着被你们男人挑?完全没有自主权,我就是想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怎么了?有错吗?”
李元沅这一连串的问题,问的都有些犀利,颇具针对性。
李元朗嘴唇动了几下,想说什么最终都没说出来,硬生生被他给顶了回去,怒火都压在心头,感觉胸口都快憋炸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妹妹,今天竟然会说出这番话。她虽然平时看似有些任性,却不怎么惹祸,他也就觉得无伤大雅。
女孩子嘛!有点小脾气什么的,算不上大毛病,反正以后找对人,终究是要被宠着的。所以,他也一味纵容着,这可好,没想到今天给他说出这么一通,自以为合理的生活态度。
“我带你回我的家,咱们今天晚上就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去就去,我才不怕你,不过你可得答应我,不能告诉爸妈,不然我会被他们两个囚禁起来的。”
李元朗听了她的话眉头一挑,阴森森的说:“看不出来,还有你害怕的,我以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可我怕不讲道理呀!他们可真是一点儿都不讲道理,人类进化到现在,他们却还那么野蛮,你说的是为什么?哥哥……”
这声哥哥来之不易,从李元朗进“莺歌夜语”到现在,这么长时间了,两个人基本上都是着维持着剑拔弩张的状态,这一声倒是唤得他心也软了几分。
从后视镜看坐在后座上的妹妹,正是女孩子最好的双十年华,又生的明艳俏丽。不是李元朗自夸,在他见过的所有女子中,论家世外貌,除了白晨曦外,再没有谁能同自己的妹妹相提并论。
S市的名媛圈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一个清丽绝俗,如九天仙女下凡尘;一个花颜月貌,似红尘凡世锦绣花。
说的就是白晨曦和李元沅,她们不仅家世好,人也生得漂亮,又总是形影不离,很多人都拿她们做比较。
白晨曦固然生的漂亮,气质清丽出尘,只是,她与外人接触有障碍。而自家妹妹性格开朗,又极为聪慧,怎么看也是在S市无人能出其右。
这么美好的女孩子,本来可以可着劲儿的挑,挑什么样的不行,偏偏喜欢秦杰。当然他也不是说秦杰不好,作为兄弟,他们肝胆相照。
但是如果让他作为丈夫,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对这个的看法有多坚决,可以打个个比方。如果他是女人,他绝对不会嫁给秦杰。因为,除了有好看的外表和出身豪门以外,秦杰没有一点可取之处,在很多时候,甚至比白晨风还要过分。
他得想个法子,让妹妹早断了这副心思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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