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是一种很温暖人心的举动,用彼此的体温,去融化对方的寒冷,让整个世界不再那么的冷漠,仿佛是无尽的白茫茫的冰原上,遇到一所燃烧着壁炉的小木屋;又好像在黑暗的海洋深处行船,远远看见了一个指引方向的灯塔。
但我内心的两种真实的想法又开始了你死我活的争斗……第一种,我向自己承认我有点儿喜欢上了林裳,我很想将她抱得更紧些,我想亲吻她……我真的很想。第二种,此时的拥抱是朋友关系的最后底限,如果我越过雷池一步,那么就会将我和她的关系推进复杂而不稳定的境地,结局是一定会有的,而绝大部分的可能,都是害人害己。
爱,不再是少年时那些单纯而热情的情书的最后一个词汇,也不是初恋情人舍生忘死不顾一切的彼此承诺,更不是情侣们激烈的亲密接触时不必思考责任问题的脱口而出。
它是一种只有足够自信面对一切阻碍时,给予对方最简单但最有力的承诺。而我面对爱情时的自信,今时今日,只像一块放在太阳下炙烤的冰块,爱越热烈,我的心越瑟缩。
而林裳却不知我的这些念头,拉紧了我抱着她的手臂,用几不可闻的声音问道:“陆鸣,你觉得我美不美呀?”
我不假思索道:“美。”
“我美,还是那个徐慕美呀?”
我依然立即回答道:“你美。”
“我美,还是肇可可美呀?”
“当然你美。”
林裳笑得一阵花枝乱颤,又问我她比起向梦和郭芓荞来谁更美,我依旧答道,你美。
林裳忽然仰头看着我,咬了咬嘴唇问道:“那,我和文惜比起来,谁更美呢?”
嗡地一下,我脑袋里快放电影般地闪过了一幕幕和文惜在一起的光影,我迟疑了也许只有0.1秒钟,有些勉强地笑道:“你最美。”
林裳看着我的眼神初时充满了柔情似水的闪光,而因我的迟疑,尽管很短暂的迟疑,她闪烁的眼睛垂了下去,不敢再看向我,而后整个人似一朵开过了极致的昙花,很快地开始枯萎。她轻轻挣脱了我的怀抱,理了理鬓边凌乱的发丝,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笑笑,说:“和你开玩笑的……你别介意。”
离开她的身体,我就像个冬日里裹在被窝里熟睡的人,忽地被人掀去了被子,那种对温暖的紧迫需求感比什么时候都强烈得多。远处的一些高楼渐渐关闭了电子灯,江边霓虹也已逐段由亮转暗,就连不远处街道上的夜车,嘈杂的喧闹声也已渐渐平息……
林裳扶着护栏,淡淡地问我:“陆鸣,给我讲讲,你那辆沉到这条江里的摩托车的故事吧……”
“那有什么好听的?”
“我要听,你讲嘛!”
我先是对那些陈旧的往事做了一番默默的回忆,然后说道:“还记得我跟你讲过,在一次大学生音乐节上,我和魏航被人轰下舞台,吉他差点丢了的事吗?我从那里跟你接着讲下去吧……”
“我和魏航的乐队是那届音乐节上最失败的组合,因为表演还未结束就被赶下了舞台。魏航那狗脾气,当时就和拉扯他的保安们打了起来,无奈终究难敌众人,被打得趴在了地上,满脸是血,而我也好不到哪去,纠缠中被撕裂了衣服,丢掉了吉他。”
“我像丢了自己孩子的父亲般发了疯地推开众人,低头在地上找寻我的吉他。我那时真的急疯了,生怕晚找到它一秒钟,它就会被纷乱人群的脚步踩破。”
“然而当人群渐渐分散走开,在不远处的林间草地上,一个穿着洁白连衣裙的女孩,紧紧抱着我的吉他,她看见了我,激动地向我招手。”
“她就是文惜。”
“那时候她是作为听众坐在台下前排的,是她捡起了我的吉他,抱着它远离冲突中的人群,保护它没有受到损坏。”
“那天的文惜很美,像一朵初露出尖角的荷花,在一众凡尘俗子之中,骄傲地张扬着她的美丽,仿佛这世间,所有的花朵,都被她比得黯然失色。我敢说我第一眼看见她便爱上了她,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
“我第一次厚着脸皮要女生的电话号码,理由很简单又很着痕迹:她救了我的吉他,我要请她吃饭。”
“有了号码,便知道了她在川大读研究生,也知道了她喜欢吃某某店的煎饼果子,或是某某小摊的锅盔,或是某某面馆的宜宾燃面。”
“于是我骑着我那老掉牙的,从二手市场淘回来的,不知经过多少人手的破自行车,每天早晨五点起床,从新都骑车出发,来到川大左近,买好了早点,打通文惜的电话,然后在望江楼公园和川大之间的路口处,送到她的手里……”
我一个人不停地说,林裳却不怎么搭话,我说着说着,便觉得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也没了什么意思,自嘲道:“还是不讲了……其实很可笑的不是吗?”
林裳沉默了一会,扭头对我说:“不可笑,我很想听下去,你继续讲嘛。”
面对林裳水盈盈的一双眼睛,我叹口气,续又说道:“那时候我追她追得有点魔怔了,除了每天54.8公里的骑行,我甚至还想法弄来了她的课程表,有时候我自己翘了课不上,却跑到川大的教学楼里,在她即将上课的教师里提前替她占好位置……最好笑的是,有一次我坐她旁边陪她上课,她的老师竟然叫我起来,到黑板上解答他的问题,狗屁问题,就是我怎么也学不会的微积分……”
说到“微积分”,林裳忽地闪了我一眼,又有些黯然地低下了头。
“其实文惜一开始根本谈不上喜欢我,甚至她被我追得紧了,都有些讨厌我、害怕我了,换做其他男的,恐怕早就忍受不了那一次次的冷眼和恶声恶语,我却对她的拒绝求之不得,因为有句话说‘恨一个人,也就是爱一个人,两者区别并不那么大,因为无论爱恨,那个人都在她的心底扎下了根。’”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为她送了343天的早点、骑了将近绕地球半圈的一万八千多公里、骑烂了三辆自行车后,她终于在一个阴雨霏霏的早晨,接过我的早点后,对我说了一句‘瞧你一脑袋汗,这么凉的天气,别感冒了……’”
“然后她拿了一张纸巾替我擦了汗水,对我笑了笑,将纸巾丢进垃圾桶,然后同往常一样,头也不回地返回了学校……我却高兴地丢了魂似的,伸手进垃圾桶里扒拉出那张沾着她的体温和我的汗水的纸巾,如获至宝地将它保存了许久。”
“那一年的十月份,我的生日那天,我像往常一样骑车到了川大,令我意外的,文惜早早在平时见面处等着我,而她的身边,停着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她说我为她辛苦了那么久,她舍不得再让我把另外的半圈地球也骑完了,所以,她买了一辆摩托车,当做是送我的生日礼物。”
“其实现在想想,一个读着书的女孩,拿出几千块钱买摩托车给我当做礼物,除了说明她对我的好,也说明,她有着境况很好的家庭……我们在一起的那天,也便给分开的那天埋下了不可转变的伏笔。”
“可是林裳……你知道吗?那天,是我活到那天以来,最开心的一天。那天以后,我骑着摩托车,带着文惜玩遍了整个成都,遇见周末,便给车加满了油,写意地随便沿着一条道路往前开,欣赏路边的景色,在彼此的爱意中沉湎沦陷……尽管成都禁摩,尽管我一次次地被交警拦下,然后一次次趁其不备,绝尘逃脱……”
林裳听着我的故事,一动不动地远望汩汩向南的锦江,仿佛看穿了那些如水的流年,和青葱的过往。她沉默,我也沉默,风微微吹着,带来一种仿佛物是人非事事休的凄凉之意。
终于她开口说:“原来你的摩托车对你来说这么珍贵,怪不得那天我们车祸后,你差点要跳进锦江里找寻它。”
“都过去了……它是文惜送给我的第一件东西,也是我和她分手后我保留的最后一件东西,它丢进了锦江,对它而言是个好的归宿。”
林裳忽然笑了,拍拍我的脑袋说:“小伙子还挺会追女孩呀……锲而不舍金石为开呢!你要是像追文惜一样那么追我,嘿嘿,哪能等到343天啊,恐怕不到一百天,我就从了你了……”
“呵呵,要不,我追你一百天试试?”
林裳扭捏地小声嘟囔了一句:“如果是真的,我只要一天就……”
但我没有听清林裳的话,因为我的视线被右前方岸边的几盏闪亮并有节奏摇晃着的微光吸引,仔细看了看,原来是魏航汪铭他们,各自拿了手机,点亮了闪光灯,向我和林裳的方向整齐地摇晃。
我对林裳说:“走吧,他们几个在召唤我们了。”
林裳犹豫着,似有话对我说的样子,支支吾吾了一会,最终摇了摇头,说:“陆鸣,我要走了……”
“不玩了吗?我们几个一会还要去唱歌呢!”
“不,我不去了。”
我几番挽留,却拦不住林裳,只好尊重了她的意思,送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她上车时,脸色越来越凝重,像是将一整天的快乐都留给了我和我的朋友们,而她自己,像一节没了电的电池,失去了使自己快乐的源泉。
出租车启动离开,而我透过车后窗,看到林裳抬起了自己的胳膊,似乎是用衣袖抹了抹再难忍住的泪水。
……
回到江边酒桌处,众人似乎经过了短暂的休息,又恢复了强悍的战斗力,而且花逝也结束了演奏,和崽崽小厮几个,带了几个美女,又搬了一张桌子和我们凑在一起,场面更加地热闹了。
李含笑嬉笑:“哎呦喂,你们两个离开这么久,干啥坏事去了?”
“吹吹风,醒醒酒而已……”
“林裳呢?”
“走了。”
李含笑哦了一声,却又突然指着我的脸,睁大了眼睛向众人喊道:“快来看呐!看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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