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裳,想爱便努力去爱,你正当青春年少,何必惧怕曲折?如果真的到了无能为力的地步,那你便可以放手了,至少你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已然无悔。”
“云裳,若想忘便忘,在我洛长歌心中,你是最值得被人疼爱的好姑娘,何必把自己置于‘第三者’这尴尬的位置?你大可给自己时间,一段久到足以将大师兄从心头抹去的时间。相濡以沫,倒不如相忘于江湖。”
“……”
“云裳,决定在你,你只需要答应我,你要真的幸福。”
那日,一向不善言辞的洛长歌对洛云裳说了许多,并没有温柔的安慰,也没有严厉的苛责,却理所应当的让洛云裳失掉了哭泣的力气。每一个字,每一次停顿,每一个眼神她都含泪记在了心里。
洛长歌走后,望着柔软的床铺,洛云裳竟头一次生出了疲意,倒头大睡,盼望着醒来后能够是依旧的没心没肺。
洛云裳掀开了眼帘,此时已是第二日的正午,向来早睡早起的她从未在床上躺过这么久,肩膀脖子都带着微微的酸痛。她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准备找食物来“祭祀”她饿得“咕咕”乱叫的肚子。
打开门,却被罩在高大伟岸的身躯所投下的阴影里。
云裳向来闲不住,平日里早早的就起了,不是四处嘻戏疯闹便是来缠着我让我陪她练武,怎的今日一上午都未见到她的影子?
暮兰城不禁有些担忧,欲去洛云裳房间瞧瞧这疯丫头在做些什么。谁知还未等他敲门,房门便从里面打开,而那个娇俏的绿衣少女,可不正是洛云裳本人?
洛云裳凝视着暮兰城的如玉面容,苦涩在心里晕开。
兰城,很早就想这么叫你。
可是终究还是没等到我能够有资格叫出口的时候,就要说放弃了。
洛云裳虽不像长歌那般生来聪惠,却还是懂得“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道理。放弃你,是因为你本不属于我,我何苦强求?何苦让你为难?但十年朝夕岂能说忘记就能忘记的?所以,我偷偷喜欢着你就好。
哪怕你为人夫为人父,那怕我悉心守护的不过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哪怕你至死都不会知道我爱你……没关系,都没关系。
因为,这是云裳一人的痴恋。
若有一日,岁月消磨掉了我所有的耐性,而我也有幸能够遇到可以携手一生的良人。那么吾爱,切要珍重。
洛长歌咧开嘴笑了,乖巧的开口问候:“大师兄早上好!”那笑容宛若夏日里的似火骄阳,像是恨不得将天地万物都融化在她掌间。
暮兰城不由的眉头蹙起,虽说已是中午,也配合的点点头:“早上好。”
“那我便去找长歌了,师兄再见。”
暮兰城下意识的想叫住她,洛云裳却在他还在发愣的时候就跑得无影无踪了,如今哪里还瞧得见她的身影?
这平日里最黏我的云裳,今日怎么一反常态,才说几句话便丢下我自己跑了?难不成这丫头一夜之间感悟颇多,长大了不少?若真是如此,我便可放心了,总算没有辱没师傅对我的信任。
如此想着,暮兰城欣慰的笑了。
天才微微亮,睡得香甜的洛长歌便被念儿吵醒:“太阳都要晒到屁股上了漂亮姐姐还在睡,姐姐羞羞。”
洛长歌扯过被子裹住了脑袋,被子里传来了闷闷的声音:“念儿乖,若饿了便让阿枫姐姐却给你弄吃的,姐姐要睡觉,不要吵。”
“不要不要!念儿就要漂亮姐姐陪着!娘亲说,姑娘家要早睡早起,不可懒惰。”
听到“娘亲”二字,洛长歌后背沁出了冷汗,瞌睡虫顿时跑得无影无踪。她从床上坐起,宠溺摸了摸念儿的头发:“真是个烦人的小家伙。说吧,找姐姐干嘛?”
“念儿要吃糖葫芦,姐姐给念儿买。”
面对一个粉嫩嫩的小娃娃,洛长歌怎能忍心说出“不要”二字,只得依她。洗了把冷水脸,洛长歌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拉着念儿的小手便去了街上。
前先时日,南湘边境的两个小国为争夺领土开战,一时间哀鸿遍野,众多百姓流离失所。洛长歌挑了百余名品行端正之人,为了不惹怀疑,分批带入了卞阳。
普通易容之术是在脸上贴上一层与皮肤质感相同的通透面皮,以遮盖本来面目,而商汤所会的,却是将人彻底改头换面。得他相助,难民皆顶上了新的面容,除了口音与举止上有些出入外,再叫人瞧不出端倪。
自花灯节后,洛长歌费尽心思将每一个死者的生平都查得清清楚楚,书本叠在一起及人高,她虽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却也是花了整夜方才看完。她将悉心记下的死者习**于难民,在确认他们已牢记于心后分别送入了各自的“家”中。
洛长歌托商汤在卞阳家家户户所引用的水源中投下了忘忧之物,剂量不多,恰好将花灯节那夜的记忆抹得干干净净。那些个难民与新的家人相处也算融洽,无人觉察出异常之处,那些无端惨死的人,就像是从未出现在这世上一般。
这对于死者来说确实不公,但对于生者却是仅有的慰藉。
街上人来人往,或两人比肩相携,或一人行色匆匆。卞阳还未从花灯节的热闹中走出,叫卖声、砍价声、交谈声从四面八方袭来,虽说有些吵杂,但却不会使人反感。
一切,又恢复如初。
买好糖葫芦,洛长歌本想再去睡个回笼觉。怎奈念儿在各色稀奇的玩意儿中来回穿梭,越行越远,她只得紧紧的跟在她身后,唯恐她走丢。也不知这样走了多久,兴致勃勃奔跑着的念儿终于停了下来。
洛长歌解脱的呼出一口气,这小丫头总算是玩累了,这下我终于可以回客栈睡觉了。若再被她折腾下去,我可要褪层皮了。
稚嫩的童音响起:“咦,这是什么,好漂亮的姐姐哦,念儿好像在哪里见过?到底是在哪里呢?怎么想不起来了?”只见念儿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着什么,两条粗眉挤在一起,似是在努力回想着。
洛长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官府的告示牌赫然眼前。正中的那张画相虽画得不是太细致,但很是传神,她看到它的一眼,脑海里便浮现出来那张陌生却熟悉的容颜。
见周围没人注意,洛长歌小心的掀下画纸,不动声色的藏在袖间,而后抱起年幼的念儿,朝客栈走去。
小小的房间里,七人围桌而坐,洛长歌将画纸从袖间拿出,在桌面上摊平。众人凑近看了几眼,便纷纷把目光都投在了高春鸿身上。
画上的人鼻尖上有一颗小小的黑痣,而眉心处却有红痣一点,像极朱砂。这些细微的特征与高春鸿无异,她看后也是一惊,急忙辩解着:“这不是我!”
“怎么不是你?”洛云裳指着画纸下方的一列小字,“南湘首位女采花贼,高纯红。”
“高纯红,高春鸿,这明显就是同一个人,说不定高淳红才是你的真名,你还有什么好说的?真没想到你看起来娇里娇气的,居然是个女采花贼。”
高春鸿气急,我生来养尊处优,何时受过这种冤枉?更何况我清清白白的女儿家,怎可被人当做采花贼对待?
如此想着,说话的语气便不自觉的重上几分:“你说我采花,那好,你倒是说我采了什么花啊?是牵牛花,喇叭花,还是你这朵昨日黄花啊!”
“你!”
十八未嫁,确实是个老姑娘了。但听高春鸿这么毫无顾忌的说出来,洛云裳只觉她在讽刺自己抓不住心上人的心思,以至于迟迟未嫁。
眼看着直性子的洛云裳就要拍桌而起,洛长歌握住她的左手,冲她摇了摇头,洛云裳只得不情不愿的将本已脱离凳子的身体又安稳的放回凳子上。
“云裳,高小姐,稍安勿躁。”暮兰城温和的笑着,试图用笑容驱逐掉刚才的不愉快气氛,“依我看来,此事没有那么简单,说不定是有人从中作梗,我们断不可自乱了阵脚。”
商汤赞许的点了点头:“我同意兰城兄的说法,我们虽与高小姐不算熟识,但这几日的相处多少也能了解些许。高小姐的品行,不像是能做出‘采花’这等事的人。想来,我们一行人已经被人盯住了。
敌人的目的应该是想让我们互相猜忌,生出嫌隙,他便好从中下手,各个击破。高小姐刚加入我们不久,与我们的感情也不是那么深厚,所以才成了对方第一个下手的对象。”
洛长歌发问:“这幕后黑手会是何人?”
我们一行人刚下山历练没多久,一路上也都安分守己,没惹上什么仇家。这次的事,难道又是西凉那些人所为?可也不对啊,买凶杀人最为快速最为便捷,他们又何苦如此费心费力,步步为营?
众人皆摇头,苦恼敌人在暗,占了先机。
这时,高春鸿却是眉飞色舞,得意非常,她用食指戳了戳旁边的洛云裳,嘴角带着笑意:“不是说我是采花贼么,看到没,真相大白了,现在知道你刚才冤枉好人了吧!再说了,哪有我这么正经的采花贼?美色当前,我有做过不合礼数的事么?”
说着,下巴一挑,指向对面的商汤、暮兰城、洛离三人。
洛云裳看不过她这副得意洋洋的模样,与她呛声:“那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对我家小师弟脉脉含情,暗送秋波是什么意思?别以为你对洛离有搂又抱我没看到!
你们才认识多久啊,就卿卿我我搂搂抱抱,你哪里像正经人家的姑娘了?”
洛云裳将话题扯到自己身上,洛离并未觉得不快,下意识的望向洛长歌,只见她除了满面愁容外再无半点多余的表情,甚至连半寸目光都未放在他的身上。
洛离自嘲的笑了,我果真这个傻子,长歌心里何曾有过我?长痛不如短痛,该放下了。
可是真的放得下么?
当然不。
不然我怎么还有机会跟自己说这句话?
洛云裳和高春鸿性子极其相近,都如同长不大的小孩子一般,非要在分出个胜负,吵得不可开交。
而剩下几人忧愁越积越浓,却不约而同的压在了心底未表露出。
历练,本是个磨练意志,增长见识的好时机,他们都是乘兴而来。然后才刚刚起步,麻烦便接踵而来,往后的道路又能有多平坦?甚至不知道这一群人能否在历练后都安康于世,只怕会是败兴而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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