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后,洛长歌是在颠簸的马车里,记忆片段如泉水一般涌入脑海,那些熟悉的不熟悉的面孔,都一一浮现眼前。
她,恢复记忆了。
她这才明白,这些日子与她相处的,并非商汤,而是在花灯节瞧见的那个男子。她糊涂,怀揣着对商汤的爱意,向他深情表白,穷追猛打。虽说是个错误,但有种叫做“日久生情”的东西着实微妙,如今她倒不介意将错就错下去。
不得不说,她失忆那段时间里性子变化太大,可真是什么傻事都做得出来。现在想想,倒还会觉得双颊烧起来,亏得他能够接受那样疯疯癫癫的她。
一想到那个宠溺的唤她“笨蛋”的红衣男子,洛长歌便不自觉的笑出声来。
渐渐,她发现了不对。这狭小的马车里只有她一人,他在哪里?她又是要被带去何方?
洛长歌心生不安,朝驾车的车夫大吼一声:“停车!”
“吁~”车夫猛力一拉缰绳,马匹停下了奔跑的动作,车夫隔着帘子问到,“姑娘醒了,可是有什么吩咐?”
“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在你的马车上?你要将我带去哪里?”洛长歌心跳加速,惴惴不安,她总觉得在她昏睡期间,发生了极其重要的事情。
“回小姐的话,奴才叫赵四,是玉玦宫赶车的马夫。宫主吩咐奴才,让奴才姑娘送往卞阳。”赵四边揩汗边说着。
他为人老实,不乱说话,所以被提拔做了宫主的专用马夫。这卞阳隔雪山也不是很远,不过三两天的路程,随便找个马夫去便是了,却没想到找了他。他知道,这是因为宫主信任他,也不知这车中的姑娘是个什么人物,竟得宫主如此重视。
卞阳?她在玉玦宫待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回卞阳?
“我不要去卞阳,带我回雪华山!”她不相信他会不要她,她要回去找他问个清楚!
“对不起小姐,这是宫主下的命令。奴才没有权利违背,请小姐不要为难奴才。”
赵四砸吧砸吧嘴,这姑娘说话嗓门真大,一点都不懂得身为女子的矜持婉约,也怪不得宫主要把她给送走,想来是烦她了吧。
“这是宫主让奴才交给小姐的信,说是这里面会有小姐想要的答案。”赵四从怀里掏出信封,从帘缝里递了进去。洛长歌伸手接过,看着信封上熟悉的俊秀挺拔的字体,泪眼朦胧。
是他的笔记没错。
她将信封紧紧的捏在手里,指甲都嵌进了血肉里,她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朝帘外的赵四问道:“你们宫主还说了什么?”
“这……”赵四有些迟疑,想想这姑娘也怪可怜的。被宫主如此完美的男子所抛弃,现下肯定接受不了,他若将这伤人的话说出来,岂不是在她伤口上撒盐?
可是,这是宫主的命令,作为奴才的他不能违背:“宫主让奴才告诉小姐……永远都不要再回雪华山……”
洛长歌笑了,和着眼泪,笑得无比凄美。
永远都不要回雪山,是在驱逐我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换你这般冷酷无情的对我?你是说在信里就能找到答案是么,我倒要看看,到底是怎样让我心服口服的理由。
洛长歌拆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了薄薄的信纸,展开后细细读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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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爱长歌:
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或许我已经不在你身边了。我艰难的做出这个抉择时就知道,你也许会怪我,怨我,但是我却是没得选择。
也许,我该给你讲一个故事:
从我记事开始,身边就只有奶奶一人,我不知道爹爹娘亲去了哪里,奶奶不说,我也乖巧的不问。奶奶将我照顾的很好,给了我全部的爱,可我却很贪婪,我依旧渴望着来自父母的那一份。
可是,这对我来说可能是今生最为奢侈的东西。有很多人陪着,孤独,却一点点的侵蚀着我。
九岁那年,靠着父亲留下的武功秘籍,我的武功对付几个普通习武之人已不在话下,这使我骄傲自满,认为凭着一己之力便可以独闯江湖。于是我便瞒着奶奶,趁夜独自下山,想要凭自己的力量去寻找双亲。
玉玦宫的吃穿用度每日都有人送上山来,作为个九岁的孩子,我的天地一直被局限在小小的雪华山上。第一次下山,我不知道原来其他地方也可以不冷清,比之玉玦宫,简直是热闹非凡。
小摊上的东西各式各样,皆是我没有见过的,终究是孩子心性,我见到喜欢的便都买了下来。也许,我就是这样被窃贼盯上的。
我抱着许多有趣的玩意儿自顾自的走着,却被一个又瘦又矮的留着小胡子的中年男人撞了一下,东西掉了一地。他连声说了好几次抱歉,帮我把东西捡起便匆匆离去了,我当时也没有太在意,只当他是有急事。晚上准备住客栈的时候将包袱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钱包,我才想到可能是被他偷了去。
我就是在这样狼狈的情况下遇上了青玲——此生第一个令我心动的女子。
丢了钱袋的我,自然没有住的地方,抱着包袱蹲在客栈外面,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这对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真的是件很煎熬的事情,可是我舍不得回去,我怕此后奶奶会将我看得更严,那我便再没了寻找双亲的机会。
上完私塾回家的青玲发现了我。
她是一个毫不吝惜夸奖别人的丫头,不停的在我耳边唠叨着,说我漂亮。我那时心里正烦,别开脸不打算理她,她却傻里傻气的蹲在我旁边,问我是在玩什么游戏。
我还是继续不理睬,这时,肚子却不争气的发出了声音。
我记得她当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弄得骄傲且脸面薄的我气得牙痒痒,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她说:“你饿了?”
我点头。
她又说:“那你怎么不去吃饭呢?”
我说我没钱。
记得那时她思量了好久,然后将她鼓鼓的荷包递给了我,不等我做出反应便转身回家。那时我突然觉得话多的女孩子也挺可爱的。后来和她熟识才知道,她之所以给我银子之前会迟疑,是因为那是她为自己一个铜板一个铜板攒出来的嫁妆钱。
虽然青玲给我的钱不少,但没过两天就被极度奢侈的我给花了个干净。没有办法,我不得不回到雪华山上。
我回去后,一直担忧得睡不着觉的奶奶总算松了口气,她也没有怪我,而是轻叹了口气,告诉我,我的父亲娘亲,早在我不足一岁的时候就一同死去。终于,我打消了去寻找父母的念头,但我还是一天到晚的朝山下跑。
第四次,我终于遇上了那个将装满银子的荷包给我的小女孩。我将钱还给她,她没有扭捏,直接接过,还热情的带我去她家里。
她告诉我她叫青玲,我当时觉得,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而且她笑起来的声音,也的确如铃铛一般清脆动听。
青玲也自小没了双亲,跟着姑姑姑父生活。她的姑姑是个很温柔很温柔的妇女,人虽然不算漂亮,身材还有些臃肿,可是却让我莫名的想亲近。
她待我很好,会关心我拥抱我为我做饭,在我心中,早已将她看做母亲。我也因此时不时的就往青玲家里跑,这是我这十载人生头一次感受到母爱,怎会不开心?
只可惜好景不长,青玲的姑姑一年后便病逝,她哭得很伤心。我借给她我尚不算宽厚的肩膀,安慰着她。
尽管,我心里也很痛。
姑姑死后,青玲便和他姑父住在一起,他的姑父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不愿意出钱给青玲上私塾,而是逼她待在家里,用稚嫩的双手替他干活。
我愤愤不平,青玲却是无怨无悔,觉得虽然是亲戚,姑父不能白养着她,她以劳动换取住宿费也是应该的。我以为她缺钱,便拿了好多银子给她,平日乖巧听话的青玲此次却倔得不行,怎么都不肯收下一个铜板。
那个母亲般温暖的女人已逝,按理我便没有再来青玲家里理由,可是我却还是鬼使神差的隔三差五便来。一晃,八个年头过去。当初那个孤僻的小孩儿已经长成了翩翩美少年,而青玲,也出落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八年的时间,能够改变很多,我们都不再是当初那般年少无知。如很多青梅竹马的故事一般,我和青玲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上了这个傻气的丫头的什么。
我们俩都还年少,显得无比青涩,有时连拉拉手都能让青玲的脸红上半天。所以我常常逗她,看到她娇羞得面红耳赤,生气的作势要打我,我就会笑得得意。
那天,青玲告诉我,说他姑父很怪。
我也没太在意,懒懒的问她:“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青玲向来只装得下天真与快乐的眸子里头一次闪出复杂之色,她神色躲闪,结结巴巴的说:“没,没什么…可能…可能是我想多了吧!”
知道是她不愿意说,我便也没有多问。沉默良久,我红着脸开口:“青玲,你已十七,也不小了,我们认识这么些年了,对我,你也应该很放心。我……我想和你成亲,你应是不应?”
青玲的脸顿时羞红,活像只煮熟的螃蟹:“我……我得回去跟我姑父商量商量……”
我那时想着,姑父是她唯一的亲人,她跟他商量商量也是应该的,便催促她赶快去问问。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她姑父不但不同意我俩的婚事,居然还欺侮了青玲!
看着青玲一天天长大,他早就存了心思,只是不知道如何下手。如今青玲说要出嫁,他乱了方寸,便不顾青玲的挣扎,破了她的身子。
等我见到青玲的时候,她像瓷娃娃一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两眼空洞,眼神无光,脖子上尽是青青紫紫的吻痕,被子下的身上不着寸缕。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那才是真正的绝望!
见她这模样,我疯了,提剑割掉了谭智的脑袋。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青玲想死,我废了许多口舌,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可是正在她心上的伤口快要痊愈的时候,却发生一件事情,生生的揭开了她的伤疤。
两月转瞬即逝,她身子不大舒服,我便陪着她去看大夫。当年迈的老先生摸着花白的胡子满脸笑意的恭喜我们的时候,青玲的脸从未有过的苍白。
她怀孕了,是谭智的孩子!
谭智的尸体早已腐烂发臭,可我还是恨不得将他挫骨扬灰!
这一次,我却没有将青玲看好。
她说她想吃糖葫芦,虽然那时天色已晚,但她的要求我怎会不依?还特意让奶奶瞧着她,趁夜跑了出去。我不知道的是,原来我傻乎乎的青玲也学会了骗人,也会骗我。
我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儿,等到回来的时候,屋子里已经没有一点光亮,我有不好的预感,猛地冲进屋里。却看见青玲躺在地上,血液从她左手手腕处流淌而出。她的头偏向门口的方向,嘴角,还带着解脱的笑意,眼睛大睁着,像是在看着我。
我以为青玲死了,我的心也跟着死了。
可是长歌,我遇到了你。
失忆的你,把我误认为你喜欢的人。你很像青玲,尤其是那双眼睛。你为我做了很多的事情,我的心也是肉长的,不可能不感动。可是,我却知道,这不是属于我的。这伤了我的骄傲,我不屑接受不属于我的爱意,便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你。
当时我以为,这是讨厌。
后来,你不见了,我差点发了疯,生怕你出什么意外。那时,我才认识到不一样的自己,原来,我也会为你这个麻烦的女人而担心。
终于找到你,我迫不及待的将你紧紧拥在怀里,当时的我有种错觉,仿佛顷刻之间就拥有了全世界。当我知道你是为我不顾安危去寒洞取血莲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即有高兴又有悲哀。
高兴,是因为你的在乎。悲哀,是因为你在乎的不是我。
你说恢复记忆后可能会忘了我,我怕了,所以这一次,我答应了。
事后我也曾后悔,因为,我万万不能辜负青玲。所以我便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我爱的是青玲,之所以同你在一起,是因为将你当做了她的替代品。
渐渐的,想起青玲的次数越来越少,我才发现,你不是代替,而是取代。
长歌,我有时候在想,你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我和青玲是八年,而我和你却仅仅是两个月,可是为什么,你那么轻易的就将她从我脑海中挤出?
青玲伴我懵懂无知的八年,给予我青梅般酸酸涩涩的爱恋,她是这喧嚣浮世唯一保持初性纯净的人!
我告诉自己,她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
那我又怎么舍得辜负?
长歌,你不会知道,其实让你恢复记忆的药我早就找到了,可是我自私,我不想给你。因为自始至终,你爱的,都不是我,而我,却毫无防备的跌在了你织的情网里。我想把你留在身边,可理智却告诉我不能再疯下去了!
青玲死得时候,我发过誓,这辈子只爱她一人,可是你,我却真的不舍放弃。所以有段时间,我一直在你们之间抉择,挣扎。可你们两个人都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女子,我有什么资格这么对你们?
尽管青玲一生乐观对世,到她确实是个不幸福的孩子。对她,我会心疼,她不幸福,我只有陪她一起不幸福。而我的幸福,此刻都攥在你的手里,所以离开你,便是我最大的不幸。
长歌,好像我从没有对你说过“我爱你”,是我懦弱,不敢直面自己最真实的感情。现在听好了,长歌,我爱你,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所以我不能再束缚你,我该送你回到你爱的人的身边。
他是个很完美的男子,无论是外表还是风度都很衬你,把你交给他,我才安心。从今以后,我只会做与青玲有关的美梦。长歌吾爱,你要幸福,那样,我才甘心。
最后,记住,我叫汤商。
洛长歌收了信纸,两眼放空,身子无力的靠在车厢上。
商汤给的是心动,而你,给的是一往而情深。
汤商,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有多残忍。口口声声说着爱我,却丢下我,选择了另一个活在回忆中的人。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能力让你也知道,有一种痛,叫做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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