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听了周良的话,萧金花心里一阵悸动,虽然他的话有点直接,但她也懒得解释了,总之,达成她想要的目的就好了。
钱和秦风远离朱妃。
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这个嘛,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你。我倒无所谓,我单身了这么多年,那小子你也知道,放荡不羁,根本就不听招呼,跟他在一起特别累,我也想开了,以后一个人图个清静。”
花姐说道。
听了花姐的话,周良一阵悸动,忍不住偷瞄了她一眼,白皙的小腿,修长性感,面容娇美,一看就很注重保养,羊脂玉般的脸蛋,忍不住让人想捏一把。而且她的身材保持的特别好,该大的地方丝毫不矜持,该细的腰身,却如水蛇般灵动。
这样的女人,却落得个单身,真是让天下好男儿悲痛啊。
“那你有什么办法,让秦风彻底离开朱妃。我现在有信心,只要秦风不招惹朱妃,我就能把她追到手,我们可以永远幸福的在一起。但秦风,总是隔三差五的去骚扰一下,弄的朱妃犹犹豫豫,搞的我也很被动。”
周良说道,“我觉得,你既然喜欢他,就勇敢的追求一下呗。俘获了他的心,才能让他彻底离开朱妃。我也就放心了。”
“这个倒是后话,我就算不追求他,也有其他的方式让他彻底不理会朱妃。但我这么做,你上次提过,会给予巨额报酬的,还记得吗?”
萧金花不是个在乎钱的人,上次周良不知从哪找到她的电话,说了秦风和朱妃的事,并豪气的说会拿出巨额的报酬回馈花姐,但花姐当时就没在意,敷衍了他几句便挂断了。
现在自由人出了事,她不能找秦风解决,唯一能想到,可以拉来巨额款项的人,只有周良了。
“哈哈,当然记得。我带着支票来的,你说吧。多少钱,自己填数,我来签字就好了。”
周良说道,“我还以为花姐不食人间烟火,不喜欢钱呢。原来。。。。。。”
花姐倒一点羞愧感都没有,她只把这当成了一场交易,原本就对朱妃没什么好感,现在让她未来的男人出点血也是应该的,反正有钱人都是王八蛋,周良如此挥霍,还不知老爷子创业时吸过多少劳苦大众的血儿。不坑他们的,坑谁的?
“原来也是个俗人,对吗?”
花姐肆意点了颗烟,笑道,“人嘛,总归是自私的,你追逐你的爱情,这个无可厚非,但秦风如果非要跟朱妃好,你也没办法。所以,任何事都是你情我愿的,有的事可能看似一文不值,但也分谁来做,你之所以肯出高价钱买通我,那也有你的理由,因为你知道,秦风不是个好对付的人,你不想惹他。而在你的认知中,又只有我可以拿住他。”
呼!
花姐的话虽然有点浮夸,但也在理。
周良听后,先是一愣,随机笑道,“哈哈,不亏是自由人的掌舵人,这么多年行走在夜场,确实是会说话的,看问题看的透彻。实不相瞒,确实如此,我跟秦风交过手,不是他的对手,但这还不是重要的,关键是我从秦风身上嗅到了一股难以逾越的气场,这让我很犹豫,如果跟他继续正面冲突,我可能会输的很惨,败的一败涂地,最终丢掉的可能不只钱这么简单,所以,我想曲线救国,在天河找了几个明白人,一打听,就知道了你。”
“呵呵,算你聪明,知道做这种事需要一定的方法,而不是蛮干。”
花姐说着,接过周良的支票,挑了挑眉,讥笑道,“真的是随便填?”
“那当然,我答应你的。”
“我要用六百万,但不会白用你的,我给你入自由人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每年年底你来开会、分红,平时没有介入管理的权利,来店里消费的话只能是刷卡、交现,不能记账。”
花姐说道,“我这人做事,向来讲究原则,你有你的套路,我有我的规矩。”
说着,她从包包里拿出了一个昨晚就草拟好的股份合约,上面约定了周良的权利和义务,但并没具体说分红的方式,到时候要具体看财务的最终结算,根据盈利点来商量次年的发展方向和预算,然后再从盈利中提取分红。
一码归一码,花姐这也算是君子爱财取之以道。
周良听到六百万,也是心里一惊,原本他预计,最多一百万就把事情摆平,但听完花姐诚意十足的话,他的心里又畅快了起来,“入股啊,那好,好,我入。这钱绝对没白花,我相信你的能力。这样一来,我也算自由人的主人之一了,以后带朋友过来也算有个地方。放心,绝对现结,不赊欠,不能坏了规矩,保证你的现金流。”
“恩,那咱把协议签了,你把支票签了,咱就算达成共识了。”
花姐说道。
“那还不行。”
周良说道,“你必须告诉我,你以怎样的方式,让秦风离开朱妃,我要听听这种方式的可靠性,这次我是必须要把朱妃娶回家的,我很喜欢她,见不到她就会难受,她现在一门心思想在天河陪她老爸,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也过来久居,但就是秦风。。。。。。”
“我会让他自己发誓,再也不会跟朱妃见面、联系,到时我会录音,把录音转发给你。你应该了解秦风,他向来是个一言九鼎的人,一旦他应下的事,从来没有悔改的。”
花姐说道,“你信得过我,咱就签。如果你不信,那就算了。想加入我自由人股东的不在少数,我找别人一样可以弄到钱。”
“别,别,这个我绝对相信。你花姐的人品在天河绝对响当当,别看我很少来天河,但对这边的人还是有所了解的。”
说着,周良就抢先挥起大笔签了六百万的支票,而后花姐也签了股权协议,“哈哈,没想到来天河还混了个股东。”
“恩,几年后你就会回本的,放心吧。”
花姐说道。
“本倒无所谓,就当填了份事业吧。”
周良对钱没什么感觉,家里的产业涉及了十几个行当,高科技也不在少数,但这么“低劣”的酒吧却没有参与过。
离开维也纳酒店后,周良就一脸欢喜的去了朱妃的住所。
原本秦风想请朱妃和朱方国去他和花姐开的酒吧工作,但现在暂时搁浅了,朱妃依旧在商场卖衣服,今天她是早班,早上七点多给老爸做好早饭就离开了,今天是盘点库存的日子,可能又要加班了,不过,她心情蛮好,因为明天就要发工资了,上个月她卖的不错,自己算着应该会有五千多的收入,这对朱妃来说已经是惊喜了,在苏城的时候,她可能随便一个化妆品就要花掉这些钱,但自己从未靠努力赚取过什么,现在一切都要自食其力,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她也渐渐适应了现在的环境和角色,在天河这种二三线城市,能稳定月入五千以上的话也算中等收入人群了,虽然辛苦点,但一想到丰厚的收入,就动力满满,干劲十足。
朱方国伤好后就急着上班,但全职的环卫工还是干不了,市政上的领导也不愿意看着他瘸着腿扫大街,显得政府好像欺负人似的,便给他调到离他住所最近的明月菜市场打扫卫生。
这里就每天下午四五点去打扫一遍,市场不算大,三四十分钟就能干完,比以前轻松多了,而且收入还提高了三百,这让朱方国很欣喜。
中午朱妃不回家吃饭,他自己在家炖的红烧肉,打开了一瓶红星二锅头,正喝着,门就被敲响了。
周良提着大包小包,都是些奢华滋补品,冬虫夏草、熊胆泡的好酒、深水海参等等,应有尽有,这些玩意,他根本不缺,来孝敬老人是最好的。
特别是那看着泛着黄色的六十多度泡酒,朱方国闻了闻就爱上了,激动的差点把茶碗里刚倒上的二锅头给倒掉。
坐在沙发上,周良打量着朴素的生活环境,心里一阵凌乱,这是他第一次进屋,以前也来过一次,但朱妃在家,死活不开门。
朱方国自得知秦风不是朱妃的男朋友后,就盘算着周良这小子,虽然没有秦风那么顺眼、踏实,但也算个靠谱的孩子,很有钱,出手也大方,最重要的,他是公子哥中少有的能真心对朱妃好的人。
是不是真心,一眼就能看出来,朱方国虽然窝囊了一辈子,但识人断相的本事还是有的,如果朱妃能跟周良在一起,她也一定会幸福的。
所以,之前朱方国都是碍于朱妃的拒绝而拒绝周良,对他的献媚从不接受,但今天,他一番虚寒后,竟主动去厨房拿了碗筷,“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啊。你说你,是不是嗅着我的红烧肉来的?伯伯别的不敢说,但做这个,绝对是一绝!今天咱爷俩喝一杯,聊一聊。”
周良一听这话,心里很暖,乐坏了,着急起身把朱方国茶杯里的二锅头倒掉,给他满上了一杯熊胆泡酒,“伯伯,尝尝这个,配上你的红烧肉,那才叫一绝!”
“是吗?哈哈。”
朱方国也笑了,与周良相碰杯,“来,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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