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山峦环抱的国家,几乎整个国土面积都是由森林和群山组成,到处青山绿水,四顾景色宜人,成片的森林像冒着绿烟的屏障,山丘和高岭像大大小小的绿色矮人矗立在地平线上。
魔云天一路驾云过来,也在为这样放眼无边的绿色奇景而赞叹……。
在这些植被茂密的山峦和丛林里,住着许多鸟人。
鸟人?
真的,顾名思义,就是像鸟样生着五彩翅膀的人。
他们能够自由自在的在天空翱翔,他们的翅膀像鹰、像鹞、像鹤、像雁……,除此之外,身体却与别处的人无异。
这也是羽民国这个国名的由来,这里生活着许许多多的长着翅膀的人类,他们有着美丽的羽毛,他们善良、快乐、无拘无束,他们世代繁衍在这块富饶的土地上。
羽民国、丹朱国、厌火国、青丘国,这些是三界之中著名的四大仙境之国,所以慕名前来修行的人很多。
许多人学着鸟的样子在树上建个窝,这也是羽民国的风俗习惯。他们的国王和王后也住在树上,只不过那房子大了去了,连片的搭建在高高的白桦林里,连绵足有几十里。穷的人,只能建个勉强挡风遮雨的小窝,凑合能住就行了。
他们常年生活在树上,饿了就在丛林里觅食吃。
魔云天就认识这样一个‘鸟人’。只不过他不是羽民国的土著人,他是外来的,可是已经在这个绿色国度里生活了几万年有余。是个地地道道的羽国人了。
他叫苍鹫。
这是一个非常凶悍的猎鹰的名字,这名字透露出了他的理想和渴望:他最希望自己能像鹰一样翱翔在蔚蓝的天空;他希望能够牢牢的捍卫住自己的领地,而不是时时担心自己的窝被别的鸟人抢占;他还希望能够自由搏击长空,做一个凶悍的霸主。
可惜他没有翅膀,不仅没有翅膀,身材还十分矮小,看上去就像个七八岁的孩童。他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脑袋奇大,最大的爱好就是观察鸟类,而鹰这种动物又是他的最爱,因此对这羽民国里的鹰类十分熟悉。
吃着魔云天带来的肴肉和酒,苍鹫十分兴奋,他撕了一只鸡腿大口咀嚼着,嘴里咕哝出几个字:“找我有事?”
魔云天没说话,从胸前口袋里掏出那根鸟毛:“你看这只鹰你认识吗?”
他眼皮翻了翻:“乌鹫!”
魔云天笑道:“我就知道你认识!乌鹫,它的主人是谁?”
苍鹫停止了喝酒吃肉,他叹了口气十分为难的说:“这个人……,你能不去招惹……还是不招惹的好。”
“为什么?”
苍鹫想了想,又抿了一小口酒壶里的酒,这才小声说:“这是个疯子。”
“?”
他看着魔云天一脸疑惑的表情望着他,只好解释道:“你看,我住在这个地方,虽然小,吃的也不怎么样,有时候还得和那些鸟儿抢食吃。可是……,我也不想死啊,……这种日子,我还想再过个十万年八万年的……。”
魔云天听懂了,他点点头:“你是怕他杀了你?”
苍鹫可怜兮兮的点了两下大脑袋。
“我不说不就行了么?”
这下他干脆把鸡放在面前的树叶上,“你以为他查不到?这个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会把他作案之后暴露的痕迹全都抹得干干净净!”
魔云天转动着那根羽毛,“可我不还是凭这根鸟毛找来了吗?”
苍鹫忽闪着大眼,眼睛里流露出惋惜:“你还以为这是幸运,赶紧逃命吧,也许他很快就会找到你。”
魔云天摇摇头,“我等不得他来找我,我这就要去找他。”
“你真不想活了?”
“不是我不想活,是不想独活。我的爱人被他捉去了,我得和她一块儿死。”其实魔云天只是猜测姚贝是被这乌鹫的主人给掳去了,他觉得**不离十,如果这人是个为财取命的杀手的话,那他必得十分爱财,是个贪财的人都不会舍得杀姚贝的,因为她会孕育夜明珠啊,这要比杀人劫财实惠容易的多。
魔云天从袖口里掏出一枚鸡卵大小的夜明珠,他看着苍鹫那瞪的直勾勾的双眼,“告诉我那人的所在,这个珠子就归你。”
苍鹫狠狠的咽了口吐沫,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真的不会把我说出来?”
“绝对不会,我也会把所有的痕迹都抹掉,你以为就他会做吗?”说着魔云天一挥手把他吐得鸡骨头、撕扯的乱七八糟的鸡架子一下子又恢复成一只整鸡。“你闻闻自己嘴里还有酒味儿和鸡味吗?”
苍鹫四处嗅嗅,抬起手看见上面一点油污酒味儿也没有,刚才看见连落下的树叶也回到树枝上去了……,心里始知这人能恢复过去的时光,这是个神人!
那鹄殇不见的能把他怎样,说不准两人能打个平手……。
想毕他起身拜了一拜魔云天:“神人大哥,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此去八百里有一座山叫做绿桐,山上长满了梧桐树,此山上只住着他一个人和那只鹰,他叫鹄殇。”
绿桐山不难找,尤其是这是一座只长着梧桐树的山,山顶处有一座白色的石头房子,显然这个鹄殇不是鸟人的习惯,他并非羽国人。
魔云天觉得这石房周围肯定设有结界,以阻碍外来的人等。等他走近了,让他感到意外的是没有,什么阻拦措施也没有。
他站在那里思虑了一下,还是决定谨慎些好,毕竟姚贝在他手里,先悄悄的进去探一下虚实。算计好了,摇身一变,化作一只细小的飞虫从窗户缝里爬了进去。
房子很大,奇怪的是里面空空荡荡的,竟然连把桌椅板凳也没有,窗户上没有帘子,木质的地板上没有灰尘,如果说有什么,那就是光可鉴人的地面上映出的风影、树影。
从一间屋飞进另一间屋,什么也没有,把所有的房间都走遍,魔云天看见在最小的那间屋子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白瓷水缸。
他心里一喜,赶紧过去扒在缸沿上往里看,真的是姚贝在里面!
这还是魔云天第一次看见姚贝的真身,记得她曾告诉过他,自己是一只数万年的云母蚌,是极稀罕的种类,家族的蚌仙世世代代都在为天庭孕育夜明珠,所以她不想留在海里,做别人的珠宝工厂。
“姚贝!”魔云天喊道,“姚贝!快醒醒!”
姚贝正在缸里昏昏沉沉,蓦地听见一个熟悉的男声唤她,噗喽一下化成人形从水缸里坐起来,湿漉漉的头发覆在额前,滴滴答答的淌着水,脸色惨白,十分憔悴,她一把抓住缸沿悲声呼叫:“云天!是你么?”
魔云天赶紧现出身形一把搂住她:“阿贝!你真的在这里!是我没保护好你!”
姚贝欣喜之情不能自已,本以为再也没有人能找到自己了,没想到这么快的时间他就来了。
刚刚正在昏沉中不断地默默呼唤他,难道是真的有感应么?他……确实是没有辜负自己的一片心哪!
“咱们快走!”魔云天一把把她从水缸里扶起来,刚走了两步,姚贝就‘哎呦’一声摔到了,“我的腿不成了,这个歹毒的人给我扎进去两根钢针!”
魔云天顾不了许多,他一把弯腰抱起她,心想先把她救出去放在安全的地方再说,那时候再回来找这个鹄殇算账就不会束手束脚的了。
恰在此时,突然一阵阵奇怪的笑声回荡在各个房间当中,那声音喈喈嘎嘎的,像是生铁勺刮着瓷锅碗,难听的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魔云天知道他来了,马上气沉丹田,疾声喝道:“鹄殇,有本事就现身吧!躲躲藏藏的算什么英雄!”
“喈喈……喈喈……,”那人又是一阵怪笑,说话比笑还难听:“我本来就不是英雄,我是个孬种,哪能比的上威名赫赫的魔长老啊?哈哈……喈喈……。”
魔云天一听,还有自称孬种的?真是三界之大,无奇不有。他把自己和姚贝的事情摸得一清二楚,说来倒是个胆大心细的,不是鲁莽之辈,这个不好对付。
正沉吟间,那声音忽的大声喝道:“你还不快把我的夜明珠盒子放下,还要我亲自动手么?!”
魔云天一愣:“什么夜明珠盒子?他说的是……?”
“就是你手上这个,这是我捡来的,里面我装进去几十块小石子儿,将来产的夜明珠就会存在里面满满当当的,这蚌壳就是我盛放夜明珠的盒子!哈哈……哈呵……喈喈……。”
魔云天大怒!一时间气得浑身发抖,他抱着姚贝骤然间卷起一阵狂风就要掀翻屋顶,从顶破处冲出去!
谁知这时姚贝一声尖叫:“快……快……快把我放下,我的腿要断了……。”接着大颗大颗的泪水从眼眶中流了出来,整个脸部因疼痛都变形了。
魔云天赶紧落到地上,他看着痛苦的爱人,内心简直要碎成齑粉:“怎么了,阿贝,让我看看……,你的腿……。”
姚贝掀起一点裙子,让他看到关节处钉了一枚钢针,整个骨骼都穿透了,裤子上血迹斑斑。魔云天伸过手去捏住那枚钉子,他低声道:“你忍着,我给你取出来!”
这时那个声音笑道:“你倒是真疼这位姑娘,不过你再敢动那根针,下半辈子她就要躺在床上做个瘫子喽!”
魔云天饶是涵养功夫好,也受不了这种折磨侮辱,他把姚贝抱到墙角里安置好,便起身站到屋子中间大声喝道:“兀那鹄殇贼厮!你若再不现身,我就震碎了你这栋破屋,最不济咱们同归于尽!”说毕,他朝姚贝望去,姚贝含泪点点头,他也用力点点头,继续说道:
“我数三个数,你立刻出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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