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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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千纸鹤之恋

“潇然,你看看这个能用么?”

任潇然接过玻璃瓶,捏在手里奇怪地看着,“真没想到啊,美杜莎的眼泪居然是红色的,跟血一样!”

独孤俊无语,“拜托,这就血好么?你是逗比吗?”

“怎么?”

“美杜莎的眼泪是弄不到了。不过这是她的血,你看看这个用不用得上。”

“喔,这样啊……”任潇然紧捏着下巴,若有所思。

“泪为血之精,也许可以试试。”他拿着玻璃瓶,自言自语地进了里屋。

她们族群的传说,竟然还有科学依据。独孤俊不由地想。

这时候,老酒仙跌跌撞撞地撞门进来,脸红得像猴腚,看到独孤俊瞬间两眼放光,一把搂住他,“哦呦,是阿俊啊。眼泪弄来了?”

独孤俊被他嘴里冲天的酒气熏得头昏眼花,蹙眉嚷道:“我去,口吐芬芳啊!‘弑酒神’的药效这么快就过去了?不是说要三天吗?”

“诶,这你就不懂了,我逼着任潇然那小子给我酿了浓缩白酒,只需一杯下肚,飘飘然如神仙,‘弑酒神’都挡不住,哈哈哈哈……”

独孤俊嫌弃地推开他,“您还真是一天不醉,浑身难受。”

他像避开洪水猛兽似的地躲到一边,把老酒仙晾在那里,让他自嗨自乐。

秋夜寒凉,独孤俊独自坐在壁炉前的小板凳上,环抱双腿,下巴抵住膝盖,一边用火钳往里面添加炭火,一边呆呆地看着火焰走神。

“人类因为贪婪,不知道酿成过多少悲剧。”他想起沐青说的话。

那会儿,他们正驱车离开那座监牢,两人一路攀谈。

“你们的局长会放她离开吗?”独孤俊问,“据我所知,能被关进这座监牢的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的确,这是个只为身怀异能的怪物所设的监牢。曼黎市曾发生连续的奇案,四个男人在短短几天内全都变成了石像,菲茵查明是美杜莎做的,为了阻止她继续作案,我们对她进行了围捕。奇怪的是,她当时并没有过多地反抗,只是说她的仇已经报完了,什么都无所谓了。现在想来,原来是那个意思。”

独孤俊说:“那个意思,哪个意思?你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后来的她好像变了一个人。”

“妩媚而多情,只是她伪装自己的方式。”沐青说,“在她的内心深处,我看到了她的丈夫。”

“她的丈夫?”独孤俊回想,“啊对,我记得美杜莎说过,她的眼泪早在她丈夫死的时候就哭干了。”

沐青看了他一眼,说:“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美杜莎的凝视’是什么制作而成的。”

“诶?这倒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独孤俊想了想,“难道是美杜莎的眼神?”

沐青被他逗笑了:“你怎么会想到这么无厘头的答案?——其实,是她们的体液。”

这个答案,果然奇葩得出乎独孤俊意料。

“美杜莎蛇的族群里,很难见到成年的雄性,是因为雌蛇与雄蛇交配时,雌蛇的体液会将雄蛇石化。也就是说,他们繁衍后代的代价就是,用一条雄蛇的生命去换取更多的新生命。”

独孤俊惊住了,“这个生物族群……我服了。”

“我们关着的那条美杜莎,曾经拥有一个爱人。他们两情相悦,海誓山盟宁愿不生育后代也要相守一生,可是族里的法则容不得他们为了私情而不顾繁衍后代的责任。于是在一天夜里,他们私奔了。不幸的是,他们在途中遇到了来永夜森林的猎蛇人。捕蛇人们显然很了解美杜莎蛇的特性,他们所有的人都戴着散射护目镜,美杜莎的凝视对他们根本不起作用,在猎枪的威逼下,她的爱人为了保全她,答应猎蛇人们与美杜莎交配。于是,猎蛇人顺利地获取了美杜莎发情时的体液,那制成的毒药在黑市上价值连城。”

“所以她的丈夫也是那时候……”

“嗯。”

独孤俊轻轻叹了一口气,“真是个感人而悲伤的故事。所以,在那奇案中死去的四个人,就是当初的猎蛇人?”

“是。美杜莎把自己伪装成风情万种的荡妇,去勾引他们,然后趁机要了他们的命。”沐青说。

“这几个人,算是罪有应得了。”独孤俊心想难怪美杜莎要来到离永夜森林几千里远的曼黎市杀人,原来是为了替丈夫报仇,也是个深情的女子啊。

“你跟罗署长是旧相识?”沐青有意无意地问。

“是不打不相识啦。”

“早就听说有位记者经常协助罗炳署长办案,不少人私下揣测那是位为什么样的奇人。”

“今天见了是不是很失望?”独孤俊挑挑眉。

沐青笑着说:“不会啊。没有你,我怎么能够顺利施展我的‘审判’?真没想到,你居然能突破她的屏障。”

独孤俊说:“怪物的克星,一定是另一只怪物。”

沐青笑问:“你是怪物?”

“嗯……起码不正常。”

“如果这么说的话,我们守望局里的怪物岂不是更多?”

“哈哈哈。”独孤俊笑起来,“是啊是啊,大家都是同道中人。”

“哟吼!”任潇然兴奋的叫声传出来,打断了独孤俊的思绪。

“成了成了哈哈哈哈……”任潇然从里屋蹿出,蹦得老高,“我真是个天才!啊哈哈哈哈!”

独孤俊苦笑,难道天才都是这幅德行?无独有偶,他的室友林修也经常这样叫唤。

“毒解了?”他问。

“解了解了,小意思。”任潇然竖大拇指。

独孤俊急忙起身,往里屋走去,“到底是曼黎大学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靠谱靠谱。”

“你们等等我,我老头子也要去看!”老酒仙从床上摔下来,在地上滚了个骨碌,紧跟上去。

白骑士身上石化的部位已经恢复成了血肉,与原来并无两样,独孤俊心里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老酒仙犯起迷糊:“可是他怎么还没醒?”

“毕竟伤的不轻,还需要时间恢复。但是你们放心,他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任潇然说。

“喔……那就好那就好。”老酒仙点头如捣蒜。

白骑士没事了,紧绷的弦忽然一松,巨大的疲意向独孤俊席卷而来,他长长打了个哈欠,“不行了……这两天太累了,我得睡觉了……狗命要紧。”

他身子一垮,直扑到床上。

“你小子,又装死。别到时候卸磨杀驴,医药费拿来!”任潇然站到独孤俊面前,居高临下地瞪着他。

独孤俊指指白骑士:“你看这家伙披金戴银的,一看就是个有钱的主儿,等他醒了医药费少不了你的。我现在只想睡觉,啊唔——明天见。”

他翻了个身,不久之后就打起了酣。

任潇然无奈地摇摇头,压低声音对老酒仙说:“走吧酒叔,让这小子睡会儿,我陪您出去喝两杯。”

“那感情好啊!”老酒仙眉毛飞舞,“你负责整下酒菜!”

————————————————————

“李大爷,来一根?”独孤俊两根手指夹着一支烟,戳戳旁边报摊上的老头儿。

他今天在城中信步闹市,观戏遛鸟,东逛西游了半日,又在精挑细选之下,终于买到了一台新的单反相机。这次他已经暗自下定了决心,就算遇到再怎么危急的状况也不会把相机当武器扔出去了。他独孤俊就算是再怎么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也不能随便一扔就让几万块钱打了水漂。

此刻,他正蹲在小区楼下李大爷开的零售店前,蹭人家报摊上的报纸看。

这里是一个老旧的小区,被世人遗忘的城市一隅。在这样一个高楼耸立的繁华都市中,这个小区里一栋栋年代久远的六层小楼房,倒成了罕见的古董。

街区虽老,却有股早些年月的人情味儿。邻里街坊大多相识,见面总要吆喝上那么几句,老人们聚集在树荫凉亭里,打牌下棋,弹唱听曲,谁家要是做了什么稀罕物件儿,总会多做上几份,拿给街坊们分分。

像这李大爷,老伴儿去世得早,儿女又不在身边,于是就开了个小卖铺打发时间。独孤俊总去买酒买烟,以他那股自来熟的劲儿,很容易就跟李大爷混熟了。每到闲着的时候,就会跑去跟李大爷喝喝茶,下下棋,聊一聊小区里的新闻八卦,也经常死皮赖脸地拉着人家闲逛,还大言不惭地美其名曰:见闻世间百态。

其实,他就是喜欢这旧街道的光景和烟火气。

“大爷,这是昨天的报纸吧?”独孤俊看到版面上的日期不对。

李大爷微微低着头,让老花镜从鼻梁掉到鼻尖,从上面的空隙里斜眼看着他,“你小子。有的看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看完了再给你今天的。”

“没意思,现在什么样的新闻也能上报纸。”独孤俊直摇头,“什么‘一眼冰雪,一眼森林的少女’,不用看就知道是标题党……还有这个,‘特级厨师面条编成蜘蛛网可睡人’,这都什么跟什么啊?真拿读者当傻子。”

他眼前忽然一亮,“诶?这条就比较有意思了,‘白骑士大战魔术恶棍’!嗯……不错不错!”

“这条,是你小子拍的吧。”李大爷笃定地说。

独孤俊乐了:“您怎么知道?”

“哼!除了你自己拍到的新闻,你小子能看上谁的?”李大爷撇撇嘴。

独孤俊笑着说:“还是您了解我。”

“这好几天没见你,合着是忙这档子事儿去了?”李大爷问。

“可不是,”独孤俊伸了个懒腰,“身不沾床,头不沾枕,很累的。”

他抬头看了眼挂在天边的夕阳,喃喃道:“嗨。没意思,不看了。”把报纸往李大爷怀里一扔,拍拍屁股跑开了。

他一溜青烟上了楼,刚敞开家门,就看到客厅里一片狼藉,灰尘飞舞。隐约间,见一个身影在翻箱倒柜,忙得不可开交。夸张的是,身影似乎嫌自己只有两只手不够用,背上还安装了个圆形机器,机器延伸出好几条机械手,从背后看整个人就是一只疯狂舞动的巨型八爪鱼。

“嚯!章鱼博士啊!”独孤俊喊道。

林修从堆积如山的破烂堆里爬出来,灰头土脸,面目全非:“整天不着家,还知道回来啊?”

“拜托,别搞得像个怨妇一样。”独孤俊说。

他和林修是高中同学,又同时考上了曼黎大学,两人虽然专业不同,交情却匪浅。林修从小立志成为伟大的“机械师”,当年如愿以偿考入曼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成了个标准的机械理工男,凭着对机械专业的狂热和自身的鬼神之才,即使像曼黎大学这样高手如流云,人才如杂草的高校,他也能在其中脱颖而出,威名赫赫,号称是灵感与汗水并重的“机械第一人”,本科毕业后因优异的成绩留在了本校继续读研,今年他研究生即将毕业,目前正在唐氏科技集团当实习生。

这间两室一厅的出租屋他们已经合租多年,房子空间虽然狭小,但还算干净整洁。除了独孤俊的拍摄装备和林修一堆的发明,两个单身汉也没有其他的东西,所以这里对他们来说还算个不错的栖身所。

“你在找什么东西么?嘀哩哐啷的,不怕下面的邻居上来找门子啊?”独孤俊问。

“不会的。”林修露出一抹狡诈的微笑,“我都摸清楚了,这个时候他们不在家的。”

“哦,那你慢慢找吧。”独孤俊绕过这堆破烂,直接进了房间,掩上门。接下来无论林修如何翻天覆地,也打扰不到他了。

独孤俊的房间里,挂满了千纸鹤。这些原本洁白如雪的小家伙们,现在已经微微泛黄,那是时光在它们身上留下的痕迹,于是它们俨然承载了往日岁月的斑驳记忆。

每次看到这些千纸鹤,他眼前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当年那个女孩在他面前眉飞色舞的模样,她得意地说着“每天叠上一只千纸鹤,坚持一千天就会为所爱之人带来好运”的软语情话,时至今日,仍能在他心底泛起阵阵涟漪。

他小心翼翼地拨开这些小家伙,来到电脑桌前,按下主机的开机键,仰在椅子上静静等待着电脑启动。

这是他的习惯了,每次回到家不管多累,一定要先把相机里的照片在电脑里备份,然后再休息。

从大二那年到现在,已经差不多过去五年了,他的电脑几百个文件夹里总共存了数万张的照片。有时候闲来无事,他会翻一翻看一看,看看这些年走过的痕迹。

曼黎市虽然是个臭名远扬的罪恶之城,但是人类文明也在这里达到巅峰,公路高桥盘旋如同巨蟒,它们构成了城市的血脉与骨架,人群熙攘如海潮,流车如水,夜间霓虹亮起,城市皓光闪耀如银河,人们怀着梦想,在这里安了家,于是这座城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特魅力。

多年来,独孤俊在高楼大厦之间穿梭,混迹车水马龙的众生里,明查暗访地记录着这个城市的故事。

他有时候会想,这也许正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快意恩仇,自由自在的。他不必像普通人那样,为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发愁,为孩子叛逆老婆啰嗦烦心,将来他更不会遭遇能将万千策马奔腾的美少男折杀成发福大叔的“中年危机”。

狗仔虽然是个叫人看不起的职业,但是自己何曾在意过别人的看法?当初那场变故的发生让他万念俱灰,后来他选择中途放弃学业,离开大学当一名狗仔,早就明里暗里受了不知多少风言风语。

在这个“读书改变命运”为主流思想的时代,这种做法别人自然不能理解,好在独孤老爹开明,不是什么故步自封的老顽固,全力支持儿子随心所欲地“瞎胡闹”。

独孤俊把相机的储存卡插进电脑,打开相机文件夹,选中这些天拍的所有照片,点击备份,进度条自动弹出,开始从0%向100%移动。

操作完毕,他躺在椅子上稍作休息。十几分钟之后,才敞开房门走出房间。

“我回来之前,客厅必须给我收拾干净。”独孤俊下令。

“喂喂喂!”林修跳起来,追上去,“你又要出门?”

“是啊。”

“拜托,你不在家我都吃了好几天泡面了,再吃下去就要虚脱了!”

独孤俊轻笑一声,“你本来就虚。”

“滚!”林修咆哮。

“好吧好吧,”独孤俊无奈地说,“那我先做饭,吃完饭我再出去。”

“这个可以有!需不需要帮忙?”林修问,却又紧接着说,“好的,不需要。那你加油。”

“切。”独孤俊笑啐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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