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了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作为早些天的热点话题,又一次掀起了情与法的撕逼大战。在我看来,情与法,就像鸡生蛋一样。法,如同孕育人情的鸡;蛋,就是那蕴藏着奇妙生命的人情。
法,是人类起源和战胜其他物种的重要因素,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必须条件。简单点讲,法,就是集体管理的规矩。有规矩,才有真正意义上的集体。俗话说:无规矩无以成方圆。在近日受到广泛关注的《人类简史》中提到过一个我很赞同的概念:农业文明以前的社会是充满暴力和不确定因素的社会(当然农业文明之后的社会也没好到哪里去)。人总是会因为利害关系而起冲突,使得智人只在很小范围内形成部落,相对较为分散,人类仅仅能在很狭窄的限度内合作。然而,正是某一个独裁者的出现,制定了不算完美但是有效的口传式法律,让他所领导的部落扩张,这才有了一个能够集体合作并且效率较高的company。被征服者当然不会乐意,即使被迫接受或宁死不从,历史的车轮都会从他们身上碾压过去。这也许便是法与情的第一次较量了。秦朝建立,也是如此。灭六国,问过六国的意见了吗?不同意也没用,这是历史的必然。就算不是秦王扫六合,也会是别的什么国家扫六合,从而制定一项特别自我为中心的法律好来管理。当然,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法,就像化学实验室里受热能够延展重新塑型的玻璃仪器一样,在特殊的条件下是能够改变的。之前说到悲愤的被征服的原始部落智人和抗议的六国民众,现在就让我们来看到罗马的饱受压迫的平民们。古罗马从前总是依靠着习惯法来管理,也就是传说中的“看心情”和“老规矩”。这样的法规让古罗马的平民百姓们很是胆战心惊,每天都要担心主子会不会眉头一皱说事情不对然后鞭子比江宗主的紫电还要来的出其不意。在忍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任人宰割后,平民终于爆发了。可能是受百姓罢工的压力或者是统治者良心发现,终于,第一部成文法出现了,那就是《十二铜表法》。当然,这部法律也有很大的毛病,不过成文法的出现已经很说明问题了——法律是可以改变的。也许是依靠着革命,比如英美法德的资产阶级革命;又或是俄国日本自上而下的改革,法律因为着种种原因而不断地变化,不断地适应着社会。法律的重大变更,就像人类长久以来的历史里突然出现的闪烁着的星星一样,点亮了漆黑而不知何处归家的夜晚。
法,它的出现也带动了情的产生。情与法,彼此相互影响。无论是被征服者的不甘,古罗马平民的担惊受怕,还是资产阶级的征服欲望,都昭示着具体而明显可见的“情”是在法产生后,逐渐爆发出来的一些东西。无论是上面提到的坏的情,还是无法忽视的由应劫而生的人们所提出的大真大理,也都同样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就像鸡生出来的蛋在被孵出来后也会变成小鸡继续下蛋一样,这是一个也许有分先后但确实是在循环的过程。
回到电影,药神的最后提到了真实事件的后续发展:由于国内外的民众集体反映和广大的社会影响,特殊进口抗癌药已加入医保。这又让我想到了韩国的熔炉法,以及保护同性恋的法律在各个国家的通过。无论现在的任何一个法律的通过在过去看了都是那么不可思议或离经叛道,但我们都必须承认,正是那一份份情,在促进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情与法,就如同鸡生蛋,在社会发展的某些时候,法律是必须的,但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情也起着重要的反作用。护法不可少,依情犹可变。就像《我不是药神》电影里主人公所说的那句话一样:“今后大概会越来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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