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胆小鬼。
其实一开始我也不胆小,童年时爬树掏鸟窝,练就了一身好轻功。偷挖别人家的地瓜练就了好臂力。偷摘柿子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再大一点偷邻居家的鸡烤着吃,没想到第八次的时候失手了,原因很倒霉:黑灯瞎火中我特么偷到了刘奶奶家的老母鸡,烤了半天都咬不动,只好重新生火再烤,结果就被二狗他爹抓了个现行:“好你个小兔崽子,我家的鸡也是你偷的吧?”
在那个鸡屁股里出零花钱的年代,一只会生蛋的鸡价值是现在无法想象的。毕竟鸡生蛋,蛋孵鸡,鸡又生蛋,蛋再孵鸡,等到我老爸出现在谋杀现场的时候,他听到的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那一次我真正胆小了一回,因为我老爸当场拔出皮带把我狠抽了一顿,杀猪般的嚎叫惊吓到了村里的每一条狗和每一只鸡,我猜鸡飞狗跳这个词就是因我而起的。
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痛,经过一个月的反省之后我回到了偷挖地瓜的档次,然后再慢慢练级升级,把胆子提升到一个又一个的新高度。
上小学的时候掀女生的裙子手法我最专业,上中学的时候偷看老师的裙底我从来都没有被抓过,但是高一的时候偷看妹妹洗澡却被抓了个现行:“那里有个臭流氓,大家一起抓住他!”
那时候我一脸无辜地穿着妹妹的裙子出现在妹妹学校的女生澡堂。。里
屋漏偏逢连夜雨,劣迹般般的我被学校开除又被爆抽了一顿,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永恒的阴影,以至于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看到耷拉着的皮带我就会毛骨悚然起来。
混社会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很大,跟着一帮阿猫阿狗打家劫舍,东家偷鸡西家摸狗,玉米棒子整车拉着走,搞得大队里怨声载道喊杀震天。
农村是呆不下去了,那就往城市发展,毕竟人总不可能让尿憋死。当过倒爷,贩过古董,只要能来钱的几乎都做过,所以很快就积累了第一桶金:五百块。
“我要成为万元户!”
万元户在那个时候就是富豪的代名词,可见我的雄心壮志敢与天比高,这就是胆子大的好处,毕竟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句话不是随便说说的。
抓住好时机,经过几次滚雪球式的增长,我的资产已经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一个我可以PK二十个万元户,而且还能把他们踩得体无完肤!
会赚钱就得会花钱,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那时候大哥大要两万多,打个电话得拿出罗盘找方向,还得带个小弟专门扛着大哥大。最牛逼的是不爽的时候给你一板砖,错,是给你一大哥大!
人逢喜事精神爽,娶老婆生孩子一年之内就搞定。第二年找了个小老婆,没想到一切都改变了:小老婆带着她的男闺密把我的全部家当都搬走了!所以防火防盗防闺密是有由来的。
我的胆子又变小了。因为一堆的小弟嚷嚷着:“要么给钱,要么拿命!”因为投资办厂的钱很多都是小弟集资起来的:“兄弟们,想赚大钱的就跟我干!”
“好!”齐刷刷的声音响彻云霄。
正负极贴在肋骨两侧,一秒钟电流就能穿过心脏,这是没有知觉的死法,可我怎么都按不下开关:“特么后面的八个小时岂不是把我烤熟了?”
我不愿当那些被烤熟的鸡,只好换一种死法:溺水的时间太长。三楼跳下去肯定是摔断腿或者半身不遂,特么六楼又恐高。割脉只割了条白痕就割不下去了,太痛。安眠药又太贵,那时候口袋里没有一分钱了。
“馨馨,小强,我对不起你们。。”万念俱灰的我站在马路中间仰着头望着天:“好歹赔点钱留给老婆孩子。。永别了!”
一部车厢里冒着热气的货车紧急刹车后侧翻在地,一个大油罐劈头盖脸砸下来,不仅让我措手不及,就算点暂停都来不及!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油桶把我扣翻在地,粘稠的柏油洒了一地,直到我呼出了最后一口气,鼻子还吹不出两个小泡泡。按照我的认知,如果把这一大块黑色的肥皂埋进地里,估计一万年后我还被收藏在里面。
我是一个胆小鬼,浓缩成一个字:
我是鬼!
以前我不相信有灵魂存在,但是当我看着自己的脸时才知道他已经死了,我却还活着。多年以来我总算明白了,如果不是柏油把我的身体和灵魂完全覆盖住了,估计我也是成为一道消失了的白烟。
灵魂是有颜色的,就像一滴牛奶滴进一大桶的纯净水里搅拌均匀后淡淡淡的白。
我很庆幸自己被覆盖住了,而且时间长到足以让上帝和死神都严重鄙视:“我勒个擦,怎么还没好?等个毛线!收工收工!”
要不然我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被留在上一秒的空间里。就好比说同样的位置,但是时间错开来就永远无法面对面一样。
有人说时间是流动的。有人说时间是静止的,流动的是你们。还有人说压根就没有时间这东西。我的学历不高,成绩也很差,所以就没法解释这一切,但是我看到了灵魂,看到了那一缕缕淡淡的白烟,它们停留在过去的时间里无法跨越。
你昨晚在床上,你今晚还在床上,但是昨晚的你就没法和今晚的你面对面,因为在不同的时空里,就像无法回到2010年的时候一样,尽管2010的时候你已经存在了,可就是特么回不去,那个你永远只能停留在那一刻。
灵魂或者说是华夏语中的鬼,其实是有重量的,只是没有固定形态,能够漂浮在空中,可以随风飘扬,可以随时落地,重量就是在落地那一霎那产生的:“老板,刚刚是你摸我的屁股吗?”
“没有哇!现在才是。”
前面十年里我随风启航,轻舞飘扬着飞到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鬼怕阳光完全是扯蛋,因为提出这个论点的人根本没有死过。真正说起来鬼什么都不怕,有什么东西能够攻击一道意识呢?
做鬼比做人轻松八十多倍,因为不用考虑穿衣,不用考虑吃饭,不用考虑买房买车娶老婆生孩子,而且随时随地都可以做一个想走就走的旅行。
但是做鬼也很无奈。
教皇的胡子我抓过,油王的女儿我摸过,总统家的狗我追过:“真特么没意思。。”因为
我做什么都没人管我:“特么当我是透明的是吧?”
我喊什么都没人理我:“特么老子说话就像放屁?”
比较之后悲哀地发现竟然自己连屁都不如。。
人要尊严,鬼要皮囊!后面的几年里我一直在犹豫,不止一次想钻进一个刚死之人的脑袋里,却一次又一次地在他面前轻抚而过。
在没有教科书的情况下,所有的东西都要靠自己摸索。直到有一天,我在一个文字像蚯蚓一般的国度里碰上了一个灵魂出窍的流浪汉:“嘿,机会又来了!”
灵魂住在身体里,同时又延伸出一部分覆盖在皮肤表面,所谓的第六感就是这么一回事。那一次我成功侵入了他的身体,然后。。
我死了,是被熏死的,自己身上的味太难闻了:“你特么就不懂洗过澡再死?”
医院里有个大男孩长得还挺帅,我看着那一道白烟心不甘情不愿地从他身上拔出了脚:“这么好的机会我还在等什么?”
失败是成功之母,所以我又光荣地失败了:眼睛还没睁开我就感觉到了无法忍受的疼痛,其次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疾病不会因为夺走一次生命就会放过第二次机会:“再进去一次吧?正好陪我玩玩!”死神翘着二郎腿嘿嘿笑着朝我勾了勾手指。
“玩你个毛线!回去玩你妹吧!”
经历了八十多次的失败之后,我第一次真正成功了。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白天还是晚上倒是忘记了,湖面上忽然冒起一道白烟,我毫不犹豫地踏上了水面上的那片头皮,吐了一大口水后一翻身就开始扑腾,又喊出了憋在心里十几年来的第一句话:“救命!我不会游泳!”
很遗憾的是我还是死了,在坚持了三天之后。
一条好心的狗叼住我的衣领把我拉到岸边,我衷心感谢了它八次以后才打量着四周,肚子里一阵一阵的绞痛让我手足无措,许多年来不曾感受过的饥饿重新让我体验了一回。
口袋里空空如也,这下我傻眼了,更让我惊慌失措的是我的话他们居然都特么听不懂!在骂过了八次以上的白痴之后我才反应过来,我根本就不能在陌生的国度里复活:特么我连工作都找不到还怎么活!
重新随风启航,落叶归根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我又回到了华夏就随便找了个城市:“还是家乡好啊!”
要想碰上一个好机会其实挺难的。
我在一个很大的湖畔停留了一个月,没想到一个轻生的人都没有。激动慢慢变成沮丧,再到绝望的过程很难受,最后只能无奈地离开,顺着一条条街道不停地闲逛着,惊异地发现女孩子都变漂亮了:在一条不长的胡同里,每隔十几米就站着个漂亮妹子,她们的睫毛都很长,脸蛋都很嫩,裙子都很短,大腿都很白,而且她们都很热情。
“大哥进来玩玩吧。”
“都这么熟了怎么不叫名字呢?”我挠了挠想象中的头皮,女孩子挽着刚从我身体中穿行而过的男人,两人亲密地走进了女孩子身后敞开的大门又迅速关上了。
本来我很想跟进去欣赏下的,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我想象中的头发忽然竖了起来:“救命哪!有人跳河了!”
一月难逢的好机会不能就这么错过了!
一个看起来不咋地的男人在河里扑腾着,还含含糊糊地骂骂咧咧着:“周老四你个。。咳咳。。王八蛋!”
我就这么静静地漂浮在他的头顶等待机会,本来我是想踩上几下增加几克的重量,环顾四周后我感觉他获救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就没有落井下石,毕竟我是个善良的鬼。河岸上十七八个人在围观,可是并没有人做出任何营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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