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轻小说都商业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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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时代

梦蝶在躲着我。这是自从我向她告白之后明显感觉到的状况。

公寓内,梦蝶时常把自己给关在房间里,也不让我进去了。偶尔匆匆在走廊里相遇也只是相互点点头,吃饭也叫的是外卖。

唯一不变的就是梦蝶还是会每隔两天就外出一趟,借口依旧是小说演讲会。

拜她所赐,原本打算放下一切的我也变得总是紧张兮兮起来。

我已经受不了了。

我是一个不喜欢人际关系太复杂的人。所以我准备找个机会向梦蝶好好谈谈。

顺便一提,我们的小说已经在轻小说作家协会的官网上发表了,用的是梦蝶的账号。不过就目前的人气和收藏增长趋势来看,情况不容乐观。

这天晚饭,梦蝶在大门口拿过外卖之后便又准备回房间。

我看准时机,趁外卖员走了,梦蝶即将进房的那一瞬间拉住了她。

我说道:“等等,我们需要谈谈。这几天你一直不肯跟正面对我,这让我很不舒服。”

面对我突如其来的拉扯,梦蝶显得有些惊恐,但随即又平静了下来,什么也没说,就这么跟着我来到客厅。梦蝶放下了手中的外卖到茶几上,与我面对面地坐着。

我率先坦白道:“梦蝶,其实我没什么事。我知道我的告白很让你苦恼,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话,你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也不会去强迫你非得和我在一起。只是,你一直在躲着我,就好像我们之间有仇一样,这令我很不舒服。我们还是在这里把一切都说清楚吧。”

梦蝶坐在沙发上低头扣着指甲,沉默不语,没有回应我。

我也不急。因为我这个人最缺的就不是时间了。

我本想直接告诉梦蝶自己曾看到过她跟她的男朋友,但是跟踪这种事情实在是太难以启齿了,所以我并没有说。

过了好一会儿,梦蝶依旧低着头,但却说道:“事情远比你想的复杂,石头……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你可以拥有更好的。”

梦蝶的回答有点出乎我的预料。我本来想应该说是她已有了喜欢的人,所以才不肯面对我的感情。但梦蝶的回答就好像是她自认为配不上我一样。

难道她知道了我其实是个隐藏的富二代?所以认为自己配不上我?

这种发展简直就是三流电视剧的狗血剧情啊。

我假装咳了几声,问道:“你怎么会这样认为?”

梦蝶小声道:“我欠了你太多了……所以我不能拖你下水。”

“你能说得更明白一点吗?我不懂。”我突然发觉梦蝶之所以不愿意面对我的原因,恐怕要超乎我的想象。

“我有一个卧病在床的父亲。”梦蝶缓缓道。

我开始了解到梦蝶的人生。

梦蝶的生父是个小说家,似乎很有名,然而随着小说行业被轻小说作家协会所垄断,小说全面商业化开始,梦蝶的生父的小说便逐渐没人看了。

一开始,梦蝶的生父还有着那种所谓的文人傲骨,不愿意向现实低头,不想为了迎合大众那种低级审美的趣味,以及服从商人们那精心打造的流水线垃圾文化产业,而就随便篡改自己的小说,让剧情变得一塌糊涂,让人物变得模板公式化。

然而,精神终究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

梦蝶的生父面对着还需要他养活的家庭,最终还是不得不放弃理想,去写那些大众喜闻乐见的小说。

说来也奇怪,自从开始写商业化模板小说后,梦蝶的生父反而轻松了很多,因为有固定的模板和套路,所以也不需用花费脑子去构思多么精彩的剧情和人物了。

大众愿意为过度商业化的小说花钱,而商人赚到了钱,作者也轻松了。所有人都获利了。

原来,这是每个人的选择。或者说,这个轻小说都商业化的时代,正是由大多数人所选择的,少数的理想者们要么像梦蝶的生父那样低头,要么就饿死街头。这就是时代的选择。

但是,这只是暂时的。

因为每个人写的都是差不多的小说,所以你若想要出名,唯有两条路。

一条,是跟那些商业大佬有很深的关系。如果是长的漂亮的女性或许还能进行肉体交易,但很明显,梦蝶的生父不是。

另一条,那便是不断地更新了。以远超旁人的速度更新小说,只有这样才能吸引读者,才能比别人赚到更多的钱。

梦蝶的父亲已人到中年,但他不肯放弃自己的小说事业,于是,他疯狂地更新,没日没夜地更新,到最后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写什么了。

结果,梦蝶的生父住进了医院。从此,他再也写不了小说了。

梦蝶的母亲见机抛弃家庭,不知所踪了。梦蝶的两个弟弟还在上学的年龄,难以分担家庭的压力。

所以,一切的重担就落在梦蝶的身上了。

梦蝶有些失控地对我说道:“一开始,我很不服气。为什么我的爸爸要遭这种罪?他只是想写好的小说罢了。为什么我的家庭一定要分崩离析?为什么……一定得是我来承担这个家庭?我也有梦想啊,我也想写小说啊!”

然而,再怎么抱怨,梦蝶还是承担起了这个家庭的重担——治疗父亲,供两个弟弟读书上学。这些都要钱。

梦蝶没钱。

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怎么样才能来钱来的最快呢?

我沉默了。

梦蝶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梦蝶其实是个分裂的人。

跟我在一起时,是梦想在带着她飞翔。

不跟我在一起时,是现实压在她身上。

实际上梦蝶完全可以放弃写小说,她只需干几次便可以转而去做别的事情来维持家庭了。

但是,她依旧不肯放弃梦想。

她想写小说。更是想和我一起写小说。

“我也喜欢你啊,石头。”

梦蝶热泪盈眶道。

“所以我们是不能在一起的。”

她挤出了最后的一丝笑容,而我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曾以为我是个很大度的人,大度地把小说版权给梦蝶,内心深处说不定还在想对方会因此而感动。

然而我错了,此时此刻我错了,观察者也错了。

我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也不曾掌握什么真理。

你知道吗?当我得知梦蝶已经被其他人玷污后,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她脏了。

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的理智在告诉我这不是梦蝶的错,但我的感性却无法接受这种事实,我的生理在排斥面前本应该保守秘密却还是勇敢说出一切的梦蝶。

我真恨我自己,但说不定这种恨意也不过是为了安抚自己,让自己能更加心安理得地离开梦蝶。

好恶心……真的好恶心。

配不上对方的人,根本就是我啊!

现实里,梦蝶望着一言不发的我,神情有些暗淡地离开了。而我却还呆在原地,愣愣地什么也没有做。

我什么也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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