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为一些事情经常把斯诺克发来的作者大会的邀请函搁在一旁而没有去参加,让斯诺克为难了。这次,既然斯诺克已经亲自打电话来叫我了,如果我在视之不理,那就太对不起斯诺克对我多年来的恩情了。
我换上了之前上网买的廉价西装,再往头发上打了些摩丝,梳了个油头,再从玄关的鞋架上取下皮鞋,穿了上去才开始出门。
出了社会后,与学生时代的我对比一下,整个人似乎多了份气质。身高也不再是一米七五了,而是……一米七八,虽然没有长高多少,不过也是突破了那条标准身高线了。
骑上我的xx牌时速30km/h的电动车,前往目的地。我现在所住的地方距离作者招待所只有短短的10km,所以我很快就到达了。
找了个地方停放电动车,我便走到作者招待所的门口。望着其高高挂着的巨大牌子,上次来时候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大概是三年前吧。我也是在那年正式成为职业写手的,也因此在业界上有了一席之地。
不过,这么多年来,唯一让我值得最骄傲的还是和秋雨合作的那部《圣女的诱体》,也是因为那部作品才让我开始逐渐深入小说这条道路的。
茉可儿我也很久没有见了,现在再见和以前的样子没有太大的改变,依旧是一副俏皮的模样,只不过她当时的永远只爱女人这件事情因为去年的婚礼上而破灭了,当时她结婚时向我发过请帖,我知道后大为一惊,这个不是一直坚持百合的女人怎么也开始结婚了?结束了她多年的单身。
一想起这样女人比我先脱离单身行列,我就咬牙切齿。我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却一直到现在连一场恋爱都没有谈过,这倒是尴尬了。
恋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不过当时好像也有一个女人和我说过,像我这样无趣的男生一辈子也不会谈恋爱的。现在,倒是差不多印证了呢。
可恶的乌鸦嘴!
茉可儿见到我,便微笑的朝我走来,倜傥道:“哟,这不是我们的一枝梅老师吗?现在你可是大作家了呀。”
“呵呵,”我不知道此时内心是以什么样的感情面对这位以前的我的封面画师的,“只是一般作者罢了。”我摇了摇手,笑道。
“人气破千万的家伙,竟然说自己只是一般作者?”
“……”我知道继续彼此这样下去只会让别人觉得我是小人得志,故意谦虚,于是,我接受了茉可儿的夸赞。
“话说贵人(茉可儿的丈夫)近来可好吧?”
“我们近来还打算去法国度蜜月。”
“法国?真是令人羡慕呐。”
“话说你是不是也应该找一个了,都已经这么大了哟~”
“嚯!你这家伙总算来了呀。”忽然,老远传来一道声音打破了我和茉可儿的寒暄,我转头一看,是斯诺克。于是,我抱歉的回头向茉可儿行暂别礼,“我先离开了。”迎上斯诺克。
“你怎么和百合老师在这里?”
“一来就碰到这个多年未见老友,寒暄几句。嗯?您怎么了,面色有点不太好呀?”
斯诺克摇了摇手,说:“无碍,只是刚才处理一些事情……”
“一些事情?”我疑惑的看向斯诺克,他现在可是大编辑了,到底还有什么事情让他感到烦恼呢?就在我思索不解时,斯诺克的背后突然冒出一个人影,我的瞳孔紧缩,接着逐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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