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白天炎热,而这牢笼内则更加难忍,长时间被阳光炙烤的牢笼,长时间的饥饿导致虚汗不断,加上无法清理的粪便污秽不堪,滋生出令人作呕的气味。男孩已经虚弱不堪。
就这样过了不知几天,车被什么人拦了下来。
“车上是什么?”有人质问道,男孩瞄着缝隙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是我的商品,大人,我是一名奴隶商人。”
“罗斯加尼国王从前日起已经下令废止毫无人道的奴隶买卖,所有奴隶都不能再被视作商品来买卖,你不知道吗?”卫兵质问道。
“我知道,我知道,都是些无家可归的小鬼!能为别人带来生路不是很好吗?只要和往常交一些罚金……”那个黑衣人显得轻车熟路,准备掏腰包。
“不对!是要你立刻释放你所囚禁的所有人!马上!”
黑衣人伸在钱包中的手停住了,惊声地大叫道:“等等大人……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再商量商量……”
“住口!什么不一样?你是在质疑国王殿下的旨意吗?你要是敢再说一个字,我就割了你的舌头!”卫兵威胁道。
“不不不!那怎么可能?我是说和说好的……”
突然,卫兵抽出佩剑,其余卫兵都纷纷拔出剑来,黑衣人被吓了一大跳,装满钱币的袋子掉在地上,金币滚来滚去。
“士兵!抓住他们!你刚刚错过了我给你的机会!现在,你们的财物将被没收!而你们要立刻滚蛋!立刻打开门!”
“好,好,全听你们的!”两个黑衣人没敢多说话,连质疑都没提出,眼睛盯在对方手中明晃晃的长剑上。
耀眼的阳光照入,刺的箱内的几个孩子捂住眼睛,眯起的视野中,一群身披铠甲的卫兵挡在狭小的窗口。
“……味道真难闻。”领头卫兵挥舞着手驱散里面发出的难闻气味,“卫兵们,把他们都赶出来!”
男孩和其他所有孩子无力地走了出来。
男孩看见那两个黑衣人,毕恭毕敬地立在一旁,愤怒地歪着脸,敢怒不敢言。
当那怨恨而可怕的眼睛望向自己,男孩吓得收回目光,仿佛多看一秒那样子就会深深印在脑海。
下一秒,虚弱不堪的男孩才注意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高高耸立的灰色城墙上爬满了暗绿色的蔓藤,城墙上旌旗蔽空,给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几米深的护城河环绕城墙,一扇大得惊人的城门敞开着,连通着内外,或背着行囊、或拉着马车的行人急匆匆的进出。
“他们可以进城,而你们要离开!”卫兵剑尖抵在黑衣人喉头,吩咐道。
黑衣人只得仰着脖子,大气不敢喘。
男孩紧随着几个小孩一起跑进城中,
进入城内给男孩的第一印象,与恢弘磅礴的城墙截然相反,在他看来,这里远不如乡间田野。
毫无生活的气息,歪七扭八的房屋破烂不堪,狭窄而拥挤的小巷积满难闻的污水,除了妓院外每个房屋都门窗紧闭。没有任何平民愿意走进这里,而贵族富豪则更是不会出现在这儿。这里是帝国最下层犯罪者的天堂,充斥着麻药,走私,奴隶交易等等见不得人的勾当。
虚弱不堪的他想要跟着一同被带到这里的孩子,可谁知他们如同水滴落入海中一般,都消失不见。几番折返,终于在巷尾,发现了这个地方。
这是一个由流浪的孩子们汇集成的区域,面积非常大,他们用各种破烂横七竖八筑起一个属于他们的基地,形成了一个叫做恶人窝的小帮派,盘踞着贫民窟的大街小巷。
没了随手可摘的农作物,他变得不知道怎么生存。而那些一同被放出来的孩子短时间就变得游刃有余,很快适应了这里。
想趁人不注意偷点东西果腹,而这里的人和野外农田的人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警惕的盯着除自己以外的人。稍远的地方他也不敢去,时刻都惧怕着那两个黑衣人再度出现,再次将他抓紧牢笼中。
长时间保守折磨已经瘦骨嶙峋的他,加上被人殴打,饥寒交迫,生命已经摇摇欲坠。
“……有一口吃的吗?”这已经不知道是男孩第几次开口向同龄孩子乞讨,唯一不同地是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动作越来越僵硬,口唇干裂,声音嘶哑。
“滚开,我们没有给傻子的吃的,哈哈。”恶人窝的孩子坐在高出搭建的木板上,摇晃着双脚,吃过的残渣从上空扔下,掉进下方的臭水沟中。
“没有没有,快走开。”
“你就不会自己去找吗?”每个孩子都对他感到厌烦。
他注意到一个被吃了一半的苹果浸泡在污水中,如同灰暗环境中的一抹彩色,有魔力般的吸引着他的视线。
他咽了咽吐沫,已经没有力气来进行思考的他,用微弱的本能控制自己不要去捡,他只好缩进一个角落,想躲进睡梦中忘记饥饿感。声旁的孩子愈发吵闹,而他只感到身体沉重,昏昏欲睡。
弥留之际,一个女孩的声音出现在耳旁:“你这样下去会没命的,你现在烧的很厉害。”
“……你……是……谁……”模糊的视线中,男孩认出她便是年龄太小没能被卖掉的孩子。
“我叫薇薇安,你必须得吃点东西,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没等发出回应,男孩再次昏睡过去。
之后的三天,薇薇安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男孩。男孩很大程度的回复到原来的样子,通过简单的交流,知道了他来到了一个叫王都的地方,是国王亲自管理和居住的区域,面积宽广。虽然是国王的地盘,却也有高低贵贱之分,由外到内,分为平民区、贵族区和皇室。
而男孩所流浪的地方,则是王国最不堪的底层地带————贫民窟。
名叫薇薇安的女孩,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透着灵气。浅褐色的头发齐肩。穿着和贫民窟其他孩子一样的旧衣服,却整理的很干净。一张充满稚气的脸上,附衬着几颗与众不同的雀斑。
“为什么要帮我?”男孩第一句这样问起。
“我吗?怎么说呢,其实也没什么太多理由……就是……看着一个人就这样死在我面前……有些不忍心。”薇薇安不好意思地笑着。
“……我可没有钱给你。”男孩继续躺倒在瓦棚搭成的简易床上。
“不要紧,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我没有名字,你可以叫我玉米小偷。”
薇薇安听了不置可否:“没有名字?小事一桩。那么我给你起一个,就叫伊瑟吧,简单而且好听。”
“伊瑟吗?听着还可以。”
从那一刻起,我们的主人公第一次有了一个名字,深深烙印在生命里。
“等你恢复好点,我教你怎么赚钱,怎么上街卖花?”
“我们不会被黑衣人再发现吗?”
“我们只在商店街活动,那边富人多,晚上就回到瓦棚。你也是和我一起从那车上逃出来的,你肯定也看到了,没事的,要是真的碰到了,我们就跑去卫兵那儿,记得他们碰到卫兵那害怕的样儿吗?”
薇薇安的一番话让伊瑟稍稍有些勇气去走上大街。
两天后,伊瑟恢复的差不多的时候,薇薇安开始手把手,细致入微地从头到尾教导伊瑟怎样把花卖出去。
“把鸢尾花分成一类,紫阳花通常最好卖。把这些收集起来,按颜色分类,再扎好,便可以拿去卖了。”
“去找男女结伴的顾客,男女结伴会很容易卖出去。”
“要时常往花上浇水,可以使花保持娇嫩的样子,而且显得娇艳诱人,可以在广场的喷泉找到水。”
“为了更好把花卖出去,你还要记住些花语,比如说:紫阳花是希望,黄色鸢尾象征友谊永固。所以你要找准对象来卖不同的花,那些贵族男女很讲究这个的。”
“当卖出去后别急着离开,记得感谢客人。我们可以天刚亮开城的时候出城采花,每天努力卖光的话,就可以天天吃上面包了。”
男孩卖花比较难,伊瑟几天便深有体会,薇薇安经常卖空一篮,而伊瑟总是空手而归。伊瑟和薇薇安常常到商店街卖花,人流很多,而且多是有钱人光顾。一人街头,一人街尾,这样无论谁卖出去了,他们都能吃上面包。
伊瑟总会抢在街头的位置,因为他认为街尾的生意会被街头抢光,为此薇薇安只是一笑了之。
勉强能称作工作的卖花并不容易,那些衣着华丽的俊男美女手挽手跨步走过,脸上写满了冷漠,有时连看都不看一眼。还有店主觉得他们打搅到生意时,便会泼出脏水,吐着吐沫,骂骂咧咧的,这样还算客气的,跟过分的家伙会用石头驱赶他们,两人便会换下一个地方。
到了晚上,两人就会躺在瓦棚上,从狭小的视野当中仰望星空。
除了每日卖花的微薄收入,还有一个就是接零工。
一些刻薄的女主人时常会让自己佣人干一些本不属于他们的体力活,这类的工作通常都是洗衣服,拔草,挖坑等脏活和累活,费时费力。只给一些微薄的酬劳,这时这些佣人便会到大街上,寻找伊瑟这类穷苦的孩子,将更少的一部分酬劳分给他们。
伊瑟汗流浃背的干着活,佣人在一旁谈笑。每当女主人突然检查的时候,伊瑟还会被藏在柜子中,有时一关就是一下午。
薇薇安很不擅长干这个,唯一的原因就是体力不足,而伊瑟却很热衷,可以不让他想方设法去讨好那些主顾,只要发挥自己的体力优势,埋头苦干就可以拿到钱。
虽然是被几番削减的酬劳,但对伊瑟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数字,但这样的机会也是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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