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的周末,陆凛难得睡了个自然醒。飘动的窗帘被微风卷起层层涟漪,阳光顺着缝隙偷溜进来。
他赤着半身,翻了翻,平躺,阳光落在他性感的胸膛上面。他从枕头下摸出手机,长睫毛掩映着瞳眸,在明亮的光线中,越发温柔起来。
手机屏幕上好几条短信,分别是姜妍一个小时前,半个小时前,以及十五分钟前发的。
“早安,周末愉快。”
“我带儿子去买几件新衣服,但是我不知道男孩子喜欢什么样的,儿子害羞,喜欢也不会说,你能不能帮忙参考参考?”
最后一条短信配了三个表情图:“Biu~biubiu~”
陆凛揉了揉短发,迅速清醒过来。他抬头,一屋子阳光,暖意融融。他翻身起床,去洗手间冲了个热水澡,情不自禁地哼起了小曲儿。
陆凛洗完澡出来,刮了胡须,给自己一番精心的打扮。毕竟警校出身,他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训练上,很少拾掇自己。
他是家里的兄长,父母离婚后,他跟着干刑警的父亲一起生活,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家里没个女人,就更是将日子过得毛毛糙糙。
他大学交往的唯一女朋友姜妍,是个精雕玉琢的大小姐,第一次她带他见朋友,穿的似乎过于老土刻板,圈子里少爷小姐,个个人精似的,面上客客气气,一双滴溜溜的眼睛在你身上流连,不知道背后怎么评头论足。
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自己。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那段时间的陆凛更加帅起来,那叫一个光芒四射,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但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他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刀口舔血,保卫国家。
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为了方便打理,他留的是寸头,一开始觉得很有男人味儿,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不顺眼,有点瓜。
他琢磨着,是不是应该把头发再蓄长一点,弄个造型出来。警队里刚毕业的那几个实习生,头发都挺有造型,他又不老,可以学学现在年轻人的风尚。
打上暗喱,弄完头发,他又换了几件衣服,都不满意。他忽然想起来,衣柜里的衣物,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皮带配饰,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
那死女人走了之后,他在衣服配饰方面完全丧失了兴趣,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她光鲜亮丽地回来,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陆凛却像将步入中年,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他开始有了危机感。
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他打开瓶盖嗅了嗅,还有点味儿。
喷不喷?
喷吧。
他像一只虎皮鹦鹉,把自己的羽毛仔仔细细梳理一番,然后,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帅不帅?
帅。
他自己回答:那必须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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