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约法三章——第一绝不允许伤害人类!”
“第二——精灵小女孩要交给我来教育!”
“第三——额....等我想到再说!”
少女骑士安洁忍耐住暴走边缘的情绪,咬牙切齿地冲着眼前骷髅样子的家伙拍了拍桌子。
——听到了没有你这家伙!——
嗯,这一句不需要樱翻译了的,我已经自动在脑海里脑补出少女的想要说了的。
“我是——不会——把樱——交给别人的——”
在回答金发少女之前,我轻轻拍了拍怀里樱的头。
——开玩笑,想和我抢女儿?我先让你跑四十九米——
某不良骷髅无视了自己上一世没有女友更别提结婚生子所以并没有过女儿的这一件事。
大概每一个大龄单身的死宅心中都有着天生的女儿控情节(误)
听到我笨拙的表达,正睁大双眼,两眼泪汪汪地像是要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样的樱这才安下心来的替我转述着‘回答’。
“哈?你一只骷髅能教育好小孩吗?——”
——OK,教育一下这个狂妄的小姑娘吧!狠狠地!
面对着满眼都是怀疑,一脸嫌弃神情的金发少女,我(心中)冷笑了一声。
然后在樱好奇的目光里,无言的伸出了修长的中指并指向了少女的洋装裙底。
——失禁少女——
——你以为是谁害的混蛋!流氓!——
看向动作僵硬,脸色通红的金发少女咬牙切齿一副恨不得撕了我一样的表情,我非常满足的自动在脑海脑补了少女想要说的台词。
就像脏话永远都是各国人民的能够学会最快的语言一样,【敌意】是可以不分时间不分种族不分世界最快让人【互相理解】的。
——要不是我打不过你——
——说得好像你打得过我一样?——
——你给我等着!死骨头——
——略略略!漏X骑士!——
气氛微妙的客厅之中,亡灵和人族少女各自用着血海深仇般的眼神无形交锋着
夹在两者之间被无视掉了的精灵少女则是带着惊讶的表情一脸迷惑
——什么时候这两人感情这么好了?——
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危机一样的。
精灵幼女在心中暗自下起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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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整夜不眠‘友好’的‘协商沟通’。
我和暴躁少女安洁终于在天亮之前达成了‘初步共识’——在付出了以下条件后我和樱暂时获得这栋房子的居住权
第一:居住期间不得伤害人类——主要是针对我这个不死族亡灵
第二:精灵女孩(樱)的抚养权与教育将由暴躁少女和我共同负责。
第三:居住期间对外必须服从暴躁少女(安洁)的一致安排——主要是针对我这个不死族亡灵
第四:必要的情况下,必须为暴躁少女(安洁)出工出力——俗称‘打工’,主要还是针对我这个不死族亡灵.....
第五:没有必要不得离开视线范围——嗯,还是针对我这个不死族亡灵.....
——是不是有哪里不对?五个条件就有四个全是针对我的.....
而且这是什么黑心企业的招工合同吧?
不得伤害顾客、女儿上交公司、无条件服从上司、无修无眠工作、不得擅自离岗blablabla.....
面对此等极其不平等的屈辱条约,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我‘打工’我就‘打工’,这让我一个已经超越人类极限了的骷髅人情何以堪!
但在看到了身旁昏昏欲睡,不断抬头低头的樱后。
他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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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你行不行啊?
“——再来!”
安洁咬牙切齿的看向提斯,从对方轻轻上下挑动两团幽蓝色的火焰看出了对方的不屑。
——这死骷髅欺人太甚!
在人族流传的圣福音书中,分属于掌管亡者的守护女神其名为赫卡忒——介于目前暂时的和平,出于自小学习的贵族与骑士礼节,安洁从亡者守护神赫卡忒的别名特里俄狄提斯中借取了一部分的,为‘同居’的骷髅人取了个名字。
——提斯.赫卡特
虽然对方是邪恶.....是个令人讨厌的亡灵,但长年以来受女神信仰与骑士守则洗礼并时常抗击在魔物侵袭的第一线的安洁也不得不承认提斯.赫卡特这只怎么看都不像是亡灵的骷髅人在某些方面上值得她尊敬的。
——所谓不死者、亡灵。都只是失去了归途的可怜灵魂罢了——
在女神的传下的众多神谕与训诫中,就穿插着这么一条有些显得不明不白的训诫之语。
也因此,绝大多数的女神信徒和人类本来并不是非常敌视不死者这一存在。如果不是因为曾经两度发生的‘亡灵天灾’给人类带来了巨大伤害的话,教会也不会视亡灵不死者为虎蝎一般。
——她的父亲也许就不会......
但和其它眼中永远燃烧着象征着憎恨与疯狂的血红色的灵魂之火,憎恶着一切生灵的不死者亡灵不同——提斯.赫卡特的双眼中燃烧着的灵魂之火似乎永远都是水波不惊充满理性的幽蓝色。
说是亡灵,更像是个活生生的人类——虽然是个有些让人讨厌的家伙。
也正是因为如此安洁非常惊讶的同时也堪堪可以忍受提斯.赫卡特的存在。
同样,也是因为如此,安洁有时也不禁会对提斯.赫卡特肃然起敬。
比如,对方在夜晚无人的久远之庭的围起来的庭院中独自一人挥剑直到天明的。
比如,会为了安慰哭泣的幼女,故意犯蠢装傻,笨拙的试图讨对方欢心。
比如,在明知对方饱含敌意,却仍愿意倾囊相授。
——虽然让人很火大就是了,这个骷髅教练。
是的,安洁屈服了——对于自己打不过提斯这一只该死的骷髅人这一件事安洁有些绝望。
——自己看起来似乎真的很鶸?——
作为教会为数不多的女性大骑士,安洁此刻非常怀疑自己的实力是不是甚至连新人佣兵都不如。
一整个早上,面对着仅拿着一根半尺长木棍的提斯,全副武装的安洁甚至连一步都没有让对方移动过——甚至偷偷用魔法加持了自己后,提斯也只是轻轻向前用木棍一刺就化解掉了安洁攻势的同时顺手解除了她的武装。
而上一次让她这么狼狈的时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的比试——。
“——再来!”
咬了咬银牙,安洁再次提起长剑向着提斯攻去。
——骑士守则其八:骑士永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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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和暴躁女骑士进行一对一单挑这一件事,并不是我心血来潮才同意的。
要说原因也很简单——我似乎有点太强了。
对于这一点,我是有那么一点自觉,但是这明显不正常。
是的,很不正常。
虽然拜触手男【神】所赐,我完全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但我本身经历过的事情的记忆,这方面我都还是有的。
我记得很清楚的,关于自己来自何处又在何处生活,甚至都还能记得起自己的被神拉到神秘空间之前自己都在做什么。
我的父母、我的妹妹、我的朋友、我的学生——对,我甚至还记得自己是个小学的语文老师,每一天都在一边摸鱼,一边冲着学生吹牛的样子。
甚至就连某个孩子,对自己怀着恋慕之心这件事——我全都记得。
啊,当然我并不是炼铜术士,非要说倒不如说暴躁女骑士反倒更加正中我的好球区的。
嗯,她要是不那么猛男粗汉子就好了。
回归正题,自己并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武术训练这一件事我非常清楚——至少在我能够回忆得起的记忆里。
上一世的我,简单点讲就只是个生活在某个吃货国里普通的一般路过男子教师而已。单身年龄等于出生年龄——哪怕是在青葱岁月的年纪我也只是个非常普通单纯且怂的少年。
所以,我现在的状态就很显然非常反常——尤其是在捡到樱之后,我更加怀疑了。
排除【神明】除了对我的【名字】之外的记忆动了手这一可能性——凭触手男【神明】展现出来的个性,我不认为对方是那种有耐心一一细细去篡改一个看不起的蝼蚁的记忆。
倒不如说如果知道了现在的这个蝼蚁居然妄想想要扳倒神明之后反而会开心的大笑起来。
对那个性格恶劣的触手男而言,这样反而更有趣不是吗?
简单代入一下就可以很简单推测出来的——姑且不提这一件事。
之所以要这么说的原因也很简单。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厉害到能够从一个将近上千人全军覆没的危险迷宫这么简单的活着出来。
是的,不管是哪一件永远走不出来一样的昏暗走道还是那一间满是亡灵骷髅的大厅,还是之后的boss房间——都让我嗅到一股阴谋的气息。
——神明的棋盘之上,勇者和魔王都不过是棋子而已,更何况区区人类——
感谢大信息时代互联网老师,感谢和平时代的黑暗骑士们——如果不是作为看过《从零开始》和玩过《血缘》的人,我想很有可能我就已经开始膨胀了吧。
然后在膨胀的欲望之中泯灭人性——最后沦为神明棋盘上一颗或大或小的棋子。
这一点上,樱的存在毫无疑问警醒了我——不可忘记即使此身非人,我也仍旧是【人类】。
那么我们来复盘全况的假设一下好了——
某个源自地球的青年被神明选中了作为穿越异世界的‘勇者’后,来到异世界却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名不死者。然后在变成了不死者的‘勇者’此刻又正好的处在一个满是想杀死他的魔物的迷宫里,为了生存下去的不死者青年在迷宫中不停和魔物战斗着,然后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了强大的力量的青年一步步攻略着迷宫——在历经了艰难的战斗之后终于战胜了迷宫之王(假设),突然一群挥舞着圣光的骑士们自迷宫入口出现就要讨伐青年........
呵,我甚至都可以猜得出之后故事的发展——还是那老一套的故事,混乱的世界被不死者青年所拯救.....
多么完美的故事啊不是吗?拯救世界的居然是一只不死亡灵?多么完美符合个性恶劣的【神明】们的恶趣味啊。
如果不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角可能就是我自己的话。
嗯,说不定我并不是所谓主角而是作为反派boss之一也不一定。
要说为何也很简单。
——樱和暴躁女骑士不正是最喜闻乐见的故事里的女主角了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憎恶神明的原因——当神明活过来的时候,神明还只是【神明】而已吗?
——将高高在上的神明们拉下棋盘!这就是我的复仇!
再一次心中默念一遍了自己的最终目标,我一边狠狠将再次爬起来冲向我挥剑的女骑士再次狠狠打趴下。
我一边细细体会着自身每一处细微的变化——这不只是对暴躁女骑士的锻炼而已,也是我对自己的重新锤炼。
简单点讲就是,我的反应速度已经跟不上身体的力量变化了。
每一次战斗都是全力全开——虽然效率高是好事,但并不是所有的战斗都是生死之战,那么就肯定存在需要留手的战斗。
我得把握住自己的力量——真正令人折服的并不是绝对的暴力,而是恰到好处的武力。
抱着这样的目的,我同意暴躁女骑士的‘单挑’请求。
而事实证明,暴躁女骑士非常耐打,也有着非同常人毅力——这也更加坚定了我的猜测。
就让我来看看......究竟是高高在上的神明依旧高高在上玩弄世界。
还是被我这蝼蚁拉下神坛!
“叛神之人....呵,这不是很有趣吗?”
突然间,某个名字闪过脑海。
说起来我好像一直没有给自己想过新的名字来着吧?
嗯,决定了。
我的新名字就叫做——
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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