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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午饭阻止战争

阿历克赛问得认真,于是我思来想去,电梯到了顶楼都没想明白怎么开口。

他说“到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开口的时机。似乎看出我在纠结,阿历克赛又伸出手——每当我走路看书或者想事情,或者单纯地放空着大脑的时候,阿历克赛就会这么牵着我,以防止我以头抢树。而掉进河里那天……我是在等阿历克赛从骑士团在山里宿营的地方回来,自然是毫无阻力地落了水。然后被赶来的阿历克赛捞起来了。这么一想还真是抱歉。

可我现在也没有在看书,只是单纯想怎么跟你说话而已啊。你是真的觉得我脑子是单线程的,对吧?而且我都二十六加十三岁了,和你差了二十五岁,你确定你要跟我拉手手吗……我内心吐槽着。

阳光从电梯门的缝隙钻进来。从电梯出去,雕花的骨白廊桥穿行在树冠之间。枝叶中名为“莉莉丝”的浅蓝色花朵盛开着,花瓣层叠。似乎是很稀有的花木,过世的母亲很喜欢这种花。还没和父亲订婚时,被招待在树冠间的亭子里喝茶,喝完就义无反顾答应了父亲的求婚……好像是这样的,虽然跟我没什么关系,但和花同名总有些尴尬。

会思考是不是应该跟那些花打招呼什么的。

阿历克赛拽了我一下,我才发现自己差点就撞在护栏上了。他露出“看吧我就知道”的笑容,十分找打。我自觉丢人现眼,知道自己的确思维飞散。无语凝噎,任由他牵着走了。

温室一隅有个假山,山间有人造的泉,下来就是瀑布,七扭八歪引到一处平坦地上成了湖面。水亭正居其中。

午餐已经准备好了,水亭里也没有侍从,想必是阿历克赛特意安排的。明明是邻家的孩子,为什么一副他才是风间家大小姐的样子?为什么啊!

我居住从容地坐上船,任由阿历克赛出力。反正是魔力驱动,跟我这种没有魔力的人没什么关系。水波荡漾开来。

因为只两个人用餐,菜式相对简陋了许多。意外地,阿历克赛属于野地里四处瞎跑的小孩,从小擅长抓鱼摸虾(空手)的阿历克赛就连被丢进深山老林都能靠生啃熊掌存活,随便吃什么都津津有味。所以饭菜完全是只考虑我口味的……也就是说,全是清汤寡水的东西,完全不像个贵族样。能称之为肉类的,只有一条鱼,还有海鲜汤里的虾、贝。

虽然习惯了,阿历克赛还是来了一句:“你吃饭太省钱了吧。”前世蔬菜价格好像还挺高的,所以我也不太省钱哦。伯爵家的鱼一贯肉质鲜美入口即化,不夸张地说,我一个人能吃十条,当然是在不考虑胃容量的情况下。

“啊,那个……”我吃了半截鱼,想起来选在这里吃饭的目的,正要开口。

“吃鱼别说话,万一有刺呢。”阿历克赛给我堵回来了。虽然家里的鱼都是挑干净刺的,有漏网倒是也在所难免,但能撞上漏网还差点卡到——嗯,好像是我去年干的事呢。

感激阿历克赛的好意,我决心先专心吃饭,等把鱼消灭得差不多了,我已经忘了刚才要说什么。

阿历克赛恰在这时候提醒:“刚才要说什么?”

我咧嘴:“嘿,忘了。”

“……算了,那我先问一下,莉莉丝所说的可以看到的未来是有限制的吗?”阿历克赛开始剥虾。

“嗯……大概是这样。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在我前世通过一个游戏,就像是咱们之前做的,让一个人去根据选项体验不同的人生那种游戏,只不过不是骑士题材,而是以恋爱关系为主线的,已经经历了很多遍了。”和阿历克赛制作的游戏更近似一部骑士小说,主角可以选择去救什么人或者和什么人决斗,他的行为最终可以影响结局。原来的莉莉丝肯定会嫌这种剧情老土吧?

“莉莉丝玩恋爱游戏哦。”阿历克赛抬头看了我一眼。

搞什么,悲悯吗?我把他剥好的虾抢来吃了:“我前世可是单身到死唉,玩玩恋爱游戏怎么了!不对,重点哪儿是这个,给你带跑偏了都。这么说吧,主视角是一个和莉莉丝同年的姑娘,来自格林福德领,魔力值极高,甚至天堂地狱的大门都可以打开。她和她的哥哥曾经都在地下角斗场作为战士培养,后来格林福德领的领主取缔地下角斗场,把这两个孩子救出来了。现在她哥哥应该是在王都的学院念书……”

“等等,等等,莉莉丝,莉莉丝……那个,你不觉得这个哥哥的信息很眼熟吗?”阿历克赛打断了我。

我在脑子里搜寻了一下,格林福德领,极高魔力值,以前在地下角斗场……“疯狗?!”

之前社交季时,在王都遇到的,和周围格格不入的男人。明明已经十八岁了,举止却像个孩童一般。笑容可称得上愚蠢,头上戴着护目镜,四肢健硕,却与弱不经风热爱音乐还创造了“诗”这种文体的第二王子关系很好的样子。

顺带一提,疯狗很喜欢自己的妹妹,总向阿贝尔炫耀,还自来熟了我和阿历克赛。我们在王都停留时,他总约我和阿历克赛去郊区玩,他们二人抓鱼摸虾,我就爬上树很开心地看书。到了吃饭的时候阿历克赛就把鱼虾一烤,再玩会儿就回家了。托他们的福,我在王都的日子过得很舒坦。

“不不不不可能是他,就凭借他那一口磨成三角的牙齿也不像是恋爱游戏女主角的哥哥啊……”我阻止自己继续想下去。前世的玩家都认为女主角的哥哥是个黑发,腹黑且温柔的男性,出现在女主角的回忆中,总是模糊的,女主角会骂他“笨蛋哥哥”。

如果那个哥哥是疯狗的话,这个称呼真的一点错都没有。

“疯狗的魔力值连巨型魔傀儡都可以驱动……这世界上魔力值高的人那么多吗……”阿历克赛有些受打击,的确,疯狗的魔力值高到平日要戴上防止失控的项圈,能到这一级别的人,至少也有前·莉莉丝那样的魔力值(也就是说阿历克赛也戴着)。但只有这些是无法驱动魔傀儡的。魔傀儡,国家最重要杀伤力最强的兵器,如果需要想象一下的话,就像是〇达。能开那东西的,全国也就千余人。听起来多,但你走在路上能碰见一个就是撞大运了。

更不用说巨型魔傀儡。

“……那就不太妙了。疯狗的确是除了在学院念书以外还是格林福德领军队的人……”我嘶了一声,“那……疯狗明年冬天会死。”

阿历克赛愣了一下:“明年冬天?”

我点点头:“我是不希望疯狗死啦……可能这件事之后得拜托第二王子。说起来第二王子……”

“第二王子怎么了?”

“……我好像,应该,爱上他?然后跟他订婚再被甩。”话出口实在有些羞耻,我扭捏着。

阿历克赛好像生气了,身后像是凭空出现了黑色的背景:“为什么?”

“这我也不知道啊?可能爱情不能用理智衡量?”我继续扭捏着。

“我不是这个意思,”阿历克赛拍案而起,“你好像还嘲笑过他的诗对吧?”虽然你以后会成为第二王子的亲友,但干嘛那么凶我啊。

我嘲笑了第二王子也是事实。前世我作为作家,常常对我觉得写得不好的东西,施加精神暴力。但那并不是我的错,我想看到“我爱你就像被电得心跳”之类的话,不会笑出声的人才是头脑失常吧。

舞会上千金大小姐们莺莺燕燕的环绕中,第二王子就像背后盛开着玫瑰一般,略有些局促地向她们朗诵自己的诗歌。“……你是盛夏,娇艳欲滴的花,让我的心分叉。”

“噗。”路过的我没忍住,笑了出来。然后第二王子……我瞟他一眼,发现他看着我,眼里满是悲伤。我冲他尴尬地笑了笑就跑了……当时还以为第二王子会不记得我。

阿历克赛凑过来,因为只有两人吃饭,桌子也用的是平时下午茶的小圆桌:“你喜欢他?”

我连忙摇头,天天听贵为皇子的人朗诵那么搞笑的情诗,我可能会先笑到分叉。

“……那就好。”他靠得更近了,“那你喜欢我吗?”

“我现在年纪可是你的好几倍呢。”

“我看你像是只有我的几分之一。”

“贫什么,你还想老牛吃嫩草不成?”

“……你为什么那么理直气壮地当嫩草啊?”阿历克赛对我使出了头捶,捶完自己捂着脑袋坐回去了。既然那么疼,就不要用风魔法把我的脑袋保护起来啊?撞到烈风上不是比撞到脑袋上更疼吗。

“剧情里,莉莉丝和第二王子订婚了。但是第二王子在莉莉丝入学学院高等部时,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了。这时候就是喜闻乐见的故事。莉莉丝醋意大发,嫉妒着女主角。但也是在学校里欺凌这样的水准。毕业临近,真正的大战开始了……那可能是整个世界都参与的大战,为了争夺那片‘无法到达的大陆遗迹’而起。在大战中,莉莉丝似乎做出了可能会让战争惨败的行为,只是为了伤害女主角。但那些行为都是阿历克赛提议的。莉莉丝被斩首了,阿历克赛自己行动,暴露后亦斩首。虽然损失惨重,人们还是打赢了战争。就这样幸福快乐地完事了。”

“女主角非要喜欢第二王子吗?”阿历克赛啧啧称奇。

“就算不喜欢,在大战中还是要利用第二王子的。”我说。

“原来如此。下一个问题,我不想害死莉莉丝怎么办?莉莉丝是有在这个世界中非死不可的原因吗?”

我愣了愣,低下头。

“莉莉丝不是必须要死的吧?因为我现在肯定是不希望你死掉的,但是你从一开始就把‘莉莉丝会死’这件事当作大前提,这是为什么呢?”

不愧是大boss,尽管加起来活了三十九年的我不擅长社交,会被十几岁小孩质问也太离谱了吧。

“莉莉丝的目的是什么呢?除了成为文豪以外的那个。”

我双手掩面:“我想……阻止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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