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星谣一个人悠悠的走在大街上。
季星谣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时候了,虽然是黄昏的时候,但是天也没有黑,路上的行人很少,几乎没有,四周很安静。
“季星谣。”身后传来一个声音。
季星谣回过头,是厉萧宸。
他小跑到季星谣的身边。
“你怎么在这儿?”季星谣问道。
“散步啊。”厉萧宸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季星谣“……”她信!真的信!
不过,她想问一句啊,景城花园在城东,夜魅在城西,他是怎么散步到这儿的,都隔了大半个城市!!
季星谣这几天一直在避着厉萧宸,可这好像也不是办法。
他们一起走了一会儿。
季星谣率先开口道:“厉萧宸,你是不是喜欢我。”
厉萧宸抬起头,有些惊讶,除了表白那天,她从来没有这么认真的问过他这个话题。
“嗯,我喜欢你。”厉萧宸点头回答道。
“你知道,我不怎么样,我的优点用一个手都数的过来。”季星谣说道。
“那又如何,我不在乎。”厉萧宸回答。
“厉萧宸,我不温柔,不矜持,喜欢和男生混在一起,而且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我。”季星谣认真的说道。
“可我就是喜欢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发了疯一样的感情。”厉萧宸苦笑道。
为什么?为什么她不愿意接受自己。
“那好,我郑重的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我,季星谣,谈恋爱是一辈子的,我偏执,骨子里的偏执,一辈子只认一个人。
如果你只是因为我身上的某一个闪光点,或者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你所引起的征服欲,那么,我们不可能。”季星谣看着他,心里竟然有一点点期待他的回答。
厉萧宸沉默不语,良久,季星谣苦笑一声,作势要离开。
果然,是因为某个闪光点或者是年少时期的征服欲。
也对,年少轻狂的时候,每个人都需要某个人的崇拜或者对某人的征服欲来维持自己的心情或是心理上的需求。
厉萧宸见她要走,一把拉住她,左手抚在她的后脑勺,轻轻的挑起她的下巴,直接吻了上去。
霸道强势,又温柔至极。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开始迷恋她。
迷恋她的性格,她的一切,。
许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她的冷漠,让他有兴趣去探究她的一切。
他承认,一开始是因为她漂亮的优势和她的闪光点。
后来则更是因为她高傲的性格所引发的征服欲。
他从没有去仔细想过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爱她。
但是等到他去细究的时候,这份感情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她偏执,他也同样偏执,他们骨子里的傲气和偏执是一样的,他们才是这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人,没有之一而是唯一。
他爱她,融入骨子里的爱,发了疯一样的爱。
他们的爱情有一百步,只要她肯走一步,只要她肯点头,只要她肯承认他们之间的爱情,俯首称臣也好,粉身碎骨也罢,他都愿意,因为这个人是她啊。
正如那句:我向来桀骜不驯,唯独向你俯首称臣。
只要你伸出手,粉身碎骨,我也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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