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闵玧其第一人称叙述,日记体
剧本来自贴吧的一位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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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号 小雪
我换了一个城市生活,没什么不适应。
被骂、被孤立、被排挤、被放弃、被指指点点......上一个城市不好的事情堆积的有点太多了。 最可笑的是,在不知道原因的情况下,这些就发生在了我身上。
我明明没害过谁。
话少,这损害了谁的利益吗?人的社会义务里也没有“必须时刻对别人笑脸相迎”这一点。
我没错。
但那些人都说我有错。
平白无故的错。
人们总论着对错,也从来都不辨是非。
我不想被那些坏东西淹死。 尽管讨厌斗争,我还是尽力反抗了。寡不敌众,我狼狈地逃到了现在这座城市。
在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也有过“明天会更好”的念头。但立马被加重的抑郁打消了。
生而为人简直就是最他妈糟糕透顶的事,可我还是不得不依赖那些药物让自己稍稍好受点。
对自己说要好好活着的次数已经令自己生厌,在克制不住认真考虑死亡这件事的时候,只能自救般的告诉自己“别这样”。
“闵玧其”——有时候,我对自己的名字都感到厌弃。
我辜负了这场雪。
她下得那么温柔,我却还是挣扎地过活着。人总是这样: 为了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做自己不情愿的事。
为了混口饭吃,我做着人们认为我该做的事,我很清楚我并不喜欢做这些。人们说:“你做这个肯定会有前途的,以前你资质那么优秀。”
以前我傻。
不过,能有“为了混口饭吃”这个想法,证明我对死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计划。
愿我今晚入睡后,明早不再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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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号 晴
今儿是个春风和煦的大晴天,但金泰亨哭着跑来找我了。
那双大眼睛里蓄满了泪,完全的我见犹怜,他抽噎着告诉我:“玧其哥,朴智旻死掉了。”
他亲手杀的。
金泰亨有重度的人格分裂症。
一个是正抱着我伤心哭泣的小奶狗;一个是极端丧病的虐待狂。他会和朴智旻在图书馆喝同一杯草莓奶茶;也会在**时用刀子划花朴智旻的大腿内侧。
但不管金泰亨怎样,朴智旻都爱他,爱到斯德哥尔摩。
因为亲眼见过朴智旻身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我才这么说。
现在,他连命都给金泰亨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俩
金泰亨真的哭了好久。
他腰肢细,身子软,抱起来舒服,所以我就任由他抱着哭了。直到他哭累了,我侧头蹭了蹭他的鬓发,轻声提醒:
闵玧其:未来几天都升温,你最好快点处理尸体
伏在肩上的小脑袋抬起,金泰亨直视着我回答:
金泰亨:好
病态的微笑和单调的瞳孔,这个才是杀人凶手金泰亨。
可爱、可悲、可怜、可笑......金泰亨和朴智旻属于哪一种呢?都是咎由自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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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筱:emmm...没有人下单
林筱:发一发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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