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唱情歌。”步驰的声音很冷,一如他这个人一般,可我却偏偏从他的眸子里看到了曾经对着我的宠溺。
你看,他真的不属于你了吧。
我的掌心沁出了细细的冷汗,身边的叶孜棕好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猛地转手,下一秒便与我十指相扣。
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自己与步驰第一次牵手的场景,那个时候,他还是学校里的好学生,而我,却是老师家长眼里的不良少女。
我们两个第一次牵手,是在高一运动会那天。因为洛旋报了短跑二百米的名,而那天她却因为不小心烫伤了大腿,后面则由我顶替。
洛旋是我高中三年的同桌。
而现在,她是我大学同学。
那天我跑步的样子很狼狈,在抵达终点的时候因为极速刹车没控制好力度,整个人往前摔去。
手掌蹭破了皮,但更严重的,却是我的膝盖,细细麻麻的疼痛让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天,是步驰穿过了重重人海,他如同耀眼的天狼星,蹲下身一言不发地抱起我,紧抿着的唇瓣告诉我,他此时此刻,很生气。
那个时候,我们才刚在一起。
也就是被他抱离了层层人海之后,他把我放在了远处无人的草坪上,看着我苍白却极力忍住疼痛的小脸,下一秒便伸手,与我十指相扣。
丝丝带着暖意的大掌,如同有着疗伤的功效,让我的疼痛减半。
他执起我的手,认认真真的对着我手上的伤口轻吹着,痒痒的,但却带着他无尽的关怀。
尽管我再怎么不好意思,脸上都并未显现半分,或许是因为疼痛,脸上无一丝羞赫。
之后他便再次抱起我,带我去了医疗室,路上也未说过一句话。
我想,他那个时候是真的在乎我的。只不过时过境迁,自己终究不是陪着他度过余生的良人。
收回思绪,我看着相依相偎的两个人,眸底有着道不明说不清的情愫,有嫉妒,有怨恨,还有羡慕。
他们点的歌是《有点甜》,真的很适合谈恋爱的他们。
但却不适合我这个,失恋的人。
我想,步驰一定是故意的吧。他一定在心底里狠狠嘲笑自己,毕竟他已经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而自己却还在流浪的路上。
两个人被迷离的灯光照耀着,如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他们本来就被所有人都看好的金童玉女。
如果高一开学那一年,姜娉并没有转学出国的话,或许自己也不会顶着步驰女朋友的身份待在他身边六年。那是她的整个青春。
我撇撇嘴,一副欲掉泪的模样,程荀是最懂我的人,她一把站起身,扯过步驰手里的话筒,张扬的挑衅着姜娉。
“正好来了,我不唱歌的话到显得我是多余的了。”她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声音,现在的程荀,她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替我找回场子。
毕竟今天,他们是特地为我设的局,让我大放光彩的,他们怎么也不会把这机会让给姜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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