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渐降临,沙洲村的村民在营地里点燃了篝火,虽然沙漠白天的温度很高,到了夜里,除了地面上的沙子还带有温度,其他的暴露在空气中的地方十分寒冷,今天守夜的人换了一批人,原本枯燥的守夜在今天却变得有了话题。
“要我说,沙漠里的狼肉真好吃!”
“那可不,这可是难得吃上一次的美味!”
“就是就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
“我要是有女儿非得让她和南宫飞云成亲不可。”
“拉倒吧,就你?”
南宫飞云累了一天,晚饭的时候村民把做好的狼肉送给了南宫飞云,狼肉下肚南宫飞云只觉得有些酸涩,不是很喜欢吃,可面对村民的眼光,直夸手艺不错,而后以自己修炼功法的原因,不能吃太多,把剩下的狼肉都分了下去,这才有了巡逻部队的谈话内容。
夜色下与眼前场景尤为不协调的一幕出现了,就在沙洲村的村长的蒙古包式帐篷内,村长眉头紧皱,神情凝重,手里拿着白天运水队队长带回来的东西,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最后他权衡了一下利弊,决定找南宫飞云谈一谈。
当然,这一切都不为南宫飞云所知,南宫飞云也是累了一天,面对三只凶猛的豺狼几次都险些受到致命伤,夜里不时有野狼的嚎叫,让负责警戒的守夜的三个人神情紧张,而更加紧张的莫过于沙洲村的村长了。
漫长的夜晚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了,第二天一早,南宫飞云起了一个大早,身体上的伤痕已经痊愈,只是衣服有些破烂,南宫飞云皱了皱眉,看了看自己的剩下的银子,不到400两,还能买三件书生服,也不知道那个人还有没有。
一出帐篷,先是练习了一套自创的拳法,虽然没有什么杀伤力,不过却有强身健体的功效,南宫飞云虽然有些浪荡不羁,但是这些东西他还是懂得,虽然他今年只有十六岁,在一代大侠张如梦和一代女侠南宫彩虹的熏陶下,也养成了这么一个好习惯。
至于破烂的衣服,南宫飞云到没急着更换,那可是昨天拼杀野狼留下的英雄印记。
那个穷书生还在那里,不过好像失去了对江南的憧憬,一副学习诗书学傻了的样子,南宫飞云不由得摇了摇头,不说别的,面对豺狼虎豹,诗书不会帮你驱赶,面对匮乏水源的沙漠,诗书也不会给你带来任何的生命之泉。
深处乱世之中,还是多些武技比较重要,南宫飞云虽然如此认为,可是他的知识储备量却是惊人的,不为别的,就凭他的父母是当今武林中的绝顶高手。
南宫飞云随便吃了点东西,跑去见了昨天的那个小贩,打算在买一件,还没等南宫飞云开口说话,那昨天卖给他衣服的男人,率先站了起来,对着南宫飞云拱手失礼,脸上仿佛笑成了一朵菊花。
“南宫少侠,真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您斩杀野狼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这件衣服是我精心准备的,还望请你务必收下。”(你你你,想要干什么,伦家还是一个小孩子。这种怪蜀黍的既视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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