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春立后。光阴即使没有被虚度,过得快是照样过得快,眨眼间已经来到二月份。自从那天被困郊区,宋笙就察觉到自己的心意,一个非常可怕的想法竟在她脑海蔓延开来。今天二月十八日。她坐在舒适的皮椅上,这房间里四处白砖,对面是一个看上去很老练的白大褂女医生。宋笙与她还隔着一张桌子。
“我大概患有一个很严重的病态思想。”宋笙望着天花板,如此说道。
“说来听听。”医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并记着笔记。
“我喜欢上了一位小女孩子,很可怕吧。”
“是恋童吗?”
“也不算童吧,她成年了。”
“嗯,然后呢。”
“就是,她比我小七岁,我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随时都会想她,然后想到她就会开心,有时候竟然还会害羞。”
“综上所述,听起来很正常。荷尔蒙躁动嘛。”
“不,一点都不正常!她比我小了整整七岁,是,成年了,没错。但她身高比我矮了将近十公分,她真的是那种,看上去又瘦又细,脸也一手能盖住的那种,性格还又矫情又别扭又爱哭,眼镜大的像个阿呆一样,就像那种,”宋笙手舞足蹈似的比划,疯狂想要证明这根本不正常,“小孩子。”
“这都是属于正常范围之内的个体差异啊。我倒想问问,你是嫌钱多了么来这儿说这些?”
心理治疗的价格不比物理治疗要便宜,一大堆加起来,花了宋笙整整三百多块。
“不是,就是,小孩子啊。”
“好好好。”医生放下正在做笔记的笔,双手合十放到桌上,“那我问问你,你刚刚形容的语言,好像都是在嫌弃她一样,到底是喜欢她哪儿了?”
“说起来,这是一个我都不明不白的过程,”宋笙终于收起开玩笑的心情,“我和她其实从遇见就是很巧合的那种,你也看资料知道了,我是个网络小说的编辑,而她是我的作者。因为她宣布不写小说,所以我必须得去找她,刚好又是同城,你说巧不巧。唉,一开始她到处给我添麻烦,整天这里不开心那里不开心的,还花了我很多钱。我习惯用大人的身份去对待她,就像照顾小孩子一样。我很早开始就对她有很多好感,我觉得她和我的频率非常契合,作为作者和责编来说是绝配的。可我万万没想到,她跟我告白了,是不是很可怕,那个近视眼小混蛋竟然向我告白了!我拒绝了她,就像拒绝妈妈要给我碗里夹我不爱吃的蔬菜那样拒绝她。后面咱俩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联系,在这期间我好像心里空空的,有时候经常会想到她。最后更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春假时,她竟然先给我打电话,啊对我工作出了点事情,她发现了这件事,咱俩解决了,只能说不愧是我。然后她说了一大堆为什么喜欢我的话,当时我心情很落魄,我听到那些话感动的差点爆哭啊。从此之后,我的心情越来越奇怪。有次咱们被困到郊区,她就睡在我旁边,那个时候我非常不对劲,看到她心跳加速,我感觉,她好可爱,好想抱在怀里一整天!知道吗那个时候她就躺在我肩膀上睡着,我真的,我定力太好了。”
宋笙拿起纸杯猛喝一大口,一口气说出五百四十字的长话,唾液被说的已经所剩无几,喉咙想必干燥至极。
“重点呢?”可惜这五百四十字,也没讲出个喜欢她的原因,医生并没有得到什么核心的信息。即使她说起了前两卷大致内容。
“就是,说实话我也不太知道,我甚至不太清楚这是不是爱意。她还喜欢我,所以我得赶快确定才行。”
“嗯,那这样吧,等你清楚原因以后咱们再继续谈,好么?”
“好……”
宋笙鞠躬道谢,走出心理咨询室和医院。医生留的“家庭作业”对于她来说实在超纲。宋笙站在医院门口挠挠头,原因是什么,她没有认真细想过这个问题。但时至今日也必须得算出个答案才行,可不能一直让小孩久等。
直到她坐公交车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整。她摸摸肚子,刚才已经在医院附近的小餐馆吃饱。一路的公交车旅程也让她消化的差不多。
要说宋笙回到家,舍吃饭外她绝对不会忘记的一件事,当然是人人都爱的洗澡。
宋笙深呼吸,她在跟医生谈的时候实在太过慌张。说得十分激动,简直是上蹦下跳,这不应该属于她的表现,那个冷静又温柔的宋笙,不应该有着这样大体全失的表现。说起宋笙,在她的社交圈里,无人不知她是出了名的“出家人”,像尼姑一般纯洁的,她从没开过任何一次关于那隐晦的话题。她自己知道这个出家人名副其实,因为甚至就连她的大脑,暗自去想这些的时候也屈指可数。而这次这个大脑开始拒绝这个出家人绰号了。
宋笙进到浴室里,水洒在她的身上,她低头看着地板砖,好像是地板砖有股神秘力量,或是想要跟地板砖谈恋爱一样出神地看着。脑袋同时开始旋风旋转。
当然和谷雨那摸摸头就心满意足快要融化不同,虽然同为成年人,但二十五岁的宋笙,与未到碧玉年华的谷雨还是颇为不同。纵然身为女生,那些想法没有男性强烈,但难免脑子会有些事情。一些苟且之事。
她仍盯着地板砖,全然不顾脖子已经垂了五分钟。想象着与丁谷雨亲密无间的小举动。此刻异常亢奋的心脏并没欺骗任何一个人,她知道,她钟意她。宋笙之前看她时,从没觉得世界上会有那么可爱的孩子。究是什么东西麻痹掉大脑神经,她的记忆被谷雨那惹人怜爱的一举一动全部填满,竟诡异如斯。
时常自诩为大人的宋笙,就像一个大人一般,想象起失雅之事。她依稀记得先前夏日,谷雨曾在游泳馆更衣室里短暂显出过软玉温香。宋笙想起那画面再次咽吞。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甜酥酪,饿黄蜂,未涓的荷瓣,均历历在目。浓浓粉色蓦然在空中反复盘悬,宋笙关掉花洒。却又愣住,在淋浴间里迟迟未出。
甚至……想同她敞个绛衣。
宋笙将脑袋轻砸瓷砖墙,猛地摇摇头,这才回到往日的人设之中。她穿起睡衣,走到浴室外。躺到床上,熄灯,四周漆黑。宋笙扶住额头,略想穿越过去踹死刚刚那个在浴室里的欲人。芍药朵朵未予露水,怎能先谱豆蔻宽时。
宋笙深吸一口气,谷雨究竟下的是什么魔药,让她如此着迷。
第二天。宋笙趴在桌上点着手机,暗了又点,点了又暗。QQ不见得有任何一条消息。
“啊——”
“怎么了?”路过的王小飞看着她唉声叹气的,别说什么二十五岁的青年,倒像个老婆婆。
“有个作者,八天了都不跟我联系,你说奇怪不奇怪。”看来两人已经和好。
“要联系做什么,她出什么事了吗?”
“差,差不多吧。”宋笙挺直身板。
“噢,反正作者有很多都在这城市,实在等不及你亲自去找也行啊。”
“说的也是。”
目送王小飞走远,宋笙长长叹口气儿,又软趴下来。
“因为是高三下学期,所以很忙吗。好好学习是好事,鬼侦探倒也乖乖在更新……唉,明明之前多么喜欢找我的。”
要是以前宋笙绝对主动找她聊了,可现在却害羞到连信息都打不出。偶尔会躺在床上打字准备给她发信息,但最后都会把辛辛苦苦打的字儿删掉,浪费时间。明明才两周没联系而已,宋笙却觉得过了五百亿个世纪,现在的她才真正领悟到那首叫《凤求凰》的诗:“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的道理。宋笙感叹不愧是司马相如,两千年前的诗句搁现在也有人能似曾相识。
有时候,明明是一首从一两个月前才加到歌单里的曲子,某天发现它下架时竟会感到浑身不对劲,就像接连少吃好几顿饭那样不对劲——恋爱的感觉也是如此,逐渐习惯生命中有她的存在;喜欢生命中有她的存在。
下班后,宋笙拎着公文包,走在去公交车站的路上,有些气愤地踹飞一颗无辜可怜小石子。好好学习当然是好事儿,可这就有人寂寞了。
“哎呀,笙姐姐。果然会在这时候碰见吗。”
临溪手提不知道是装什么购物袋,看起来她远道而来,来这里购物的。在这个时间点与宋笙遇见不算巧合,但依然十分惊喜。
“小溪,你会来这儿啊。”宋笙再次叹气,一个学校的,一个班级的,却不是她想的那个人。
“其实是第一次来。”
两个走出马路,来到行人道,宋笙双手扶着栏杆,现在是晚上六点多。
“嗯?不对,你们放学那么早的吗,学校不是很远?”
“今天是特例,三点半就放学了,要我们回家准备春令营的事情。”
“春令营,谷雨也会去吗。”
“她看上去挺想去的,她父母也绝对会允许吧。”
“嗯,话说你们最近很忙吗。”宋笙怯怯地问道。
“是啊,上学期还觉得一般般,下学期一下就厉害了。春令营听起来就像日本的修学旅行一样好玩,说白了也就是换个地方换个老师继续上换了个内容的课。”
“这样啊,那看来不能打扰她了。”宋笙低落垂头。
“打扰她?谷雨的小说出什么事了吗。”
“不,怎么说呢……”
宋笙眼前的这个人,据谷雨说是谷雨最好的朋友,观其姿态也事实如此。这个人,能不能说出真相呢?宋笙盯着临溪的双眼。不过说到谷雨最好的朋友,说不定她告白时,临溪便早已知晓了?宋笙了解谷雨,即使她不爱跟人谈论她的委屈事,但行事前,还是非常会听取别人的意见的。告白这种齐天大事,谷雨有什么不跟别人说的理由呢?
“我喜欢谷雨。丁谷雨。最近见不到,有点,寂寞吧。”她像是叹气一样把这句话叹出。
“什么?终于?”
终于。听到这俩字,宋笙确信了她是知道谷雨喜欢自己的。
“终于啊!笙姐姐,你不知道当时你拒绝她时我都想跑来踹死你了。”
“我也很想踹死那个时候的我。”
“那,怎么不跟谷雨说呢?这样的话你们就绝对喜成连理了!”临溪欢快说着,欢快地就像自己嗑的CP终于结婚一样。
“原因很复杂,而且又知道了她现在学业又那么重,更加踟蹰了。不过还是挺想见她一面的。”
“争取把作业放在周六做完的话,周日我们有空,要一起去哪里玩吗?”
“那就,谷雨家?”她大概没救了。
“ok,我跟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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