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笔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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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乐章

叶霜沢:主角,侦探。

于灵凝:叶霜沢学妹,两年前死于坠楼。

方瑜:富二代,叶霜沢好友。

晓筱:方瑜妻子,医生,原音乐社社长。

宁枫:H市市长儿子,公子哥。

宁岚岚:宁枫妹妹。

冯绍:计算机系高材生,原音乐社财政总管。

背风角落酣睡不醒,而故事已近结局。

“学长!偷懒是不可以的,快来帮忙!”

鲜艳,向阳。

“学长!Xenon又出新歌啦,一起来听吧!”

黎明,曙光。

“现报道一起学校女生坠楼事件,警方初步认定为失足,但据......”

黑暗,混乱。

“H市市长状告于律师诬陷案受理,xx媒体为你跟进报道......”

崩塌,断层。

(1)

我从噩梦中惊醒,枕头边手机的呼吸灯一现一息,发出幽暗的绿光。时间还早,我却无心再眠。

披件外套便坐在桌前,翻开笔记本电脑,一袋起司,一张旧式的储存卡,一份年代久远的报纸。任凭一旁书籍堆砌如何凌乱,我总会留给这四者足够的空间。

说不上来,可能是第六感,清晨的云层似乎比平常更为厚重,我想到阴暗天空下的海面,压抑不住底下的浪潮翻出一片片水花,雨,将下未下。

毕业也有一年了,大家都奔向了新的生活,也只有我,职业使然,放不下过去,放不下痕迹。

我不像冯绍,能一心投向自己喜欢的事业。

也不像宁枫,有没心没肺的资本。

更不像方瑜那个混小子,天赋异禀,把老爸的公司打理得井井有条,迎娶晓筱,得到了自己向往的生活。

而我,空有其名,什么现世福尔摩斯,却连为她翻案的本事都没有,两年来,愧疚与悔恨一直伴随着我,每时每刻。

今天是方瑜乔迁的日子,邀请了许久不联系的大家来一场别开生面的聚会,我走出门,阳光很好,但翻滚的云层却好像在隐隐地暗示着什么。

要变天了。

(2)

都说越有钱的人就越不喜欢都市,这话不假。

这是我七拐八弯外加一路问路找到方瑜新居后的第一感想。林间木丛环绕,如此原始的环境中却坐落了一栋富丽堂皇的别墅,属实格格不入。

树林的覆盖面积很广,一条小路蜿蜒曲折最后也会消失在幽深之中。

出于职业的警觉,我感受到了一股视线,从树林交相掩映处传出。

“谁在那!”

窸窸窣窣的声音过后,我瞥见了一抹灰色斗篷消失在了林间。

当地人吗...看来这里的民风不怎么淳朴呢。

室内放着悠扬的音乐,是Xenon的新歌《结束》吗,太久不追了,只能凭感觉判断。除了冯绍,大家都已经到了,正围着桌子打起桌游。

像以前一样,宁枫跷着腿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方瑜还是那样开朗爱笑,宁岚岚还是喜欢穿可爱的裙子,都一齐向我招手。

“来晚了。”我笑了笑,大家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很久没有过了。

“哎,当代福尔摩斯来啦,难得我们的大忙人能够拔冗赏脸呢哈哈!”

方瑜在沙发上挪开一个位置让我坐下,“怎样?最近有没有什么案件解不了的?就让剧本杀未尝败绩的我来给你指点迷津。”

“先不说这个,我感觉你这附近的居民不怎么友善啊,我在外面看到有个披着灰色斗篷形迹可疑的人,也许是你的房子太惹眼了。你的防范措施有没有做好,我进来看到似乎防盗网都没装。”

方瑜听到先是一怔,回答道:“嗯?这方圆一公里都没有居民的啊。”然后阴森一笑,“不过倒是有个恐怖的传说...”

胆小的宁岚岚首先叫了起来,“别说了别说了!”

方瑜假装听不到,继续饶有兴致地说道:“传说这片森林的阴魂,每每发生命案,都会在不远处观望,在那个灰色的斗篷下,往往是残破的身躯,也就是他们死亡时的模样......”

晓筱从厨房探出头来,“方瑜,别拿那老掉牙的恐怖故事来吓岚岚。”

看来方瑜对我的话并没有放在心上。

叮咚!门铃响了,宁岚岚又被吓得浑身一颤。

“聊什么呢兄弟们!”不出意外的是冯绍那**的身躯,两年了,一点没变啊。

“既然人都到齐了,晓筱,开饭吧!”房主人如是宣布。

其乐融融的氛围中,没人留意屋外正狂风大作。

(3)

晚宴进行到一半,去储藏室拿酒回来的方瑜带着笑意,“今晚雷暴雨,山路难走,看来各位都得在寒舍留宿一晚了。”

提议没有什么不好,众人都答应下来,除了宁枫起初似乎不是很乐意,坐在一旁的冯绍给他悄悄耳语两句,才脸色放缓,点了点头。

席上聊的话题很多,最后还都是会扯回到校内的生活,但就像心照不宣一般,所有人都有意地避开与于灵凝有关的一切,但好像又无法撇开,笑容逐渐僵在脸上。

她曾是我们这个集体的核心,是她把我们聚集在一起,度过许多有意义的日子,谁又能忘呢。

就在气氛逐渐接近冰点时,晓筱赶紧出来打圆场。

“大家先回去洗澡吧,休息一下,现在是十点整,我们十二点来一楼客厅集合,好不容易重聚,今天可是不眠之夜。”

方瑜的房子很大,一共是四层,现在只有一二楼在使用,一楼是会客厅以及各种娱乐设施,二楼就是用来居住的了,方瑜把二楼打造得像宾馆一样,一条回字走廊,两边是房间,相邻的阳台可以互相看到,因为防盗网还没装的缘故,感觉可以直接从一个阳台一跃到另一个。

我们都各自回到之前方瑜分配好的房间休息了,只有晓筱还在一楼收拾着残羹。

屋外的暴雨似乎还没有要停的样子,夹杂着阵阵隐隐的雷声,从我房间阳台的落地窗向外看,树影婆娑,几盆盆栽正在风雨中摇晃,由于土很满的原因,盆栽里倒是没有很多积水,还不至于能让植物死亡。

洗过澡,躺在柔软的床上让人不免心生困意,我闭上了眼,脑内思绪万千,往日的碎块不断浮现,却始终拼不起一个具象。

隐隐约约,像是有人在争吵一般,我被惊醒,翻开随身带来的笔记本电脑,11:45,离集合还有些时间。可能是久别重逢有些触动,我打开了一个藏得十分隐秘的文件夹,翻到底,是一张于灵凝的照片,和一个上了锁的文件夹。

呆呆地看着照片自言自语:“灵凝,对不起,我真的累了,两年了,可能我不会再查下去了,我知道,是我的错,错过了还你真相的机会,凶手仍然逍遥法外,可我什么都做不了。”

是的,灵凝出事那天我就在附近,甚至可能与凶手擦肩而过。

是的,灵凝出事后我像疯了一样,酗酒,打架,通宵游荡街头,什么都做了,而什么都没为她做。

我早该想到的,早该醒悟的。

三天,仅仅三天,我被方瑜找到,被他使劲地在脸上揍了一拳,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满地的酒瓶与垃圾见证。警察以失足结案了,学校清空了关于她的一切,就好像她没来过一样,于灵凝的母亲从此患上了抑郁症,父亲因为工作的原因也一蹶不振,一齐被澳大利亚的亲戚接走。

方瑜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才为我留住了于灵凝手机里的那张储存卡,却只有一张照片与一个上锁的文件夹,我也试着打开,可加密得非常复杂,连冯绍都对此毫无办法。

一切线索都断了,机会被我浪费了,她走了。

我的心死了。

(4)

而现在,千真万确,他死了。

宁枫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房间,死因为头部重击,致命伤在后脑勺,凶器是掉在地上的烟灰缸,纯银打造,质感十分了得。

房间的落地窗被打开,风从外面钻进来,夹杂着一点雨丝。阳台上的盆栽被碰掉了一个,摔在了一楼的院子里,四分五裂。阳台外是一颗歪脖树,似乎可以顺着它的枝干登上阳台。

11:40,冯绍说他来过宁枫的房间,具体目的却含糊不清,不肯言说,两分钟后他就走了。

11:50,晓筱在一楼正好看到了盆栽摔落,以及一道黑色的影子在树上闪过,她很害怕,也担心宁枫的安全,于是上楼询问,敲门,里面传来宁枫的声音,“你来干嘛,别烦我。”

随后听到像是人摔倒在地上的声音,几般询问不再有回应,晓筱下楼拿备用钥匙,开门看见了宁枫的尸体倒在了房间中央,惊叫了一声,出于医生的本能,上去探查鼻息。方瑜此时听到叫声赶到,众人包括我都开门跑到了宁枫的房间。

桌上有一包似乎原来盛有白色粉末的小塑料袋,已经空了,屋外那棵树上有一截钩索,凶手似乎就是用这个方法爬上树并进入宁枫的阳台的。

这就是我从众人口中得来的所有案发经过,黑影...难道是今天那个灰色的斗篷...

山路艰险,恐怕等到警察出警得到明天早上,大家都面色惨白,集中在了一楼的会客厅,屋外仍是下着大雨,滴滴答答地打在窗边,屋内恐惧的气息正在蔓延。

晓筱抱着方瑜发抖,宁岚岚哭红了眼眶,冯绍不安地踱步,时不时望向窗外,而我,紧锁着眉头,按照他们所说,这应该是起入室杀人案,可能是盯上这座房子的人所为。

可有几个疑点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打转,宣告着事情的原委没有那么简单。

“冯绍,你和宁枫平时关系好,你知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仇家。”

“他的家庭你们也不是不知道,与他老爸结怨的人肯定不少...”

很奇怪...按照这样看凶手就应该是爬树,进入阳台,趁宁枫转头应门时将其杀害,可让我想不通的是从树那边进入阳台,那么碰倒的盆栽就应该是往阳台方向倒的才对,更令人生疑的是,如此锐利的钩索,勾住的树干却只有浅浅的两个洞,连攀爬划拉的勾痕都没有。

那么通过阳台进入阳台的可能性有没有,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宁枫住的那间是尽头,而他只有一个隔壁,那就是我,难道有人在我不注意的时候穿过了我的阳台而我没有发觉?

更不可能,因为我的阳台上也摆满了盆栽,要想跨过而不碰倒也是很难的,除非凶手是忍者...

我冥思苦想,也想不到凶手悄无声息地进入宁枫阳台的方法,如果钩索不是为了爬树...

如果晓筱去敲门时宁枫已经死了...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突然跃入我的心中。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过,没人说话,偌大的房子一片死的寂静。

晓筱突然问出了个更令人毛骨悚然的问题,“如果...如果凶手还没走...就躲在我们的...三四楼...怎么办,瑜,我好怕...”

方瑜将晓筱抱得更紧,“别害怕,我们人多,他不敢下来的...”

是啊,他不敢下来的...

等等!三四...楼?

这次是真的一股晕眩的感觉冲上脑海,真相!我明白了,可感性告诉我不是真的,但理性的严密又要把我吞噬。

我叹了口气,还是决定服从于理性。

“冯绍,宁枫他,吸毒了吧。”

听到我的话,冯绍愣住了,露出了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是...是的。”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借这次聚会的机会,你利用你的天才计算机技术联系暗网,约好了在这片森林交易毒品,然后转卖给宁枫,这就是你去宁枫房间的理由以及灰色斗篷人出现的原因。”

冯绍没有否认,脸色更加苍白。

“而我们都认为凶手是从树上过来的,但是盆栽的落向与钩索勾住的树干树皮的完好推翻了这一假设。”

“难道...”冯绍依旧是不敢置信。

“没错,三楼。”我顿了顿,“那截钩索就是为了在二楼与三楼间穿梭而准备的,通过跨越没有盆栽的三楼阳台到达宁枫阳台。”

“可这样做根本不会碰掉盆栽啊。”

“谁说一定是下来时把盆栽碰掉的?凶手在11:50左右行凶后想要原路返回,可在攀爬的过程中钩索因为在雨中暴露时间过长打滑,凶手跌了下来,钩索也被风力以及惯性甩到了树上,并且碰掉了边缘的盆栽,就造成了晓筱看到的一幕,那黑影,便是钩索。”

“能够佐证这一切的,便是三楼对应阳台上,钩索使用过的划痕。”

“凶手失去了返回手段,便躲回房间,当晓筱来敲门时,播放录好的语音,所以才听起来宁枫的回答有点答非所问。”

“而当晓筱开门发现并探查宁枫尸体时,一直躲在门后的凶手装作“闻讯赶来”,一起发现尸体,这也是为什么我出来时留意到只有方瑜房间门是关着的的原因,因为他根本就不在房间内!”

话音刚落,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方瑜一人身上。

晓筱在他的怀中带着哭腔:“瑜,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方瑜此刻面无表情,只缓缓开口:“来,我讲个故事。”

(5)

“从前有个商人,他携妻带子,白手起家来到H市打拼,由于非凡的经商天赋,一家人的生活越来越好,直到被H市的市长盯上,利用陷阱让商人背负了数亿的债务,迫于市长的**,没有人敢来为这一家人说话。就在商人想在家中带着妻子儿子自焚时,一位律师出现了,带给一家人希望,他们翻案了,但律师从此跟市长结下了梁子,再无舒坦之日。但律师不在乎,仍然为了正义而英勇发声。”

“直到有一日,律师精心准备的状告H市市长的证据不翼而飞,加上女儿的意外离世,律师崩溃了,在商人的尽力争取下,才阻挡住了市长加害律师的魔爪。”

不言而喻,这里的律师,商人和市长是谁。

“证据”“女儿”“加密文件”几个词像是惊雷一般在我的脑海里轰鸣,窗外雷声忽起。

“难道...难道...”我的声音已经几乎是哀嚎。

“没错,宁枫就是杀害于灵凝的凶手。”

“啊啊啊啊啊啊!!!”

我悲鸣起来,想起了那个放学的日子。

“学长在这等我一下,我有礼物要给你。”于灵凝笑得很天真,很开心。

于灵凝转头朝教学楼走去,而我在校门傻傻地等待,不知道这一别,就是永别。

方瑜搬家时从晓筱的书籍中翻到一页于灵凝的日记,不知道是怎么夹进去的。

上面写着:

xx月xx日

今天和学长一起听Xenon的演唱会了,开心。

xx月xx日

宁枫这个人好烦,那是父亲的工作,你来求我又有什么用,话说贪官就应该严惩,哼!

xx月xx日

明天就到学长的生日啦,其实礼物早就准备好啦,让我看看用什么来...嘿嘿,借一下父亲大人的储存卡一用啦,明晚就还给他。唔...我记得密码是我的生日诶,嘻嘻对了!

xx月xx日

加油加油,学长快要毕业了,这次一定要说出自己的心意!加油加油!

日记到此结束,正好是于灵凝出事的那天,宁枫在毒品的刺激下,将于灵凝从楼上推下,而后用市长的权力将此事不了了之,而我...像个懦夫一样只会逃避...

而方瑜说他以自己的方式报了恩,去找宁枫对峙,录音取证,争吵,一怒之下捡起旁边的烟灰缸砸死了转身想离开房间的宁枫,晓筱听到屋内的那声人摔倒的声音,其实是方瑜发出的,他的确摔了,因为他说他放完录音后,回头看见了,于灵凝披着灰色的斗篷,在树上向他微笑。

我将笔记本电脑打开,向那个尘封的文件夹输入了密码,正确。

果不其然,里面是大量的市长的犯罪证据,以及最下面的一个,音频文件。

点开,大厅中回响起了于灵凝悠扬的歌声,是Xenon的《夏日已所剩无几》,不过演唱者的歌声于我更加熟悉。

失手扑空蓝色的蜻蛉

夏日已所剩无几

要如何才能及时

让他知道我的心意

直到天空 倾斜偏移

而一切依旧延续

......

多希望夏日

不是以悲凉收尾

“学长!你听到的这首歌,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因为太害羞了所以说不出口,如果我要跑,请你抓住我...”

“学长,我...想成为...不止是夏日陪伴你的人...”真是像蚊子一样小的声音,不好听,可我的泪水还是忍不住流淌,对不起...对不起...

一夜未眠,天放晴了。

方瑜和冯绍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晓筱和宁岚岚,家庭破碎。不能如你的愿了,灵凝,我也多希望,这个夏日,不是以悲凉收尾。

可惜很多时候,追寻真相,也便是追求痛苦的回忆。

ps:

Xenon是音乐世界cytus2的一个角色,拿来用只是因为名字帅。

灵感源自《名侦探柯南》山庄绷带怪人杀人事件。

歌曲借鉴泠鸢的《夏日已所剩无几》

2019.12.7

1717霜沢君作

推理社征文作品,第一次写推理小说,看个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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