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霍韵:小雅老师小雅老师
唐雅:《端着菜》啊!霍韵啊!怎么了
超·霍韵:下周我会去烤鱼,是个意外的烤鱼盛宴,但是我不告诉你是在那一天
此时唐雅推测:
唐雅:(不可能是周日,因为是最后一天,以此类推周一到周日是不可能烤鱼的!我的烤鱼啊)《失落》霍韵你不烤鱼就别找借口
超·霍韵:《笑笑不说》(请开始你的表演)
当唐雅开始失落并敬佩自己的聪明才智时
然而
下周三
霍韵烤鱼了
是不是很惊讶?
没错
意外烤鱼悖论
原名:意外绞刑悖论
这是我找的资料: 在一个关于悖论的讲座中,听到一个关于意外绞刑的悖论,大致的表述如下:
“一个囚徒即将被执行死刑,刑将在下周七天中的某一天中午十二时整举行,法官对罪犯说, “但是只有在执刑当天的早上通知你之后,你才会知道是在哪一天”这位法官以言出必行而声名卓著。于是囚徒推断,根据安排,他们不能在第七天执行绞刑,因为第七天是最后一天,如果在第六天没有执行绞刑,那么自己将确切无疑地知道行刑日将是最后一天,这与“事先不知道具体日期”相矛盾。于是行刑日不能放在第七天,那么第六天将是可能行刑的最后一天。但若在第五天没有行刑,那么在第五天囚徒剩下两个选择:第六天或第七天,然而第七天已经被排除,那么实际上囚徒只剩下第六天这一个选择,又将确切知道自己将死于第六天,这又与“事先不知道具体日期”相矛盾。于是第六天也被排除,以此类推,第五、四……每一天都能被排除。
这个囚徒的愉快心情保持到星期二。他从美梦中醒来,被通知即将在今天被押往刑场——对他来说非常意外。”
由于对这个悖论很感兴趣,于是到网上去搜索,发现了类似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意外考试疑难,指的是这样一个难题:某教师向学生宣布,下周内某一天进行一次出乎学生意料的考试,即学生在考试头一天晚上并不知道考试在第二天举行。据此预告,学生以合理的归谬推理,排除了考试在下周最后一天举行的可能性,因为那就会“事先知道”而不感到意外;继而以同样的逻辑程序逐次排除了考试在下周任何一天进行的可能性,由此断言该预告不可能实现。然而,教师在下周的某一天真的举行了考试,这大大出乎学生的意料,从而又实现了预告。
当然关于这种类型悖论的不同版本还有很多,在马丁•加德纳[美]《意料之外的绞刑和其他数学娱乐》就列出了意外绞刑的悖论、意料之外的鸡蛋悖论、意料之外的黑桃等几种版本。据说,这种类型的悖论经过严格的形式刻画就会形成关于“知识”的悖论。我们可以对这类疑难问题做如下分析:
首先,人们关心的问题始终在“不能执行”上,而不能执行的条件是我们能逻辑的推论出行刑(考试)日期,也就是知道了该日必然会执行,这一点在前面的推理中显然是做不到的。
其次,前面的故事似乎是推理出了每一天都不可能执行,但是第七天不能执行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到了周六还没有执行,而我们推理时是在第一天没开始前,这样的推理前提显然是错误的。如果最后一天不可能执行,那么前提条件必然是前面几天都没有执行,前面几天为什么不能执行呢?并不违反意外的原则呀,所以这样假设是错误的。也就是说当事人并不能知道在哪一天执行,和意料之外并不矛盾。或者说这一类问题构不成悖论。那么为什么人们又喜欢这样去推理或者说愿意相信这样的推理呢?人们在意识里就喜欢具有确定性的事物,西方哲学几千年来一直在寻找确定性,就是这种心理的结果。“自我”是一个纯主观的精神,虽然它客观存在,但它却不会必然的去客观的对待客观事物,它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客观事物进行必要的扭曲。
再次,这一类型的问题并不会产生关于“知识”的悖论。知识也就是我们知道的东西,“知道”是什么呢?“知道”涉及到了我们与外在事物的关系,因为我们是用语言描述外部世界的,所以我们可以假设外在事物的名称都是人类通过感官或推理给命名的。当我们看到一个物体(比如一棵树),我们能确认它是什么(树),内部的逻辑是我们的视觉接受的信息与记忆进行比对,并把与该物体记忆相联结的声音说出来——(我“知道”了)这是树。这个逻辑很清晰明了,但是明明是人类给外部事物命的名,怎么又变成了我知道的呢? “知道”在这里所表达的必然不是在外部世界的那个“像”(树),而是那个“像”(树)的名称,也就是说它是在我们这里的或者说是在我们意识里的那个“相”。
假如现在是在课堂上回答问题,你说“我知道××。”,细细品味这里的“知道”,它还有对人类共同约定的了解的意思。而当我们说“我知道我在×(看、听、想等)并且我知道我知道我在×(看、听、想等)的时候”,这里的“知道”就是有或者在、存在的意思了。我们也可以说我们知道某事,那么这个“知道”就是我们经历过、看过或听过某事。还有一类事物是我们不可能经历的或可感的,那么我们通常就是通过逻辑推理知道的。这么说可能很难被理解,就像佛教说的八识(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识、阿赖耶识)一样,“眼、耳、鼻、舌、身识”可能每个人都能明白,它们是直接可感的,“意识”也能大致的理解,虽然并不确定的知道,但很少会有人把末那识、阿赖耶识和自我、记忆联系起来。但我们的“知道”就是这么获得的,直接可感的的事物我们会直接命名,而那些不直接可感的事物就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理解和命名过程。有一个概念能让人很好的理解人类理智的能力和界限,“以太”就是人们通过逻辑推理得到的,但最后又被现代物理学证明是错误的。
如果是关于知识的悖论,一定是我们即知道又不知道,或者是说能从我们知道推出我们不知道,从我们不知道推出我们知道,而我们知道的不论是真假都构不成悖论。通过前面的分析上面两个例子显然不属于我们知道又不知道的那一类。
霍雨浩的善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尖小说网http://www.bj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