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说,我和琳琳是把贝贝当做女儿养的,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当做一个下属,或者更高级的宠物。天生亲近琳琳的贝贝呢,总是不顾一切的去保护琳琳。琳琳她总说,每每看到龙形态的贝贝,便是不自觉的回忆起贝贝为她去死的那一幕,如倒带一般,不断的上映。所以贝贝也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本性。她知道的,她为她甘愿去死:她也知道的,她的三条命,都是她给的。
世界从不缺少美好与完整的东西,缺少的是残缺却能绽放美的物件。世界从不拒绝失落与悲伤相交织的故事,只是从不慰藉那些遭受打击的迷路的旅人。世界是公平的,公平到不会去搭理谁,公平到不会去救谁,公平到漠视那贯彻生死的轮回。
古有大鹏抟扶摇而直上九万里,今有贝贝御西风而处波澜不惊。我们始终是在稳稳的前行,那点该有的颠簸竟都被舍弃掉了。
“我们要去哪?”琳琳问我。
“很远的地方。”我艰难的把埋在她发丝中的头拔出,依旧有点恋恋不舍,看着她,装作一脸高深的样子说道。
“很远是多远?”她傻傻的,接着问。
“很好,你问了一个历史学家、生理学家和物理学家都难以解答的问题—如果你爱的人问你我们要去多远,你该怎么回答?但是这个答案,哼哼,不巧的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知道正确答案。”我大放阙词,埋下伏笔。
“那么答案是—”
“mua~”
“…”
“…”
“亚空之矛!”
当然实际上琳琳并没有把那么可怕的武器对着我,只是用手做了个大概的起势,然后一招“剪刀手”夹住了我的那里,仅此而已。
……
虫哥仿佛受到了惊吓,预感到自己面临生死之际,便褪去外壳,加强武装。
“呀!贱人!”琳琳直接推开了我,我傻傻的笑。
嗯……哼~…场面一度有些尴尬。不知她看着前面还是看哪,又或是想什么,反正我是一直看着她。
于是乎,这是忽地想到《断章》里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我不由得更加心醉沉迷起来,脑子里还在傻傻的想琳琳春意盎然、摇曳身姿的曼美。
我大声的对贝贝喊道:“贝贝,我们去最高的那座山。”
贝贝盯紧了那最巍峨的存在朝目标驶进。
我往前挪了挪,她没反应,我又挪了挪,她还是没反应,我索性坐到她旁边了,转过头,刚想开口说一句:“都老夫老妻了…”却看见她哭了。
她哭的跟个泪人似的,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这一下让我立马手足无措起来。
“怎么了吗。”我尽量做到低声细语。
她没应。
“是被风刮花了眼睛吗,你瞧瞧你,多不小心哦。”我一把她拐进怀里,笑道,“乖,让我擦一下。”我掏出手帕,正欲行动,属实不想看见琳琳哭的梨花带雨。稍后再问吧。
——————
盘龙山,迎来了真正的第一条龙—贝贝。
这座大山坐落于神州中轴正北,山门正对浩瀚繁星,黄昏亦陨落新阳,山心起源人间天堂。(我:坐在山上看星星,星星特别亮,黄昏的太阳跟新升起一样朝气蓬勃,山的正中心有温泉…作者君:我**)山腰子依稀有着几户错落人家,旁人不知,我却很清晰的知道那是寥寥无几的神州守护者。昔日的部下们应该已经打过招呼了。而再往远处眺望几眼,终于找到了基本勉强可以称之为休息的亭子。
像是很久没有人来打扫了,亭座上灰蒙蒙的一片,几处角落结了蛛网,几处杂草丛生,依稀落叶飘零,像是无人眷顾,却又令人眷恋。
稍微打扫了一下,我就靠着亭柱,一脚抬起,一脚落下,眺望着远处。戎马三年,有偿美人膝,无缘天下权,倒是像一个圆,先徘徊地波浪般地前进,再颓废地原地待步,最后终于一往无前,渐行渐远。
回首望,天地浩大。
思绪回归,一座山,一座亭,一位爱你的人。我不需要什么,可能只要你轻轻的唱一首歌,这萧条便也成了伴奏,这荒野便也成了天堂。
轻轻地,我哼起了歌谣…
“拂起衣上雪花,并肩看天地浩大…”
——————
靠了许久,曲罢人也罢。
“琳琳,要去抓萤火虫吗?”我笑道,“当然,是在晚上。”
“那要在这里待到晚上吗?”
“先搭个简易帐篷吧。”
“叭~”琳琳打了个响指,又加了个手掌轻放的动作,帐篷完成度120%。我撇开帐帘一看,果然是宅件,零食,游戏机,无与伦比的快乐。
“如果你用两个字形容我,你会怎么形容?”我突然想到,饶有兴致。
“?”
“贱人。”
“???”
“不应该是老公吗?或者王霸,英俊,聪明…那么三个字呢?”
“清洁工。”
“四个字!”
“…好难想,就贱清洁工吧。”
“你够了。”
“那我们现在干嘛?”琳琳她发觉了无聊,便想很快撇清。
“试试衣服吧。”我笑道,我仿佛永远只会笑,笑得像个君子。而所谓君子,温润如玉。那我真的是个君子吗,是,也不是。我温柔,七分真,三分假,假假真真,真真假假,已然成为了做人的习惯,如老树盘根,你想去摇晃它,它是巍然不动的。
“那贝贝呢?”琳琳望了一眼身后的贝贝。
“贝贝也来打分吗,我们对半开,一人5分,满分10分,看看你配什么衣服好看。”我解释道。
“那等我一会儿,还有,等下不许说我不好看。”琳琳掀起帐帘走了进去。
“悉听尊便。”我依旧那么开朗的笑道。
不一会儿,琳琳就出来了,第一套并没有给我眼前一亮的感觉,有些中规中矩,又或者说主角太美,陪衬的衣服的档次不够了。
一袭粉紫色的短披肩小外套,先是衬托出她绝佳的身材,再搭配一条嫩黄色天鹅绒齐膝裙,浅浅的露出月白纤弱的小脚,羊毛白的头发有着自然的起伏弧度搭在肩上。清澈明亮的瞳孔,中间闪耀着富有特色的金色十字,和任何知性美人都拥有的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娇躯再微微颤动一下,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只带我一声令下,便会呼之欲出更多的美好。
“好看吗?”琳琳似乎有些害羞,声音如蚊般叮咛。
“好看。”我张口就来。
“那多少分。”
“没分。”
“?”
我突然感受到温度的骤降,急忙补充道:“是分数形容的太具体,反而不如人的感觉。我觉得好看就行了。”
待“雨过天晴”,琳琳又问了贝贝,而贝贝,我猜只会说好看。看那神色,果不其然。
她和贝贝又聊了几句,我在旁边看着,她对我说再等等换下一套出来给我看,让我稍作休息。
闲来无事,我又眺望远处,突然想起久远的一句话。“人生在世,去若朝露。魂归来兮,哀我何悲。”是谁说的呢?谁对我说的呢?有些记不清了,那就不去想了。摇摇头,看向贝贝,诶,怎么在抓虫子,我也要玩!
“左边!它跑的很快,夹住它!之后慢慢靠近,呈对角,接着包夹他,一定要快、准、恨!”我纸上谈兵,大声呦喝。没有抓过虫子的我,对这件新生事物感到非常好奇。
“呀唔!”贝贝扑上去了,干得漂亮,然后,结果呢?
结果是扑了个空。
贝贝很难受,于是乎,她又去追逐那些小小的虫子了。我也上去给她加油,于是我们两个人反复横跳…
“我好了,你们…在干什么?”琳琳出来了。
“抓虫子呢,贝贝很开心。”我答。
“为什么要反复横跳呢?”琳琳问道。
“借反复横跳的旋风之力形成一个小型气场困住虫子,为抓住虫子做铺垫…”
“停,你教她的?”
“额,是。”
她不说话,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
我转移话题:“你这套不错。”
刚只是粗略一看,主要还是琳琳相貌娇美,肤色白腻,穿衣服每次穿出衣服那种独特的遗世独立的感觉。这种体质在神州也极为少有。啧,这一件葱绿织锦的皮袄,颜色甚是鲜艳,但在她容光映照之下,再灿烂的锦缎也已显得黯然无色。
“你觉得绿皮草陪长筒靴好看吗?”她回头掂了掂脚,同时有甩起了黄色小短裙。
“好看(。・ω・。)ノ♡,不好看也得说好看。”我直直道。
琳琳媚了我一眼,回去接着换了。我仿佛中了爱心丘比特一箭。
我屁颠屁颠地等着,不由唱起了这万千的似水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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