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傍晚。
繁华的市中心,这里聚集了各路的商人和失业的赌徒,虽然圣殿名义上实行宵禁,实际上市中心的夜晚却比白天还要热闹。
“吁——”
集市中突然冲出一匹汗血黑马,经过长途的跋涉,黑马已经累得喘不上气,双膝直接跪在泥土之中,嘴里不断喘着热气。
“咕咕咕………”
黛西望了望眼前的街道,拖着瘪下去的小腹,整个人浑浑噩噩,从黑马上直接滚了下来。
这是哪?
我们到了么。
她到底过的是什么神仙日子呀,吃不饱饿不死,整天活在追杀和逃亡之中,再这样下去,钱没有赚着几块钱,命都要赔上了。
“小姑娘,你的马好像累坏了,喂点燕麦饼给它吧。”好心路人停下脚步,向艾狄递去一块燕麦饼,这是马匹最爱吃的美食。
一般旅途的商人都会备上几块燕麦饼,以防马匹劳累过度的时候使用。
“嘶…嘶…嘶……”
果不其然,黑马立马闻到了燕麦饼的香味,抬起头不断呻吟,看起来一定是饿坏了。
“谢谢。”
艾狄接过燕麦饼,放在嘴边一边啃,一边轻轻抚过黑马的鬃毛, “辛苦了,安心上路吧。”
“嘶嘶嘶!!!…”
黑马的内心是绝望的,使出最后一点力气刚咬了一口,没想到被黛西抢去剩下半块狼吞虎咽。
现在别说是烤鸡还是牛排了,就算是一块饼干吃起来也是香啊。
“Woc,这是给马吃的呀!”
“是没吃过饭吗,两个饿鬼。”
路人吓得不轻,第一次见到有人和自己的马抢东西吃,吓得他抱着脑袋赶紧离开了。
一旁烤鸡的味道飘香四溢,而黛西和艾狄两人却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别说是烤鸡了,就算地上有两根鸡骨头捡起来吃,那也香啊。
“吱吱吱——”
两只蝙蝠倒挂在眼前,发出吱吱吱的嘲讽声。
“我快要饿死了,要不我们炖蝙蝠吃吧。”
艾狄抿了抿嘴唇,驾马赶了一天一夜,他现在已经是饥不择食了。
“蝙蝠炖汤,棺材反光。”
黛西扭过头,半死不活地看着艾狄, “大哥,兜里还有钱么,就算留一颗铜币买了糖吃那也好呀。”
艾狄摇摇头,舌头歪在一边,面容疲惫地说道,“没钱可以吃啥?”
“吃屁。”
这孩子是在皇宫里呆傻了么,竟然问出没钱能吃什么这种话,有钱当然可以为所欲为,那没钱呢,那不就想屁吃咯。
“不…我觉得没钱连屁都吃不起呀。”
艾狄随手拔了一根马尾草刁在嘴里,眼神往一旁的高级餐馆瞟。
宽大的玻璃窗后,一碟碟香到喷血的美食琳琅满目,什么允指原味鸡,奥尔良烤翅,榴莲爆浆烤翅,没有你吃不到,只有你想不到。
“大爷,我快饿死了,赏点面包糠给我吃吧,就算是赏个屁给我吃也行呀。”穷困潦倒的乞丐跪在地上,眼珠子不停往桌面的美食瞟,可坐在餐桌上的富商却不领情。
“滚!屁不要钱啊,老子的屁可贵着呢,你们这些屁民吃不起。”说罢,一脚把乞丐踹下了台阶,接着拿起刀叉吃了起来。
“死肥猪,你就吃吧你,撑死你。”
乞丐咒骂了一道,拍拍屁股往另一个餐桌走去。
不是吧,没钱连屁都吃起。
玻璃窗外蒙上了一层小水珠,黛西伸出手擦了擦,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口水不禁从嘴角流了出来。
这到底是什么神仙地方呀,虽然看在眼里的都是美食,可吃下去的都是钱呀。
该死,如果有钱该多好,要不把旁边这个小王子给卖了吧,拿去还钱多实在,做什么老好人呢。
黛西扭过头看向艾狄,眼里流露出金钱的欲望,她仿佛看到了金光闪闪的金币,正向她的兜里不断涌来。
“你…你干嘛看我,我没钱,如果有钱我早就请你大吃一顿了。”艾狄两只手抱住身体,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他知道人性在欲望面前是渺小的,如果饥饿的圣母看见受伤的小白兔,她一定会选择把小白兔炖了,而不是带回家养伤。
“我在想要不要把你交给圣殿,然后换一比钱大吃一顿。”黛西大言不惭地说了出来,实际上她心中也是这么想的,倘若她真的这么做了,那顿大餐一定是她的断头菜。
“那样你还不如直接把我砍了痛快,既然他们对我这么感兴趣,那就拿我的脑袋去见他们吧。”艾狄把手放在脖子前,做出一个咔嚓的动作,与其就这么死了,那死之前总应该大吃一顿吧。
他宁愿在地狱做一个断头鬼,不会下天堂去做一个饿死鬼,如果能吃大餐撑死,那也死得其所了。
“哼,砍了你我也活不成,不如想想怎么搞钱充饥吧。”
黛西擦了擦手心的圣剑,突然有种想把它卖掉的打算,这把剑就算再厉害又有什么用,关键时候用不上就是破铜烂铁,还不顶一块黑面包。
“谁说没钱就不能吃,你看那个人明明这么穷,却能像吃米其林三星一般优雅。”
看惯了尘世间的浮躁,艾狄扭过头去,目光落在了街边的烧烤摊上。
只见缺了一条腿的板凳上,正做着一个风尘仆仆的男子,他撑着下巴倚在餐桌上,两根手指轻松地敲了敲菜单, “服务生,要一份七分熟的红酒牛排,赶紧的,我快饿死了。”
这个男子明明外表上看起来身无分文,说起话来却有富二代的豪气,摊位服务生挺着大肚子站在面前,无奈至极地看着这位客人。
你没猜错,这个人便是凯撒,他早上骑在母龙身上折腾了一天,若不是自己皮糙肉厚,早就被龙火烤成乳猪了。
俗话说得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虽然这大难是经历了,但这后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家啊,凯撒怎么想都觉得自己亏,干脆直接找家路边摊把这口福先解决了。
“你看我干嘛,我说要一份七分熟的红酒牛排,六分熟或者八分熟都不行,我就要七分熟!”
凯撒抬起手往桌面一拍,木桌上的红酒瓶子哐啷一阵晃动,餐馆内客人的目光唰地向他望了过来。
酒鬼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大家都在惊叹这个人到底什么来历,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风衣,就连鞋底还有一股龙粪的臭味味。
看不透啊看不透。
服务生摇了摇脑袋,如果说是来吃霸王餐的乞丐,那一定是把棺材提前备好了,如果说是来装穷打脸的富二代,又没有半点富贵人的气质。
“你要的红酒牛排。”
一碟刚烤熟的牛排“啪”地一声放到了桌子上,餐碟上的牛排随之弹跳了一下。
态度真是恶劣呀,竟然连刀叉都不给。
凯撒眉头一皱,围上他的丝绸餐巾,从背后抽出他的无敌大砍刀,一丝一毫地切割了起来。
人不管身处何方,不管贫富贵贱,生活都应该有仪式感。
“你TM…究竟是何方神圣?”
服务生看见凯撒优雅的吃香,两腿不禁退后几步,喉结一上一下来回蠕动。
这个人是不是有病?
不就撸个串而已,以为自己在吃黄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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